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旅游企业:
2011年“五一”小长假将至。旅游安全工作是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认真贯彻省、市旅游局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五一”小长假期间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和谐有序的旅游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深化旅游安全重要性认识
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旅游安全是旅游工作的基础环节,是旅游市场治理的重要内容,更是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各旅游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履行企业法人负责制,对当前的旅游安全形势进行一次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开展一次旅游安全大检查,抓细抓实本单位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旅游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狠抓隐患整改治理
针对“五一”小长假旅游的特点,各旅游企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立即开展一次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县旅游局将通过联合相关执法部门进行督查、组织人员交叉互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盲点和难点,重点检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督促旅游企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健全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
二是对旅游运营设施和经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未整改到位的,要坚决停止营运。特别要对旅游车船安全状况和火灾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
三是加强对旅游节庆活动、景区的紧急救援方案、预警方案,以及企业员工能熟练掌握救援方案和安全工作技能方面的培训,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要按照“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及时报告,信息畅通”的原则,及时协调、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进行救援和救助,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四是加强对旅行社的用车、用船管理,确保使用合格的旅游车船和合格的司机。各旅行社要继续认真落实好安全用车申报制度,严禁旅行社租用不具备运营资格的运输工具,严禁旅游车船超速、超载、超限运载游客。要规范签订旅游合同,高度重视出团旅游安全,确保有预案、演练、有措施。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不力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因检查工作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企业要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三、经营设施和游客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星级饭店、旅游住宿设施、旅游船、旅游餐饮点、农家乐、等场所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检查,重点检查用电设备、用火区域、维修现场、人员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等,确保人员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消防设施齐备、完好、有效。确保企业职工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岗位安全职责、防火安全工作等基本技能,切实将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四、认真做好假日值班和报告工作
“五一”小长假期间,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要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与县旅游局之间的通讯联络要保持畅通,确保“五一”假日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并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和检查,严格执行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按照要求逐级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