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关于实施食品安全九大基础工程的意见》(玉政发〔2008〕21号)和《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通知》(玉政办发〔2010〕113号)的工作部署,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学校(幼儿园)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地沟油”专项整治,彻底杜绝“地沟油”流入校园食堂、商店;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建立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的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校园稳定。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严防“地沟油”流入校园食堂、商店。各学校(幼儿园)要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校园食堂、商店,相关部门将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立健全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管理体系。学校(幼儿园)食堂要建立有关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的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各校(园)要认真研究,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本校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1月—12月中下旬)。各校(园)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学校要建立“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统筹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总结督查阶段(2010年12月下旬)。各校要对“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逐级开展督导检查。要及时总结“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2010年12月18日前,各校要将工作总结报教育局安全监督管理科。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校(园)要成立 “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本次“地沟油”专项整治作为今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逐级落实各项任务和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效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校(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广大学生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效果。各校(园)在12月18日前对“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自查。教育局安全监督管理科将12月下旬组织人员对各校(园)“地沟油”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食堂、商店所属单位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食品卫生 管理 通知
抄 送:台州市教育局,县府办,县食安委,县卫生局,
县安监局,县工商局。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10日印发
(纸质印发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