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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用人单位实施2010年度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县用人单位2010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开展书面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对象
2010年度全县除行政机关以外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等。
二、审查时间
三、审查内容
1、劳动合同订立情况;
2、执行工资支付规定情况;
3、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4、建立劳动规章制度情况;
5、劳动用工网上申报情况;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四、审查的方法和步骤
书面审查分四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阶段(
二是自查自纠阶段(
1、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全体员工花名册1份;
3、2010年12月份企业职工工资发放单一份;
4、全体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1份;
5、缴纳社会保险费收据复印件1份或社会保险登记复印件1份;
6、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7、书面审查时劳动部门认为所需提供的其它补充资料。
三是整改提高阶段(
四是评定等级阶段(
五、办理地点
1、玉城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在玉城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办理,地点;广陵路128号玉城街道办事处内,电话:81726150;
2、坎门街道办事处、鸡山乡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在坎门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办理,地点:坎门街道办事处104室,电话:87508700;
3、大麦屿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在大麦屿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办理,地点:大麦屿开发区涉外大楼一楼,电话:87338325;
4、楚门镇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在楚门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办理,地点:楚门镇人民政府内,电话:87448850;
5、清港镇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在清港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办理,地点:清港镇迎宾路三号清港镇人民政府内,电话:87107871;
6、芦浦镇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在芦浦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办理,地点:芦浦镇人民政府内,电话:87141314;
7、干江镇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在干江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办理,地点:干江育才路1号干江镇人民政府内,电话:87456119;
8、龙溪乡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在龙溪乡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办理,地点:龙溪龙翔南路12号龙溪乡人民政府内,电话:87492345;
9、沙门镇、海山乡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在沙门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办理,地点:沙门镇人民政府内,电话:87163497;
10、玉环经济开发区所管辖的用人单位到企业所在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管理所办理。
地点1:楚门南兴街1号楚门劳动保障管理所,电话:87445696;
地点2:城关城中路21号老人力市场2楼城关劳动保障管理所,电话:87233129;
地点3:坎门海城路东风大楼西5楼坎门劳动保障管理所,电话:87551000。
请各用人单位要及时如实报送有关材料,接受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对拒不接受审查或对监察机构发出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拒不改正或在书面审查中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将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给予罚款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处罚。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抄送: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