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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坎门城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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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门街办〔2010〕23号

坎 门 街 道 办 事 处

关于印发《坎门城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

现将《坎门城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坎门街道办事处

二○一○年五月六日

 

坎门城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

实  施  办  法

(试  行)

为加强坎门城管队伍建设,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和市容环卫管理质量,建设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坎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城管处全体人员

二、考核办法

按照“简便易行、讲究实效、科学合理”的要求,采取定期抽查的办法,每月对全体人员工作质量进行随机抽查1次以上,依据考核工作标准进行评估打分,作为当月绩效考核的依据。考核总分为40分,实行扣分制,每分按10元核计,扣除金额最高不超过月绩效考核奖金,直至扣完为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具体工作由效能监察室牵头组织实施,考核人员由效能监察室、党政办、组织办、城管处等科室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结果经效能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城管财务作为当月扣罚的依据。

三、考核内容

市容环卫工作质量状况、纪律作风情况等。

四、管理路段与管理人员责任分工

 

管理路段

管理人员

机动巡查

人  员

分  队

负责人

解放路、二条岭

金建宝  陈爱钗

王好国

李飞平

罗小锦

陈世炎

新大街、海堤路

叶海坚  林炜瀚

海港路、开源路

郑培建  程丽艳

振兴路

庄斌  朱晓华  潘飞文

王建权

林  鑫

叶淑丹

郑  峰

联升路

庄成水  许迎春

榴岛大道、东风路

李  强  卓美琴

海城路、榴岛大道(水龙路口)

陈为法  何亮亮

叶伟国

卓光顺

刘华琴

南光平

建工路、建州路、振兴路延伸段

缪彦彬  董爱亮

科技工业园区、交通路

苏新水  陈彩云

五、考核标准(40分)

考核项目

工 作 标 准

扣分标准

市容环卫

(30分)

管理路段:①无明显跨店面经营;②无流动摊点;③无乱堆乱放;④无乱披乱挂;⑤无乱泼乱倒;⑥无乱搭乱建;⑦无乱涂乱贴;⑧无落地广告灯箱;⑨无破旧店招广告;⑩无占用绿地(或损坏花草树木);(11)无污染路面或损坏道路附属设施;(12) 无占用人行道设置遮阳蓬;(13)环境卫生清洁;(14)环卫设施保持整洁完好;(15)每天按时到达责任区监督管理;(16)无受到媒体曝光批评;(17)举报投诉无及时妥善处理。

每发现①-②问题的分别扣3分,③ -(14)问题的分别扣1分,发现(15)-(17)问题的分别扣4分,限期内未整改的再加扣3分

队容队纪

(10分)

①无迟到、无早退;②无违反着装规定;③无违反省“四条”禁令(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中餐饮酒;严禁在办事办证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规定;④无违规审批;⑤无殴打、辱骂当事人;⑥无不受理或不制止、不查处;⑦无故意损坏、擅自处置或侵占当事人财物;⑧无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

发现①②问题的,分别扣0.5分;出现③-⑧问题的分别扣1.5分。出现⑤问题的,同时要按上级规定处罚。

 

六、管理模式

1、建立路段管理责任制,每个路段形成清扫保洁人——路段管理人员——巡查人员——分队长四级责任制;

2、建立徒步管理与机动巡查相结合机制;

3、建立管理路段定期轮换制,本着公平、合理原则,管理路段、管理区域每1年轮换一次;

4、建立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制度,对一些管理难度较大、情况复杂的市容突出问题,视情统一组织集中整治,然后由路段管理人员落实长效管理。

七、奖惩措施

1、绩效考核结果每月予以通报。

2、月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月绩效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巡查人员中的驾驶员、内勤人员的月绩效考核奖金按该分片区域路段管理人员扣分(或平均值)发放,巡查人员中的正、副分队长的月绩效考核奖金按该分片区域路段管理人员扣分(或平均值)的1.2倍扣除后发放,副队长按该分片区域路段管理人员扣分(或平均值)的1.5倍扣除后发放,队长按副队长扣分的平均值扣除后发放。

3、年终考核奖金发放以月平均抽查考核分数的平均值作为依据,平均扣分不超过5分的,予以全部发放;超过5分不超过10分的,予以发放80%;超过10分的,予以发放70%。全程办(2人)、双违办(5人)、综合办(4人)、后沙(2人)、借用(2

人)人员月绩效考核奖金按路段管理人员平均值予以发放。

4、设立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对年终考核平均扣分不超过5分的前6名路段管理人员作为年度先进工作者,给予每人2000元的奖励。

5、考核项目中的队容队纪为个人行为,抽查时只计入个人考核分,不列入平均分核计。

6、抽调到分队工作的8名市场人员绩效考核奖金以每月300元计,扣罚按比例计算。

7、工作人员因工作不力等主观原因影响工作成效的,受到2次以上通报批评仍无改变的,予以辞退处理。

8、菜场人员参照本办法由城管处制定考核细则。

主题词:人事管理  绩效考核  通知

坎门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0年5月6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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