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
学期临近结束,暑假即将开始。为全面完成本学年的教育教学任务,有序安排暑假工作,现就学期结束工作和暑期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学期结束前工作
1.认真组织好期末考试:高中非毕业班定于2011年7月4日至7月6日,初中非毕业班定于6月29日至6月30日,小学毕业班定于6月24日,小学非毕业班定于6月28日至6月29日。7月9日学期结束,7月10日暑假开始。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提前结束。下学期定于8月29日教师返校,8月30日、31日学生报名注册,9月1日开始正式上课。
2.周密安排好学期结束工作。要对照学期工作计划,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未完成的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要按原来部署务求保质保量完成。
3.认真做好学生学年的评价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学生的学业评价继续实行等级评价制。评价要坚持定量评价和描述性评价相结合,特长评价和全面评价相结合,坚持以鼓励为主,客观而全面地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的综合表现、学习能力和素质的发展状况。
4.及时做好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工作。各学校要认真检查现有学生电子档案的录入情况,并不断健全完善,学期结束前,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做好毕业年级的毕业信息登记工作,确保8月1日电子学籍系统按时升级。
5.做好学校期末安全工作。学期结束前,要充分利用班会、校会、告家长书等形式深入开展安全与法制教育,重点开展预防溺水、交通、治安等教育。特别是要加强游泳安全教育和溺水应急处置教育,强化“四不”教育: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到海河、水库、池塘戏水玩耍。要加强夏季传染病的预防知识教育、食品安全教育和防台风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要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重点梳理校园一般性安全隐患、重点人群安全隐患、周边水域安全隐患和校园周边其它隐患并定人限时落实整改。
6.做好毕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密切关注中考、高考后特别是成绩公布后学生的情绪,及时做好升学成绩较差学生的思想与心理疏导工作,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教师要切实负起责任,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对原本心理较差或心理有障碍的学生要建立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帮扶制度,要与家长及时沟通,共同做好思想工作。
7.扎实做好招生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高中学校要深入社区、家庭做好宣传发动,建立责任制,确保今年初升高招生任务顺利完成。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就近免试”的原则,不得以考试(含面试)的形式录取新生。初中学校要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动员学生就读高中学校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小学要积极主动引导学生,尽量避免生源外流。
8.认真做好学校学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工作。根据玉环县教育局《2010学年度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玉教〔2010〕60号)精神,认真总结,充分做好准备。
9.积极开展“强素质、塑形象”活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活动安排,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扎实开展活动。
二、关于暑假工作
1.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各学校要坚决贯彻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执行《玉环县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职工违规带生、擅自办班的若干规定》(玉教〔2010〕16号)、《玉环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台州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十大规定的通知》(玉教〔2007〕23号)和《玉环县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玉教基〔2005〕13号)规定,严格控制学生的暑假作业量,提倡布置实践类作业,严禁各类学校暑假期间组织各种形式的学生文化补习班,也不得出借或出租校舍用于补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非毕业班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由于课程安排需要而组织高三学生上课的,时间也不得超过半个月。要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严禁教师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2.要广泛开展家访活动。各学校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教师开展家访活动,加强学校与家庭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校情况,指导家长安排好学生的暑假生活,协同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特别是要走访学业有问题、家庭有变故、经济有困难、心理有偏差学生的家庭,带去学校和教师的温暖,主动帮助这些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要预先做好“控流”工作,严格控制“流生”。年流生率职高控制在5%以内,初中控制在0.5%以内,小学无流生。
3.要精心组织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学校要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当作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来周密安排,开展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和义工等活动,以暑期夏令营、暑期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4.要加强暑期安全工作。一要深入开展交通、防溺水安全宣传与防溺水巡查工作。要通过“校讯通”短信平台和家访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监管。要组织学校暑期安全巡逻队,深入开展学校周边水域的防溺水巡查工作,严防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二要组织开展食堂量化等级提升和放心示范商店改造。特别是对目前因无餐饮服务许可证而关闭的食堂和有校内商店的学校,必须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于8月20日前完成学校食堂与商店的改造工作。三要加强学生接送车专项改造。有学生接送车的学校要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公安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学生接送车专项改造。四要做好防汛防台工作,要高度关注今年暑期我县的汛情与台风情况,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抗台预案,做到早部署、勤检查、抓落实。五要严格执行值班护校制度,安排好校级领导和教职工的暑期值班工作,发生重大事件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
5.要认真组织好高中学生的军训活动。各高中学校要主动与部队沟通与合作,及时安排学生军训活动。学生军训要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暑期中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玉教基〔2010〕38号)的要求,认真制订军训计划,注意军训安全,切实加强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正常开展。
6.要加强学校财务审核。各学校要做好学校资产清查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在教育系统执行校务公开的通知》(玉教〔1999〕35号)精神,公开本学期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收支的监督,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要严格执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通知》(台政办发〔2006〕57号)精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各普通高中要认真落实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玉环县财政局、玉环县教育局《转发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玉发改发费〔2010〕37号),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
7.各学校要认真总结一学期来的工作。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成技校学期工作总结材料务必于2011年7月10日前上交县教育局办公室王连魁处,其他学校报中心校。
8.暑假期间,将举行全县教师师德等培训,具体安排另行发文。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期末 工作安排 意见
抄 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县委宣传部。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6月16日印发
(纸质印发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