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司〔2011〕18号
关于印发《玉环县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舒心解结”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司法所、各直属司法所:
现将《玉环县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舒心解结”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实施中碰到的困难与问题请及时向县局基层工作管理科报告。
玉环县司法局
二○
玉环县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舒心解结”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动《人民调解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深入贯彻全市和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全面构建“大调解” 格局,根据台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舒心解结”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司〔2011〕15号)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工作会议要求,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人民调解“舒心解结”专项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县“解放思想、创业创新”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玉环为目标,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题,以强化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为主体,以构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为主导,通过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贯彻实施活动,组织对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攻坚,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和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外,最大限度地增加人民群众的“舒心”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使矛盾“解结”化解,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以及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一个重心。即围绕建设“平安玉环”、“法治玉环”等工作重心,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司法行政机
关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格局。
(二)两个重点。一是要重点预防因矛盾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群众性械斗和自杀、“民转刑”案件;二是重点调解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疗、交通、物业、消费等社会难点、热度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四不”(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复杂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纠纷不出县)的工作目标。
(三)三个坚持。坚持把人民调解“舒心解结”活动与宣传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信访调解、行业调解等机制建设有机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平安创建活动及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机结合。
(四)四个防范。一是防范和杜绝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发生破坏和影响建党九十周年庆祝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械斗等事件。二是防范和杜绝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发生破坏和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严重暴力事件、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上省进京“异常访”或其他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三是防范和杜绝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发生在元宵、清明、端午、“五一”、国庆、元旦等重点时段、重大节日期间的重大有影响的群体性上访、滋事事件。四是防范和杜绝发
生由于基层工作方法和措施不当或调解工作不力而引发的重
大有影响的群体性上访、滋事事件。
三、活动步骤
(一)准备阶段(
(二)实施阶段(
(三)总结阶段(
对本地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检查和总结,于8月
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基层工作管理科。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人民调解“舒心
解结”专项活动对于确保建党九十周年政治社会和谐稳定、
保障换届选举工作平稳进行、推动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宣传《人民调解法》为契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活动,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认真开展排查。要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广泛动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深入村居(社区)、企业全方面排查摸底,及时掌握纠纷及社会不安定因素并记录在案,对重大矛盾应自发现时2小时内及时上报。
(三)及时有效化解。各司法所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组织专门人员就地及时化解;对疑难积案,要协调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集体性上访或影响地区稳定的突出问题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并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对《人民调解法》的宣传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发现解决,加强对此次活动的指导督导,不断总结完善。要及时上报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促进本次人民调解“舒心解结”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