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坎门街办〔2010〕23号
坎 门 街 道 办 事 处
关于印发《坎门城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
现将《坎门城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坎门街道办事处
二○一○年五月六日
坎门城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
实 施 办 法
(试 行)
为加强坎门城管队伍建设,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和市容环卫管理质量,建设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坎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城管处全体人员
二、考核办法
按照“简便易行、讲究实效、科学合理”的要求,采取定期抽查的办法,每月对全体人员工作质量进行随机抽查1次以上,依据考核工作标准进行评估打分,作为当月绩效考核的依据。考核总分为40分,实行扣分制,每分按10元核计,扣除金额最高不超过月绩效考核奖金,直至扣完为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具体工作由效能监察室牵头组织实施,考核人员由效能监察室、党政办、组织办、城管处等科室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结果经效能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城管财务作为当月扣罚的依据。
三、考核内容
市容环卫工作质量状况、纪律作风情况等。
四、管理路段与管理人员责任分工
|
管理路段 |
管理人员 |
机动巡查 人 员 |
分 队 负责人 |
|
解放路、二条岭 |
金建宝 陈爱钗 |
王好国 李飞平 罗小锦 |
陈世炎 |
|
新大街、海堤路 |
叶海坚 林炜瀚 | ||
|
海港路、开源路 |
郑培建 程丽艳 | ||
|
振兴路 |
庄斌 朱晓华 潘飞文 |
王建权 林 鑫 叶淑丹 |
郑 峰 |
|
联升路 |
庄成水 许迎春 | ||
|
榴岛大道、东风路 |
李 强 卓美琴 | ||
|
海城路、榴岛大道(水龙路口) |
陈为法 何亮亮 |
叶伟国 卓光顺 刘华琴 |
南光平 |
|
建工路、建州路、振兴路延伸段 |
缪彦彬 董爱亮 | ||
|
科技工业园区、交通路 |
苏新水 陈彩云 |
五、考核标准(40分)
|
考核项目 |
工 作 标 准 |
扣分标准 |
|
市容环卫 (30分) |
管理路段:①无明显跨店面经营;②无流动摊点;③无乱堆乱放;④无乱披乱挂;⑤无乱泼乱倒;⑥无乱搭乱建;⑦无乱涂乱贴;⑧无落地广告灯箱;⑨无破旧店招广告;⑩无占用绿地(或损坏花草树木);(11)无污染路面或损坏道路附属设施;(12) 无占用人行道设置遮阳蓬;(13)环境卫生清洁;(14)环卫设施保持整洁完好;(15)每天按时到达责任区监督管理;(16)无受到媒体曝光批评;(17)举报投诉无及时妥善处理。 |
每发现①-②问题的分别扣3分,③ -(14)问题的分别扣1分,发现(15)-(17)问题的分别扣4分,限期内未整改的再加扣3分 |
|
队容队纪 (10分) |
①无迟到、无早退;②无违反着装规定;③无违反省“四条”禁令(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中餐饮酒;严禁在办事办证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规定;④无违规审批;⑤无殴打、辱骂当事人;⑥无不受理或不制止、不查处;⑦无故意损坏、擅自处置或侵占当事人财物;⑧无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 |
发现①②问题的,分别扣0.5分;出现③-⑧问题的分别扣1.5分。出现⑤问题的,同时要按上级规定处罚。 |
六、管理模式
1、建立路段管理责任制,每个路段形成清扫保洁人——路段管理人员——巡查人员——分队长四级责任制;
2、建立徒步管理与机动巡查相结合机制;
3、建立管理路段定期轮换制,本着公平、合理原则,管理路段、管理区域每1年轮换一次;
4、建立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制度,对一些管理难度较大、情况复杂的市容突出问题,视情统一组织集中整治,然后由路段管理人员落实长效管理。
七、奖惩措施
1、绩效考核结果每月予以通报。
2、月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月绩效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巡查人员中的驾驶员、内勤人员的月绩效考核奖金按该分片区域路段管理人员扣分(或平均值)发放,巡查人员中的正、副分队长的月绩效考核奖金按该分片区域路段管理人员扣分(或平均值)的1.2倍扣除后发放,副队长按该分片区域路段管理人员扣分(或平均值)的1.5倍扣除后发放,队长按副队长扣分的平均值扣除后发放。
3、年终考核奖金发放以月平均抽查考核分数的平均值作为依据,平均扣分不超过5分的,予以全部发放;超过5分不超过10分的,予以发放80%;超过10分的,予以发放70%。全程办(2人)、双违办(5人)、综合办(4人)、后沙(2人)、借用(2
人)人员月绩效考核奖金按路段管理人员平均值予以发放。
4、设立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对年终考核平均扣分不超过5分的前6名路段管理人员作为年度先进工作者,给予每人2000元的奖励。
5、考核项目中的队容队纪为个人行为,抽查时只计入个人考核分,不列入平均分核计。
6、抽调到分队工作的8名市场人员绩效考核奖金以每月300元计,扣罚按比例计算。
7、工作人员因工作不力等主观原因影响工作成效的,受到2次以上通报批评仍无改变的,予以辞退处理。
8、菜场人员参照本办法由城管处制定考核细则。
|
主题词:人事管理 绩效考核 通知 |
|
坎门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0年5月6日印发 |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