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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司〔2010〕73号
关于建立玉环县司法局考核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科室、中心、直属司法所、县公证处:
为推动全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持续顺利开展,加强对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的考核和效能督察工作,不断提高我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在德、能、勤、绩、廉上的综合素质,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建立玉环县司法局考核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应玉林
副组长:李向阳 游国文 林勤英 陈 彬
成 员:黄玲琼 徐旭臻 詹芳丽 罗茂友 黄赛红
庄玲华 方夏宝 吴慧明 林永方 朱永军
张 勤 陈伟华 朱万青
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 彬(兼)
副主任:黄玲琼(兼) 黄赛红(兼)
成 员:温晓清 杨俊文 金超文 宋元樱 陈琼环 陈丹辉
一、考核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县政府对我局的目标责任考核及县人事部门对全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的考核和效能督察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考核和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考核工作的部署、开展;研究和解决考核指标体系和细化评分中涉及本部门工作的具体问题。
二、考核和督察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协调、统筹市司法局对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评估考核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统筹县政府对我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协调相关科室认真做好材料、数字的上报和迎检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考核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为做好全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建言献策;
4、就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经常性的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发现解决存在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5、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制订具体的考核实施办法;
6、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和违反“四条禁令”的效能督察;
7、局效能督察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到各科室、直属司法所、下属各法律服务单位开展明察暗访,检查各部门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反映情况;
8、对督察中发现的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进行处理和通报;
9、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考核和督察工作任务。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