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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楚门镇街容街貌及“责任区”管理人员考评细则(试行)》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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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2010〕63号

关于印发《楚门镇街容街貌及“责任区”

管理人员考评细则(试行)》的通知

  镇属各办、各站所、各村(居)及有关单位:

  《楚门镇街容街貌及“责任区”管理人员考评细则(试行)》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楚门镇委员会

楚门镇人民政府

2010年5月18日

  主题词:街容街貌  “责任区”  考评细则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新农办,县城管执法局。

楚门镇街容街貌及“责任区”管理人员

考评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街道文明卫生程度,带动城乡文明品位和镇民素质的不断提升,根据省市县有关文明卫生镇测评体系的要求,结合当前“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特制定本考评细则。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细则根据文明卫生创建内容和“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的有关要求,从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环境秩序、道德文明四个方面对镇区街道进行规范,从主街道入手,逐步推进,通过创建,使建城区的街容街貌得到一个大的改观。

  二、具体标准:

  镇城乡环境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划分管理责任区,共分五个区块(小组),每个区块配备3到5人,分级进行督查,分路段包干到人。平时日常考核依照以下标准对责任区块和各级管理责任人进行逐级考核检查(镇组织的重大整治活动期间原则上不再组织检查):

  (一)环境卫生方面(占35%)

  1、环卫管理、保洁、清扫人员到位。配备足够的环卫清扫、保洁人员,并按“定人、定路段、定目标、定责任”的四定标准进行分级管理,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2、清扫保洁工作人员上岗按照规定统一着作业装,遵章守纪讲安全,上装须有安全反光标志,并佩带胸卡,头戴工作帽,作业工具要配备整齐。

  3、清扫保洁工作人员着装要干净整齐,无破损,无利用工作之便检卖物品、干私活等现象。

  4、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路上无溢、跑、冒、漏、滴现象;保洁到位,路面、路牙(垫板、雨水口、巷口、进盖)、便道(包括:树坑、站台)及隔离墩(栅)周围的地面无污物;禁止往雨水口、绿地中倒垃圾。

  5、责任区无瓜果皮核、纸屑、包装框、箱、盒等明显的污物;每50米街上废弃烟头不超过8只,路面垃圾漂浮袋不超过5只;道路周边无垃圾死角和垃圾乱堆放现象。

  6、责任区内的工地建筑垃圾及时整理归堆,集中堆放,有围挡措施并及时清运。

  (二)市容市貌方面(35%)

  1、街道面貌整洁有序,无私搭乱建、有碍观瞻现象;对流动摊点的管理规范到位;无乱张贴现象。

  2、车道路面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平整畅通、无被损坏占用现象;道板、护栏、窨井盖等设施完好,如有破损要及时联系维修。

  3、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垃圾筒、箱设置合理整洁。

  4、主要绿地、公厕等公共场所设有的无障碍设施(有盲道、缘石坡、公厕残疾人专位等)没有被侵占损害等现象。

  5、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雕塑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无人为弄脏、损坏、胡乱张贴、涂写现象;各类公共设施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6、沿街店铺管理,无跨门营业经营现象,门前卫生状况良好;沿街店招、广告、空调外机等设置规范合理。

  (三)环境秩序方面(占15%)

  1、无擅自在店外或路道设置摊点或乱放物品等乱占道现象。

  2、车辆停放要进线入架,方向统一,整齐美观。未设立机动车停车位的禁止停放机动车辆,做到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积极配合镇里和交警运管部门做好营运车辆的停放管理。

  3、对车辆、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进行及时的制止;交通畅通,无人为造成的堵塞现象。

  4、无使用高音喇叭招徕顾客和店内货物倚墙或超出店门摆放、悬挂现象。

  (四)道德建设与宣传方面及整体形象(15%)

  1、工作宣传到位,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清洁家园、和谐乡村”、创建活动及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大于或等于广告总数的20%;公共场所广告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2、公共场所道德。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业;积极推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3、公共物所无随地大小便现象。

  4、街道、街貌总体形象良好。

  三、对责任区管理责任人考评措施:

  考评分月考核和年终考核两种主要方式。

  (一)每月考核。月考核依照上述考核标准和考核重大加扣分项的内容按百分制的方式进行积分,对考核结果每月进行一次汇总,考核在60分以下的扣除月考核奖。

  1、考核重大扣分项内容:责任区环境情况每月被镇级督查整改通报的,每次扣5分,并扣除月奖金的30%;被县级督查通报批评的,每次扣8分,并扣除当月全额奖金,同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被口头通知限期整改而无按时完成的扣8分,并扣除当月30%奖金;在环境大整治中工作拖拉和造成失误的视情节轻重按1到8分进行扣分,并扣除相应奖金;在组织的夜班督查中,检查不合格的,值班责任人扣5分,所属责任区责任人扣3分;违反劳动制度的扣分按原有规定执行;其它应扣分情况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

  2、考核重大加分项内容:在重大环境整治中工作表现突出的视情按1到8分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进行加分;有关环境卫生建设的合理化建设被镇采用关推广的,按效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酌情加分;责任区及个人工作被镇级以上通报表扬的酌情加分;其它可加分情况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

  3、每月所得考核奖:按100%×所得分值×400元(由原绩效工资中提200,镇财政补200)。线上分队长考核系数为1.2(即按120%乘积),各小组长考核系数为1.1(即按110%乘积)。

  (二)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按每月考核总体积分和民主测评两项进行考评。考核总分由平时考核分(占80%)和民主测评分(占20%)组成。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职数按1:8:1的结果确定。对优秀者一次性给予奖励2千元,对考核不合格者扣除60%的年终奖。

  对连续二年被定为不合格者和一年内受到县级及以上2次通报批评的,给予辞退处理。

  (三)各分队长和小组负责人的考核,按线与各责任区工作管理情况捆邦进行。各分队长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各责任区反馈的事项要及时进行处置,不能处置的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情况,否则要与相关责任区一起负连带扣分责任。分队长和小组长年终考核不合格的将视情况予以免职处理。

  (四)广告办、双违办、收费办、市政办和办公室等后勤人员的考核由业务工作考核分(占60%)和联系路段考核(占40%)组成;镇环卫所人员列入单独考核并与村级环卫管理工作结合,以3个月为基数进行动态考评。

  (四)对环卫保洁人员和公厕管理人员的考核,由镇环卫所牵头按有关办法进行,由责任区管理人和镇环卫所共同组织实施。

  附件:镇建城区环境管理责任区图表


  附件:

镇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图表

序号

责任区(路段)

管理责任人

联系办公室

1

  ①龙攻门地段

  ②南兴东路

  ③南兴中路

  ④小圆圈

  △黄琳峰、黄庆平、林坚峰、颜维剑

  广告办:△林福平、陈君梅、章敏辉、罗  伟

2

  ①南兴西路

  ②交警队路

  ③滨港路

  ④昌业路

  ⑤环保路

  △林大庆、朱  辉、金敏景

  收费办:△张玉柳、张金玲、罗  烨、金海红

3

  ①楚柚路

  ②三联地段

  ③直塘路

  △陆新华、胡  森、阮彬彬、曹芝红

  市政办:△陈美珠

4

  ①茶场路

  ②朝阳路

  ③北滨路

  ④环保路

  ⑤东西南北街

  △邵  林、朱坚勇、黄青燕

  综合办:△韩佩丽、

  陈丽丽

5

  工业区及省道沿线

  △黄友明、张玉素、阮善军、陈宣雍

  双违办:△张子聪、王灵聪、金福平、金美萍、李新峰、吴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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