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所、队:
现将《关于开展担保等行业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关于开展担保等行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担保等行业的发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县担保等行业监管工作实际,县局决定于今年4月至7月在全县范围内对担保、典当、投资咨询、理财、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行业开展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专项行动,规范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提升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律意识,使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有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通过专项行动,查处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担保等行业违法案件,以点带面,引导担保等行业完善内部管理,依法、守法、诚信经营,维护金融市场和社会稳定。
(三)通过专项行动,使全县担保等行业监管水平得到实质性提升,监管工作盲点得到有效弥补,长效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工作重点
(一)利用企业年检信息,重点检查担保、典当、投资咨询、理财行业注册资金的实际运作状态,对虚报注册资本金、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本金行为进行检查;
(二)调查担保、典当、投资咨询和理财行业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发放信用贷款等超范围经营和无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三)掌握担保、典当、投资咨询和理财行业的实际经营方式,深入治理经营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四)担保、典当、投资咨询和理财行业以不正当方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其它违法行为;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4月30日)。对辖区内担保等行业审批、登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基本情况。
(二)组织检查阶段(5月1日-6月30日)。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工作情况,结合当地实际,组织查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7月1日-7月30日)。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集中梳理案件查办过程中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加强担保等行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我县民营企业快速发展,担保、典当作为金融机构的衍生品适时出现,成为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是金融信贷融资渠道的有益补充,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制度监管上的不完善,担保等行业准入门槛不高,企业内部有效管理体制缺失,企业依法经营意识不强,违法经营行为屡见不鲜,严重破坏了行业形象,危及了行业发展,严重制约担保、典当行业的健康发展。各相关单位要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担保等行业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依法行政。要始终秉持“攻大奸、诫小过”的执法理念,根据担保等行业特点,注重调查研究,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案件调查人员,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要讲究工作方法,防止出现负面影响。严格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杜绝案件查办中企业内部经营信息的外漏或其它不必要的纰漏,避免给案件查办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加强宣传,规范行业。以案说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对典型违法行为进行公告、警示;对重大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震慑潜在违法行为,促进行业规范。
各办案机构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县局经检科备案。经检科联系人:沈光奕,电话:87230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