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供[2010]27号
关于同意吸收玉环丰茂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
为县供销社成员社的批复
玉环县丰茂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
你社呈上的《关于要求加入玉环县供销系统专业合作社的请示》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关于深化改革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重要作用的意见》(浙委【2006】106号)及省、市供销社的有关指示精神,为了开拓农村市场,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按照供销社的职责做好为“三农”服务的工作,经县供销社研究同意吸收“玉环县丰茂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为我社的成员社。你社务必遵守玉环县供销合作社章程,积极开展为农民成员提供农业机械服务活动,做大做强你社的农业机械租赁服务和提供土地翻耕、农作物播种、农作物收割以及谷物烘干等为农服务的特色产业,增加你社与成员的经济收入。
特此批复
玉环县供销合作社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