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的意见》(玉政发〔2010〕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把建设“质量强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质量强镇(乡、街道)”、“质量强业”、“质量强企”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质量强县”的基本理念,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质量强镇(乡、街道)”、“质量强业”、“质量强企”创建活动,促进“质量强县”战略得到全面推进,并取得实质性成效。做大做强六大特色块状产业,提高服务和建设工程行业质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新发展模式,积极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2010年年底前,确定一批试点乡镇(街道)、行业、企业,并以点带面,逐步扩展到全县各乡镇(街道)、产业和企业。争取通过5年的创建,全县五分之四以上的乡镇(街道)达到“质量强镇(乡、街道)”标准;六大特色块状产业、重点服务和建设工程行业达到“质量强业”标准;年产值上亿元企业90%以上达到“质量强企”标准。
三、创建范围
“质量强镇(乡、街道)”的创建范围为全县所有乡镇(街道);“质量强业”的创建范围为全县六大特色块状产业、重点服务和建设工程行业;“质量强企”的创建范围为全县各行业龙头企业和年产值上亿元规模企业。
四、创建内容
(一)“质量强镇(乡、街道)”创建内容
1、辖区内产业和主导产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2、党政班子重视质量工作,能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有效开展质量提升工作;
3、质量工作计划、投入、人员和措施“四落实”;
4、辖区内主导产业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可靠,生态环境质量指标保持在较高水平,物流、旅游和商贸等领域的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5、积极、主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质量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下达、分解的质量工作任务;
6、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问题预警机制,辖区未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质量安全事件。
(二)“质量强业”创建内容
1、产业和主导产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2、具有一定产业规模,产业整体质量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产业内拥有较多质量标杆企业;
3、制订并实施产业中、长期质量强业发展规划;
4、拥有较为完整产业链的工业园区,建有完善配套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反应灵敏的区域性质量问题防范、预警、处理和自律机制;
5、注重品牌培育和经营,形成单体品牌和区域品牌联动、互动局面;
6、注重科技创新和管理提升,在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等方面走在前列。
(三)“质量强企”创建内容
1、质量工作组织管理机构健全,质量工作考核、奖惩等制度严格执行;
2、质量基础工作扎实有效,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实施全过程质量检验和控制,向社会和市场提供高质量、高品位产品;
3、重视科技创新,在标准化、专利、节能减排工作和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等方面卓有成效;
4、注重品牌创建经营,品牌效益显著;
5、依法组织生产经营,严格执行售后跟踪、投诉处理和召回制度,持续改进质量服务,企业具有较好的质量信用形象;
6、企业绩效显著,销售市场份额在全省、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五、考核方法
1、考评组织。由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质量强镇(乡、街道)”、“质量强业”和“质量强企”三个考核评比小组成员名单,成立考核评比小组。
2、考评方法。由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质量强镇(乡、街道)”、“质量强业”和“质量强企”考核办法。三个考核评比小组分别按照“质量强镇(乡、街道)”、“质量强业”和“质量强企”三个考核细则具体开展考评,实行百分制。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考评,具体时间由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通知(其中企业参评名单由各乡镇(街道)推荐并报送到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表彰奖励。根据考评结果,每年确定1—2个乡镇(街道)为质量强镇(乡、街道)先进单位,1—2个产业为质量强业先进产业,10个企业为质量强企先进企业,并进行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质量强镇(乡、街道)、质量强业、质量强企创建活动是建设质量强县的基础和重要内容,是确保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县市创建成功的有效抓手。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做到计划全面、措施扎实、指导到位、检查严格;要加强保障、相互协调、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确保质量强镇(乡、街道)、质量强业、质量强企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二)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要对创建活动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务求实效,通过创建活动,为建设“质量强县”、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夯实基础。
(三)树立标杆,典型引路。要从乡镇(街道)、产业和企业三个层面,树立质量工作典型和标杆。认真总结先进典型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推动质量强县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宣传计划,落实宣传措施,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多种载体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配合,共同参与,真正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形成氛围。
附件:1. 玉环县质量强镇(乡、街道)考核评比标准(试行)
2. 玉环县质量强业考核评比标准(试行)
3. 玉环县质量强企考核评比标准(试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玉环县质量强镇(乡、街道)考核评比标准(试行)
总分:100分
|
类 别 |
序号 |
目 标 内 容 |
分值 |
考 核 办 法 |
自评分 |
考核分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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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领导 |
1 |
成立质量强镇(乡、街道)工作领导小组 |
3 |
查阅文件。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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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成立质量强镇(乡、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 |
查阅文件。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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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建设 |
3 |
根据质量强县建设工作方案,结合镇(乡、街道)产业质量现状,制定质量强镇(乡、街道)实施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 |
3 |
检查实施方案和实施情况。有实施方案得1分,有效组织实施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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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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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质量强镇(乡、街道)相关的激励政策措施 |
3 |
检查有无对实施质量强镇(乡、街道)给予有力的财力、物力和相关政策支持的文件。有得3分,缺1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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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建立质量强镇(乡、街道)工作考核制度 |
2 |
检查有无对各部门、站所实施质量强镇(乡、街道)的考核制度。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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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措施 |
产品 质量 |
6 |
抓企业质量基础建设 |
4 |
检查有无协助有关部门抓提高企业三大质量基础的文件、过程记录。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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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制定实施战略;抓区域名牌的培育、创建和使用;引导企业抓好自主品牌的创建、宣传和经营,提高品牌的市场影响力;指导区域领军企业抓好品牌的联合经营,提升区域经济的竞争力) |
7 |
检查有无实施品牌战略的政策文件,协助有关部门大力实施品牌培育工程,有政策文件得1分,协助实施得1分;检查是否按照省区域名牌“四有”要求进行培育、创建,是否按省区域名牌使用要求做好推广使用工作,有相关记录得1分,无记录不得分;检查是否有引导企业在各级媒体宣传自主品牌、参加展(博)览会的奖励政策及实际成效,有奖励政策得1分,有实际成效得1分;检查是否有鼓励品牌联合经营的激励机制及实际成效,有激励机制得1分,有实际成效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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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 措施 |
产品 质量 |
8 |
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 |
5 |
检查有无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文件,协助部门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有政策得1分,协助得2分,有企业参与的实际成效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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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抓产业质量提升 |
4 |
检查有无协助部门大力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参与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得4分,缺1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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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抓食品质量安全 |
4 |
检查抓食品质量安全的政策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担负起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得4分,缺1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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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抓重点产品质量安全 |
3 |
检查抓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的政策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建立重点产品安全监管网络,担负起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得3分,缺1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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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工程 质量 |
12 |
成立城(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队伍,并有效开展监管工作 |
3 |
检查成立文件和开展监管情况记录。有成立文件得1分,有监管工作开展记录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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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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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组建社会服务机构,并有效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
3 |
检查组建服务机构文件和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记录。有组建文件得1分,有开展记录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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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4 |
加强对政府(镇、村)投资项目(道路、绿化、水利)的监督管理 |
3 |
检查有无进行项目招投标,实施项目实时质量监督和依法竣工验收。有招投标、实时监管和竣工验收记录的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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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5 |
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 |
2 |
检查是否协助企业做好50万元以上项目招投标工作;是否按规定组织50万元以下项目招投标工作。协助做好招投标得1分,组织招投标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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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6 |
开展农村用(危)房改造和困难群众住房救助 |
4 |
检查有无工作方案,申报、审核、核准程序是否规范,工作过程是接受社会监督。有工作方案得1分,程序规范得1 分,接受社会监督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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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工作 措施 |
工程 质量 |
17 |
有序开展城(镇)建设 |
4 |
检查是否严格按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征地、拆迁、安置任务。完成得3分,不完成不得分。 |
|
|
|
|
18 |
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
4 |
检查是否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含民用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实施监督管理得3分。 |
|
|
| ||
|
服务 质量 |
19 |
有提升三产服务业质量的工作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
3 |
检查是否有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三产服务业投资的工作措施及其成效。有措施得1分,完成投资得2分。 |
|
|
| |
|
20 |
协助制定商贸、养老、酒店、医疗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
3 |
检查是否协助制定服务标准及实施情况。协助制定服务标准得1分,组织实施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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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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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实施服务品牌培育工程 |
3 |
检查培育规划及实施情况。有培育规划得2分,组织实施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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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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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积极参与旅游乡镇及旅游项目创建工作 |
3 |
检查是否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组织实施情况。成立创建小组得2分,组织实施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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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3 |
参与县政府组织的“青年文明号”、“ 文明示范窗口”、“巾帼文明岗”等活动 |
3 |
检查有无组织参与活动的文件、激励政策及组织开展情况。有得2分,组织实施得1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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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镇乡连锁超市和村便民店创星达标工作 |
3 |
检查组织连锁超市和村便民店参与创星达标的工作措施,达标情况。有工作措施得1分,达标得2分。 |
|
|
| ||
|
25 |
推进社区服务工作 |
2 |
检查推进社区服务的政策文件,以及组织社区计生、医疗、养老等服务工作。有政策文件得1分,组织实施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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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 措施 |
环 境 质 量 |
26 |
开展集镇专业保洁工作 |
3 |
检查有无建立专业保洁机制、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专业保洁。有机制、计划和专业保洁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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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7 |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 |
2 |
检查有无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实施集中处理得2分。 |
|
|
| ||
|
28 |
开展环境整治村工程 |
3 |
检查有无开展环境整治村工程。有政策措施得1分,组织实施得2分 |
|
|
| ||
|
29 |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3 |
检查有无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0%以上的得3分,达80%以上得2分,达70%以上得1分。 |
|
|
| ||
|
30 |
开展河道保洁和疏浚 |
3 |
有河段综合整治方案得1分;重点河道(一般河道)考核前3名的得2分、考核前4-6名的得1.5分、其余的得1分。 |
|
|
| ||
|
31 |
引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
3 |
检查查有无引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工作计划、工作措施,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三废”排放是否达到国家标准和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情况。有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得1分,“三废”排放、工业固体及危险废物处置率在100%以上的得2分;“三废”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在95%以上,危险废物处置率在100%以上的得1分。 |
|
|
| ||
|
加分 项目 |
32 |
协助部门、企业申报成功市级以上名牌、著名(驰名)商标、建设奖(杯)的 |
每新增国家级1只加5分; 每新增省级1只加2分; 每新增市级1只加0.5分。 |
|
|
| ||
|
33 |
协助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的 |
每新增1项行业标准参与制(修)订单位的加1分,主要起草制(修)订单位的加2分;国家标准参与制(修)订单位的加2分,主要起草制(修)订单位的加4分。 |
|
|
| |||
|
34 |
协助企业将专利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 |
每新增1项加2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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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项目 |
35 |
产业内企业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的 |
|
每新增1项玉环县长质量奖得2分;台州市长质量奖得5分;浙江省政府质量奖得15分。 |
|
|
| |
|
36 |
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并被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 |
新增每项加5分。 |
|
|
| |||
|
37 |
协助企业开展国家或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 |
每新增1个(含列入计划数)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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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8 |
指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并取得成效的 |
当年企业获得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每新增1个加1分;其它省级称号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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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9 |
积极参与旅游乡镇及旅游项目创建工作并取得成效 |
创建成功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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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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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指导辖区内企业参与县服务业“青年文明号”、“ 文明示范窗口”、“巾帼文明岗”等竞赛的 |
每获得1项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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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扣分 项目 |
41 |
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合格率低于全市平均合格率的 |
低于全市平均合格率10%以下的扣2分;低于10%以上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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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2 |
辖区内被市级以上质监部门点名或划为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的 |
被市级以上质监部门点名的扣5分;被省级划为区域性质量的扣15分。 |
|
|
| |||
|
43 |
辖区内出现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
每出现一起扣10分。 |
|
|
| |||
|
44 |
辖区内出现严重工程质量或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 |
每出现一起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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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5 |
辖区内出现环境污染事故的 |
每出现一起扣10分。 |
|
|
| |||
|
综合得分 |
|
|
| |||||
附件2:
玉环县质量强业考核评比标准(试行)
总分:100分
|
类 别 |
序号 |
目 标 内 容 |
分值 |
考 核 办 法 |
自评分 |
考核分 |
备注 | |
|
组织 领导 |
1 |
成立质量强业工作领导小组 |
3 |
查阅文件。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 |
|
|
| |
|
2 |
成立质量强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 |
查阅文件。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
| ||
|
制度 建设 |
3 |
根据产业质量现状制定五年质量强业发展规划并有效实施 |
3 |
检查质量强业五年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情况。有发展规划得1分,有效组织实施得2分。 |
|
|
| |
|
4 |
根据质量强县建设工作方案结合产业实际制定质量强业实施方案并有效实施 |
2 |
检查质量强业实施方案和组织实施情况。有实施方案得1分,有效组织实施得1分。 |
|
|
| ||
|
5 |
根据意见、方案制定年度质量强业工作计划并有效实施 |
2 |
检查质量强业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情况。有工作计划得1分,有效组织实施得1分。 |
|
|
| ||
|
6 |
成立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 |
3 |
有成立得3分,没有不得分。 |
|
|
| ||
|
7 |
建立行业有序竞争自律机制并有效实施 |
3 |
检查有无行业有序竞争自律机制。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 |
|
|
| ||
|
8 |
制定产业教育培训计划并有效实施 |
3 |
检查有无产业教育培训计划和组织实施情况。有教育培训计划得1分,有效组织实施得2分。 |
|
|
| ||
|
9 |
建立质量强业工作考核制度并有效实施 |
3 |
有考核制度得1分,有年度考核得2分。 |
|
|
| ||
|
工作 措施 |
实施 产业 区域 名牌 培育 工程 |
10 |
围绕产业发展制定和实施争创市级以上区域名牌规划 |
3 |
检查有无争创市级以上区域名牌规划。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 |
|
|
|
|
11 |
根据浙江区域名牌争创的“四有”要求,制定区域产业争创计划;是市级以上区域名牌的产业要制定推广使用计划 |
3 |
检查有无制定区域产业争创计划;推广使用计划。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 |
|
|
| ||
|
12 |
协助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做好区域产业集体商标注册、专业网站建设、协会桥梁作用发挥等基础工作;是市级以上区域名牌的协助做好推广使用工作 |
3 |
检查有无做争创基础工作;有无协助做好推广使用工作。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 |
|
|
| ||
|
13 |
配合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做好区域产业的整体宣传工作 |
2 |
检查有无配合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做好区域产业的整体宣传工作。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
| ||
|
14 |
牵头组织龙头企业以区域名牌集体品牌名义参加国际国内展览会、推介会 |
3 |
检查有无牵头组织龙头企业以区域名牌集体品牌名义参加国际国内展览会、推介会。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 |
|
|
| ||
|
15 |
鼓励产业领军企业建立品牌运作中心 |
3 |
检查有无鼓励产业领军企业建立品牌运作中心。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 |
|
|
| ||
|
16 |
鼓励产业内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积极争创各级单体品牌 |
2 |
检查有无鼓励产业内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积极争创各级单体名牌。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
| ||
|
工作 措施 |
实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工程 |
17 |
牵头制定区域主导产品联盟标准,组织实施联盟标准 |
3 |
检查是否制定区域主导产品联盟标准。制定得2分,实施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
|
|
18 |
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内控标准 |
3 |
检查是否鼓励企业制定内控标准,达3家以上得3分,少1家少得1分。 |
|
|
| ||
|
19 |
引导区域领军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 |
3 |
检查是否引导区域领军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文件。1家以上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得3分,没有不得分。 |
|
|
| ||
|
20 |
引导企业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实行差异化竞争 |
3 |
检查引导企业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实行差异化竞争的文件。区域内企业年度获国家新产品1只、省级新产品3只(含)以上得3分,少于酌情扣分,没有不得分。 |
|
|
| ||
|
21 |
鼓励企业将专利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 |
3 |
检查有无鼓励企业将专利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文件。有专利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1只以上(含)得3分,没有不得分。 |
|
|
| ||
|
实施产业质量管理提升工程 |
22 |
对产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开展调研,摸清产业企业管理现状 |
2 |
检查开展调研的记录。有得2分。 |
|
|
| |
|
23 |
针对质量管理现状,制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工作计划 |
2 |
检查工作计划。有得2分。 |
|
|
| ||
|
24 |
在亿元以上企业推行卓越绩效模式 |
3 |
检查推行卓越绩效模式记录。有成效得3分,成效不显著的酌情扣分。 |
|
|
| ||
|
25 |
在5000万元以上企业全面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3 |
检查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记录。有成效得3分,成效不显著的酌情扣分。 |
|
|
| ||
|
26 |
在中小企业全面推行《浙江省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基本要求》 |
3 |
检查推行《浙江省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基本要求》记录。有成效得3分,成效不显著的酌情扣分。 |
|
|
| ||
|
27 |
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对产业发展进行全面诊断,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开展咨询活动 |
2 |
检查开展咨询活动记录。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
| ||
|
28 |
树立行业标杆企业,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 |
2 |
检查树立行业标杆企业文件和引导企业的记录。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
| ||
|
工作 措施 |
实施产业质量监督管理工程 |
29 |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质量法制培训 |
2 |
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质量法制培训记录。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
|
|
30 |
组织开展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活动,明确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 |
3 |
查阅文件。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 |
|
|
| ||
|
31 |
协助企业建立质量诚信制度 |
3 |
查阅文件。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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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2 |
组织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活动 |
3 |
查阅记录。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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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配合有关部门对企业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实施动态监督管理 |
3 |
查阅记录。有得3分,配合不够酌情扣分,没有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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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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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配合有关部门打击企业假冒伪劣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
3 |
查阅记录。有得3分,配合不够酌情扣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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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实施产业质量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
35 |
发挥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技术优势,协助质量服务平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
2 |
查阅记录。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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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6 |
发挥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信息优势,协助质量服务平台开展信息服务 |
2 |
查阅记录。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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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7 |
发挥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人才优势,协助质量服务平台开展教育培训 |
2 |
查阅记录。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
| ||
|
38 |
发挥协会桥梁作用,为质量服务平台提供咨询服务 |
2 |
查阅记录。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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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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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项目 |
39 |
协助部门、企业申报成功市级以上名牌、著(驰)名商标、建设奖(杯)的 |
每新增国家级1只加5分; 每新增省级1只加2分; 每新增市级1只加0.5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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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协助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 |
|
每新增1项行业标准参与制(修)订单位的加2分,主要起草制(修)订单位的加3分;国家标准参与制(修)订单位的加3分,主要起草制(修)订单位的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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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1 |
帮助产业内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 |
|
每新增1项玉环县长质量奖得2分;台州市长质量奖得5分;浙江省政府质量奖得15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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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协助企业将专利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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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新增1项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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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并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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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新增1个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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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协助镇乡、部门对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取得卓越成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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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中企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的加2分,有1—4家企业被评为开展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先进单位的加3分,5家及以上企业被评为开展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先进单位的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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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项目 |
45 |
产业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合格率低于全市平均合格率的 |
低于10%以下的扣2分;低于10%以上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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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产业被通报列为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的 |
被市级以上质监部门点名的扣5分;被省级划为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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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产业内产品出现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 |
每出现一起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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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产业内企业出口产品在国外造成严重影响的 |
每出现一起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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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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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玉环县质量强企考核评比标准(试行)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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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目 标 内 容 |
分值 |
考 核 办 法 |
自评分 |
考核分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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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领导 |
1 |
成立质量强企工作领导小组 |
3 |
查阅文件,并有开展工作的相关记录。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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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成立质量强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 |
查阅文件,并开展相关工作的记录。有文件得1分,有记录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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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建设 |
3 |
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有效组织实施 |
3 |
检查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情况。有发展规划得1分,有效组织实施并有记录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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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有关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奖励政策。 |
3 |
检查有无对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奖励的文件;年终奖中有无质量奖励的条款。有得3分,缺1项扣1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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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立质量强企工作考核制度 |
2 |
检查对部门、车间(班组)和员工提高产品质量、质量管理水平的考核制度。有制度得1分,有考核记录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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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措 施 |
抓 质 量 基 础 |
6 |
建立有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 |
2 |
检查有无专职的质量管理机构。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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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并持续运行 |
2 |
检查有无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并持续运行的文件与记录。通过认证得1分,持续运行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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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通过环境体系认证并持续运行 |
2 |
检查有无通过环境体系认证并持续运行的文件与记录。通过认证得1分,持续运行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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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并持续运行 |
3 |
检查有无通过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并持续运行的文件与记录。通过认证得2分,持续运行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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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通过测量管理体系确认并持续运行 |
3 |
检查有无通过测量管理体系确认并持续运行的文件与记录。通过确认得2分,持续运行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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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措 施 |
抓 质 量 基 础 |
11 |
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并持续运行 |
3 |
检查有无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并持续运行的文件与记录。通过确认得2分,持续运行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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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 |
3 |
检查有无成立QC小组和开展QC小组活动的记录。成立QC小组得1分,有开展QC小组活动并有记录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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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全面质量管理、5S管理、精益生产、卓越绩效模式及服务标准化) |
2 |
检查有无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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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 品 牌 建 设 |
14 |
有实施品牌战略的相关组织及人员 |
3 |
检查有无实施品牌战略相关组织、专职人员及开展工作的相关记录。有相关组织得1分,有开展工作记录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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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有争创各级品牌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
3 |
检查有无争创各级品牌的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记录。有工作计划得1分,有付诸实施记录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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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对自主品牌进行专业策划、定位 |
3 |
检查对自主品牌进行专业策划、定位的措施。有工作措施得1分,已在产品包装、企业宣传中实施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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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有实施品牌经营,做大做强企业的长远规划,并付诸实施 |
2 |
检查有无实施品牌经营,做大做强企业的长远规划。有规划得2分,付诸实施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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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品牌宣传投入力度大,品牌效应明显 |
3 |
检查年度广告投入及在各级媒体宣传记录。在中央媒体做广告得3分,在省级媒体做广告得2分,在地市级以下媒体做广告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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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主动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协会宣传推广使用好省级区域名牌 |
3 |
检查是否主动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协会工作,并结合自主品牌的宣传使用推广区域名牌。在产品包装或广告上主动使用区域名牌标志图案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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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措 施 |
抓 质 量 安 全 |
20 |
有预防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安全的组织机构 |
2 |
检查有无预防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安全的组织机构。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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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建立企业质量诚信制度并有效实施 |
3 |
检查有无建立以确保产品(工程、服务)质量为目的的企业质量诚信制度。建立企业质量诚信制度得1 分,有效实施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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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有确保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安全的工作措施 |
2 |
检查有无确保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安全的预防措施、纠正措施和追溯制度。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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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对原材料、过程和成品实施有效监督控制 |
3 |
检查有无对原材料、过程和成品(工程、服务)实施有效监督控制的文件和记录。有得3分,缺1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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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组织实施节能减排工作,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得到安全监管 |
3 |
检查有无节能减排的工作措施,三废排放是否到标准要求。有工作措施得1分,三废排放达到标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处置率100%得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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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制定产品质量召回制度(涉及安全健康产品) |
2 |
检查有无产品质量召回制度。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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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制定有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制度、服务投诉制度 |
3 |
检查有无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制度、服务投诉制度。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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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 质 量 创 新 |
27 |
制定有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内控标准 |
3 |
检查有无制定有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内控标准。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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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每年(3年平均数)申报国家专利技术1项以上 |
2 |
检查有无每年(3年平均数)申报国家专利技术1项以上。达到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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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进口设备资产占设备总资产比例在30%以上 |
2 |
检查设备原值。达到得2分,未达到比例,少10%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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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研发投入占年度销售收入的5%以上 |
3 |
检查研发收入占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得2分,未达到比例,少10%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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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每3年实施一次技术改造 |
2 |
检查3年中有无实施技术改造。达到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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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措 施 |
抓 质 量 支 撑 |
32 |
建立有产品(工程)质量实验室 |
3 |
检查有无建立产品(工程)质量实验室。建立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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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有专业的产品(工程)质量检验队伍 |
2 |
检查有无专业的产品(工程)质量检验队伍。有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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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检验人员经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上岗 |
2 |
检查检验人员是否经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上岗。符合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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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按生产要求配备计量器具,并建立相应的计量器具台帐 |
2 |
检查是否按生产要求配备计量器具,并建立相应的计量器具台帐。符合得2分,缺1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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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计量器具经有资质的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
2 |
检查计量器具是否经有资质的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检定合格得2分,未检定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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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投入生产(施工) |
3 |
检查是否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投入生产,并有记录。开展检验得3分,有记录得1分,不检验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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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质量控制,并有质量控制记录 |
3 |
检查是否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质量控制,并有质量控制记录。进行控制得2分,有记录得1分,未控制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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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按标准要求实施出厂检验(竣工验收),并有检验记录 |
3 |
检查是否按标准要求实施出厂检验(竣工验收),并有检验记录。开展得2分,有记录得1分,未开展检验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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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项目 |
40 |
拥有市级以上名牌、著(驰)名商标、建设奖(杯)的 |
国家级1只加5分; 省级1只加2分; 市级1只加1分(同类不累计积分,以最高分值积分),当年新增加分加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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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和协会联盟标准的 |
每有1项主要起草单位的加5分;参与单位的加2分,当年新增加分加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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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 |
每有1个(含计划数)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2分,当年新增加分加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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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将专利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的 |
每有1项加2分,当年新增加分加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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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推行卓越绩效模式并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的 |
|
每有1项玉环县长质量奖得2分;台州市长质量奖得5分;浙江省政府质量奖得15分,当年新增加分加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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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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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并取得卓越成效的 |
|
被认定为台州市节能示范企业的加2分,被认定为浙江省清洁生产企业的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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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参与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 |
新增每项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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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项目 |
47 |
在国家、省、市、县实施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 |
国家扣10分、省扣8分、市扣5分、县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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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 |
每出现一起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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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出口产品在国外造成重大影响的 |
每出现一起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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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 |
每出现一起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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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出现重大人员伤亡的 |
每出现一起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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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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