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教育局 玉环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
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民办中学:
我县自2002年开始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几年来,各校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认真履行生态县建设目标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各级绿色学校活动,全县师生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县教育局、县环境保护局先后命名了37所县级“绿色学校”,其中有7所被命名为省级“绿色学校”、14所被命名为市级“绿色学校”。为进一步推动创建“绿色学校”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学生环境教育的普及率,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学校”基本条件
1.加强组织领导。重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有健全的“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有完整的“绿色学校”创建计划和工作思路,并在师资配置、资金等方面予以保障。
2.制定方案。凡批准创建的学校,均须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将其纳入教学计划,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步骤地实施。
3.形式多样。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注重理论结合实践,形式多样不呆板,内容丰富不空洞,既有课堂渗透,又有课外活动、社会调查、公益活动、征文比赛等活动方式。
4.创建工作持之以恒,注重实效,真正把环境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之中。
二、“绿色学校”考评办法
“绿色学校”考评采取学校自报、组织评审的办法进行。具体考评办法依以下程序进行:
1.自查。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玉环县“绿色学校”评估标准》(附件1)做好自查工作。
2.申报。符合创建“绿色学校”评估标准的学校填写好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2)、自评表(附件3)、总结材料各一式两份,于11月15日前送交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叶梦洁处。
3.考评。由县教育局和县环保局联合组织考评组进行全面考核评估,评估时间初定于12月中旬。
4.验收。对达到评估标准的学校(幼儿园),县教育局和县环保局将授予县级“绿色学校”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在县教育局和县环保局指导下进行,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工作的具体科室及联系人为: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叶梦洁、县环保局宣教法制科陈华;联系电话:81717029、87238221。
附件:1.玉环县“绿色学校”评估标准
2.玉环县“绿色学校”申报表
3.玉环县“绿色学校”申报自评表
玉环县教育局 玉环县环境保护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
玉环县“绿色学校”评估标准
一、基本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环保、节能、卫生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要求。
(二)近两年来未出现重大污染事故,无环境方面的投诉。
(三)学校开展绿色学校创建一年(含一年)以上。
二、具体指标
(一)学校管理(35分)
1.机构设置(5分)
学校建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负责绿色学校的创建、实施与运行,管理网络清晰,人员职责分明,创造能使全体师生充分参与创建绿色学校的内部环境。
2.创建计划(5分)
绿色学校创建和环境教育内容纳入学校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分年度创建计划,并有具体指标和实施方案。
3.能力建设(10分)
加强学校行政领导和教师的环保基础知识、环境管理、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与方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培训,有参加省、市、县或本校相关培训的证明或记录;重视各种培训的覆盖面及效果,提高全校师生对创建绿色学校理念的理解。
有环境教学设备和专门活动场地、以及一定的教育经费保障,能基本满足创建活动需要。
4.档案记录(10分)
注重原始数据、台帐和文件材料的积累,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确保所有指标完成情况均有记录可查。
5.持续改进(5分)
定期召开研究、检查、总结等绿色学校创建专题会议,组织自查自纠,不断提升学校环境建设水平和管理成效,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校园。
(二)教育活动(60分)
1.学科教育(20分)
加强各学科教材中环保内容的教育研究,组织编写环境教学学科渗透的教材教案;主渠道学科有渗透教育的计划、教案及有关的资料积累,实行资源共享;开设有关环境保护的选修课,有教案和教材;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使学生切实掌握各教材所规定的内容。
2.课外教育(10分)
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植树节”、“爱鸟周”等主题纪念和活动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和内容的专题讲座和环保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使学生在课外受到丰富多彩的环境教育。
鼓励学生在校内成立环保社团,组织环保科技活动小组或有一定规模的环境类兴趣小组,利用活动课教育时间,开展日常活动。
3.校外教育(10分)
组织师生参加乡镇(街道)、社区(村居)的环保活动;与学校所在社区(村居)建立良好共建关系,更多地运用社区作为环境教育的资源,与学生、家长共建“绿色家庭”;号召师生参加所居住的社区的环保志愿者队伍,自觉向居民宣传环保知识,监督社区环境污染并有一定效果。
4.绿色宣传(5分)
学校应设置永久性绿色主题宣传栏及绿色主题广播;校园网、学生会和各班的墙报定期或不定期出版环境教育宣传专栏;利用升旗仪式、晨会、主题班会等向全体师生进行环境宣传。
5.教研活动(5分)
有环境教育等综合性教研组织,或主渠道学科有专题性教研活动安排,能定期开展有关教研活动;学校信息交流畅通,组织环境教案观摩、评比。
6.自主创新(10分)
加强绿色学校创建的教育研究和创新活动,积极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学校环境教育有特色,环境管理有创新;积极争取承接上级各部门的环境教育课题研究。
(三)环境友好(45分)
1.绿色设计(10分)
新建或改建校舍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具有环境标志的装饰材料;建筑设计中充分考虑自然采光的设计与运用,积极采用太阳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2.资源节约(15分)
积极倡导生态文明,推行绿色消费,节约资源能源,如:提倡教材循环利用,学校节能、节水、节电、节纸及节约其他资源措施有力且绩效明显,学校食堂不使用一次性餐具等。
3.污染减排(20分)
学校自身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并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减排计划要求,如污水处理设施完备或接入城市污水管网,不直接向河流等自然环境排放超标废水;厨房有油烟净化处理措施;锅炉烟气达标排放;校内垃圾减量化,并进行分类回收利用;危险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
(四)校园环境(25分)
1.总体布局(5分)
学校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布局基本合理,建筑设计与当地自然景观基本协调。
2.校园绿化(10分)
学校可绿化地均得到绿化,并做好室内绿化,学生参加护绿率达100%。
3.环境卫生(10分)
校园洁净、课堂整洁、厕所干净;卫生无死角,垃圾箱布局合理,垃圾分类收集;厨房、餐厅符合卫生标准。
(五)教育成果(35分)
1.环境意识(10分)
学校管理者具有较高的环境教育及管理理念,明确绿色学校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环境教育工作;全校师生具有较强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
2.环保行为(10分)
师生具有良好的行为规范,主动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环境教育宣传活动,为环境保护作好事、做实事,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
3.获奖成果(15分)
绿色学校创建和环境教育获县级及其以上表彰或奖励;学生在县级及其以上环境类(知识竞赛、征文、论文、绘画、摄影、电脑制作等)比赛获奖;获县级及其以上政府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各类特殊奖励。
三、特色加分项(35分)
(一)绿色学校创建和环境教育活动获得县级及其以上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正面报道(5分)。
(二)教师在国家级专业刊物有环境教育论文发表或获得市级及其以上荣誉的(5分)。
(三)学生在省市级及其以上各类环境活动中获奖(10分)。
(四)学校获得省市级及其以上政府与环境保护方面的特殊奖励(10分)。
(五)学校获得ISO140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分)。
四、几点说明
(一)本标准中基本条件为申报绿色学校的基本要求。
(二)具体指标中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20项,总分为200分。
(三)特色加分项分值另加35分。
(四)考核分值之和达180分以上(含特色加分项),即达“绿色学校”标准。
附件2:
玉环县“绿色学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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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 |
学校属性 |
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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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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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主页 |
校长 |
联络人 |
在校 学生数 |
在校 教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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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学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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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考评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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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县环保局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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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格一式二份,学校创建工作总结作为附件
附件3:
玉环县“绿色学校”申报自评表
申报学校 自评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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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名称 |
评估内容 |
分值 |
自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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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管理 |
1.机构设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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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建计划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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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能力建设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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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档案记录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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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持续改进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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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活动 |
1.学科教育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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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课外教育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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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校外教育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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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色宣传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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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研活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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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自主创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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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友好 |
1.绿色设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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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源节约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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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减排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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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园环境 |
1.总体布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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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园绿化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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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卫生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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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成果 |
1.环境意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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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保行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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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奖成果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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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色加分 |
1.媒体报道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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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论文发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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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获奖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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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获奖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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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理认证 |
5 |
主题词:绿色学校 创建活动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县府办,县委宣传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1月2日印发
(纸质印发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