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春运将于1月19日开始,2月27日结束,为期40天。为认真做好春运工作,确保春运期间我县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打造“和谐春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科学分析2011年春运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把春运工作作为开年的头等大事抓实抓好,全力以赴做好春运期间各项工作。
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交通、公安、安监、宣传、经贸、人劳社保、港航、旅游、海事、气象、交警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值班电话:89909999,传真:87222693,89909999(夜间及节假日);道路保畅通指挥中心设在县公路段,值班电话:87297207(白天)、87297220(夜间);道路运输指挥中心设在县运管所,值班电话:87222624;水路运输指挥中心设在玉环港航分局,值班电话:87299905;玉环海事处水上搜救中心,值班电话:12395或87378264。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职人员,具体做好春运工作。同时,要在应急预案、安全管理以及春运快报、统计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周密部署,科学组织运输
从运力准备来看,全县投入春运的车、船数量基本充足。正常天气状况下的旅客疏运基本能够保证,但一旦遇到恶劣天气如主要公路遇大雾、雪阻而封闭,遇9级以上大风客渡船停航等情况,仍有可能造成旅客压站压港。因此,各交通运输相关单位要在对客流流量、流向、流时调查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客流变化规律,制定合理高效的运输组织方案,加强运力准备,完善运输组织,保障运力充足、疏运及时。各公交企业和出租车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公交、出租车的正常运营和合理调配,做好公交与车站、码头等客运枢纽的有机衔接。
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必须加强对货运市场的监测,在保障煤电油运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物资运输,确保节日物资及时运输。
三、强化安全监管,确保春运稳定
安全是春运工作的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三关一监督”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运输安全保障工作,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加强春运从业人员管理。严格从业资格证件管理,严禁不符合资质的企业和人员参加春运。要保证驾驶员的休息和身体健康,避免疲劳驾驶。充分利用车载视频系统、GPS等先进科技手段对客车(船)运行进行全过程监控,严防车(船)超速运行。各航运企业、船舶要坚决执行安全适航风级规定,不超风级开航。二是加强营运车船的检查和维护。春运前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船技术状况和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车船要责令整改,严禁整改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船参加春运。三是加强客运站点源头管理。严格按照车船载客定额售票检票,严防超载客车(船)出站。各客运站要充分利用安全检测设备,查堵易燃、易爆危险品,防止其进站上车(船)。客流高峰时,运管、港航部门要派员到重点车站、渡口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四是加强各项安全管理。公路部门在春运开始前要严格按照“三有四不放过”等有关规定,对公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要对高边坡、高挡墙、桥梁、隧道等重要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海事部门要加大安全巡查力度,把好客(渡)船的签证关,消除安全隐患,并严厉打击非客船搭客的行为。五是高度关注行业稳定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排查、化解行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四、健全应急机制,保障运输畅通
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一是要制订应对恶劣天气状况的应急预案。据气象部门预测,2011年春运期间,将有4次较明显冷空气影响,极易形成大雾、雨雪和冰冻天气灾害。要认真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对所需的各类应急物品要提前准备。一旦出现恶劣天气,公安交管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做好现场交通疏导。二是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要制订应急运输预案,落实应急运力,尤其做好应急状况下各种运输方式互相支援。三是要做好公路、桥梁的养护工作,对主要干线公路的改造、养护路段要暂停施工,或采取措施保障通行条件,确保双向通行。在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公路部门要及时采取清扫积雪、除冰、撒布防滑料等措施,全力保障公路畅通。四是航道部门要加强对航道、航标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五、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服务质量
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备力量,加强对春运市场秩序的监管,打击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一是通过春运公开电话、网络信息平台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查处春运期间旅客投诉。二是加强对交通执法人员的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明执法纪律,确保交通执法文明规范。三是保障运价稳定。各运输企业和经营业户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涨价。运管、港航部门要配合物价主管部门做好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价格监管。四是采取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上门售票等多种形式,方便广大旅客购票。五是保持站容站貌和车(船)容车(船)貌整洁,按规定配齐和使用各项服务设备,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六是组织开展各项优质服务竞赛活动,采取多种措施为旅客提供人性化服务,特别是要热情帮助老、弱、病、残、孕旅客解决旅途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七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手机短信等媒体,及时提供运力、班线时刻、售票、天气、路况等交通运输出行信息,使春运期间的客流、车流更合理有序。
六、严肃春运纪律,加强统计宣传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春运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春运的联络、协调、宣传、统计、信息收集,接收和处理投诉,并严格执行春运信息报送纪律。春运期间实行一天一报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每日下午16时上报县春运办,发生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玉环港航分局、县运管所每天要及时将《2011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和《2011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上报县春运办。新闻媒体要加强春运宣传报道工作,发布各种信息和注意事项,通报春运进展情况,报道先进事迹,曝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请各有关单位将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值班电话及值班安排表于1月15日前报至县春运办,春运总结请于春运结束后3日报至县春运办。
附件:1. 2011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2. 2011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