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根据《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县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0〕28号)和《2011年度玉环县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创建校园“放心示范商店”。
一、创建目标
中小学(幼儿园)原有的校园商店必须按“放心示范商店”标准进行改造,无法改造的校园商店必须关闭。新办的校园商店按照“放心示范商店”标准创建。
二、校园“放心示范商店”标准
1.经营模式:大型超市连锁加盟或直营。
2.营业场所整洁明亮,卫生及通风条件良好,商品明码标价、整齐摆放,无“四害”。
3.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及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定期检验,商店须严格按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
4.必须在玉环县域内具备开办连锁店资质的大型超市企业范围内(详见附件1),由学校自主,择优选定一家大型连锁超市企业并签约。严格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核算和统一服务,确保总部有效监控,提高商品配送率,食品配送率必须达到100%。保证校园商店服务优良、商品优质、价格公平,使学生真正受益。
5.必须与连锁企业建立食品供销台账,必须实行“一票通”制度,县经贸局、教育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以及连锁企业对校园商店的食品配送开展不定期实地检查,绝不允许经营销售来路不明的商品。
三、创建步骤
1.自查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各校认真开展校园商店自查,填写《玉环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商店自查表》(详见附件2),于5月31日前以k12信息报送到县教育局安全监督管理科郭开老师处。
2.创建阶段(6月1日至8月20日):各校考察连锁超市企业并择优签约,严格按照校园“放心示范商店”标准创建。
3.验收阶段(8月21日至9月20日):县教育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各校园“放心示范商店”创建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合格的商店授予“放心示范商店”匾牌,不合格的校园商店限期整改,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商店予以关闭。
四、加强领导
1.创建校园“放心示范商店”,是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保障校园食品消费安全,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各学校校(园)长为校园放心示范商店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制定校园“放心示范商店”创建计划,抓紧抓实创建工作。
3.校园“放心示范商店”创建工作列入2011年度“平安校园”评估与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对改造不力、违规举办校园商店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与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年检挂钩。
附件:
1.玉环县域内具备连锁店(加盟店)资质的大型超市企业名单
2.玉环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商店自查表
玉环县教育局 玉环县经济贸易局
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玉环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玉环县域内具备连锁店(加盟店)资质的
大型超市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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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企业名称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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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汇源超市 连锁有限公司 |
13706864336 |
叶纪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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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人本超市 有限公司 |
0576-86144119 |
朱芳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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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好多多超市 有限公司 |
13706559298 |
郑志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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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六合超市 有限公司 |
13058608680 |
黄吉 |
附件2:
玉环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商店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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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校(园)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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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数 |
学生数 |
住校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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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现 经营模式 (打) |
学校自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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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包( ); 承包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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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 管( ): 托管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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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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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现经营面积 |
平方米 |
商店年营业收入(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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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 计划 |
日期 |
主要工作 |
备注 | |||||||
主题词:食品安全 学校 商店改造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市经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府办,县综治办,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局,
县海洋与渔业发展局,县卫生局,县城管局,县质监局,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杜惠玲副县长。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6日印发
(纸质印发3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