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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县试点创建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试点创建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玉环县试点创建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活动方案

  为提升农村基层组织管理土地(包括矿产,下同)整体效能,推进土地执法模范乡镇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矿产资源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试点创建,建立健全村级土地管理制度,增强试点村两委和村民的国土意识,并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县依法用地,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创建内容

  详见附件《玉环县试点创建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考核评分表》。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25日—12月31日)。通过调查摸底、认真分析和征求意见,在全县范围确定20个基础较好的行政村作为试点村。召开动员会,部署任务,启动试点创建。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月1日—5月15日)。国土部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试点村按照创建内容和要求,制定实施计划,落实具体措施,建立相应台帐,完善各项制度,全面推进创建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5月16日—6月15日)。各试点村自查自纠,深化完善。由县国土部门牵头,会同县城管执法、建设规划、农办、农业、“双违”办、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实地检查验收:

  1、听取试点村汇报;

  2、查看文件、资料、台帐等;

  3、抽查在建项目依法用地情况;

  4、检查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5、评议打分。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6月16日-6月30日)。对拟命名创建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的试点村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创建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活动是促进我县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建立农村土地管理新秩序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乡镇(街道)和试点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合力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二)严格考核,激励先进。对于试点村,未因其他工作被“一票否决”且创建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由县政府授予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称号,一次性奖励给示范村集体10万元,并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于村级土地管理协管员,实行工作补贴,按照《协管员职责》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且个人没有被“一票否决”的,由县政府给予每人补贴5000元;中途任职的,按实际任职月份发放。同时,评比若干名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每人奖励1万元。

  附:《玉环县试点创建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考核评分表》


  附件:

玉环县试点创建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

考核评分表

创建内容

具体要求

评    分    标    准

标准

自评

考核

  一、管理制度

  完备,机

  构健全

  (15分)

1

  ①成立创建领导班子

  未成立的扣1分

1

  ②土地管理工作纳入村工作目标责任制

  未纳入的扣1分

1

  ③每季度召开1次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分析问题

  查看会议纪录,每少1次扣0.5分

2

2

  ①建立《土地动态巡回检查制度》

  未建立的扣1分

1

  ②建立《信访制度》

  未建立的扣1分

1

  ③建立《村级土地协管员职责》

  未建立的扣1分

1

3

  制订土地管理村规民约

  未制订的扣3分

3

4

  制订土地管理事项民主决策和公开制度

  未制订的扣2分

2

5

  ①建立村级土地民主管理领导机构

  未建立的扣1分

1

  ②配备土地管理协管员1-2名

  未配备的扣1分

1

  ③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协管员的职责

  未明确职责的扣1分

1

  二、管理工作

  到位,成

  效显著

  (70分)

1

  开展土地管理动态巡查,每星期不少于2次,并建立巡查台帐,做好巡查纪录

  查动态巡查登记台帐,每星期少于2次巡查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0

2

  ①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基本农田保护到户、到地块,责任到人

  查《承包合同》,基本农田保护没有到户、到地块的扣2分,没有落实责任人的扣3分

5

  ②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监督承包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利用和保护土地

  承包田(地)被破坏的,每发现1处扣2分,扣完为止

10

3

  及时发现、制止并向乡镇(街道)、国土所报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破坏耕地、非法采矿、非法买卖土地等行为

  违法行为已被上级发现、群众举报,仍未发现并报告违法行为的每起扣2分,对违法行为已发现,不报告的每起扣3分,不予制止的每起扣5分,扣完为止

15

4

  积极配合支持上级开展违法建设拆除、复耕及土地执法查处工作

  未配合支持的扣5分

5

5

  积极配合征地工作

  未配合的扣5分

5

6

  及时做好对被征地村民的征地补偿安置款的支付工作,无发生截留、侵占和挪用现象

  发生截留、侵占和挪用征地补偿安置款现象的扣2分

2

创建内容

具体要求

评    分    标    准

标准

自评

考核

  二、管理工作

  到位,成

  效显著

  (70分)

7

  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和组织避让工作

  未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的每次扣1分,没有组织避让的每次扣3分,造成损失的每次扣4分

8

8

  及时调处土地信访问题。及时向乡镇(街道)、国土所报告苗头性信访信息,无涉土、涉矿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调处不及时造成上访,进京(部)上访的每件扣6分,赴省(厅)上访的每件扣4分,去市(局)上访的每件扣3分,到县(局)上访的每件扣2分;扣完为止

10

  三、村级土地

  综合整治

  有力

  (15分)

1

  ①按照“两规”衔接要求,协助做好城镇村庄规划调整工作

  未协助做好工作的扣3分

3

  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村庄建设规划图制作成标志牌,并上墙向全村公开

  未制作标志牌和上墙公开的扣2分

2

2

  ①应拆未拆老屋按计划拆除

  未按计划拆除的扣4分

4

  ②积极开展土地平整工作

  未开展的扣2分

2

3

  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村工作任务

  未完成的扣4分

4

  四、村班子集

  体模范执

  行土地管

  理法律法

  规

1

  当年度无发生以村集体名义非法买卖土地、违法用地或非法开采石矿的行为

  有发生的,则村集体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其他成员、村级土地管理协管员实行“一票否决”

2

  当年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村“两委”其他成员本人无发生非法买卖土地、违法用地或非法开采石矿的行为

  有发生的,则村集体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其他成员实行“一票否决”

3

  当年度村级土地管理协管员无发生非法买卖土地、违法用地或非法开采石矿的行为

  有发生的,则村集体及村级土地管理协管员实行“一票否决”

4

  本村当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少于5%

  比例超过5%的;或比例不超过5%,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或非法采矿等引起重大信访,造成社会强烈反响的,则村集体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其他成员、村级土地管理协管员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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