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办、村、有关单位:
现将《干江镇 “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示范经营点评选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江镇人民政府
2010年8月20日
主题词:“十小“行业 示范 评选 通知
抄 送:县质监局、县“十小”办
干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0年8月20日 共印:50份
干江镇 “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示范经营点
评选管理办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创建示范经营点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标杆”作用,巩固整规成果,引导“十小”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持续改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状况,切实保障农村消费安全。现就我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示范经营点评选管理办法制定如下:
一、评选原则
自愿参评、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好中选优。
二、评选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符合《干江镇“十小”质量安全示范经营点现场检查标准》(以下简称《现场检查标准》)。
凡申报示范经营点的,必须已完成“十小”整规任务,通过镇“十小”办和县“十小”行业牵头部门考核验收,并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示范经营点现场检查中得分10分的。
三、评选程序
“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示范经营点评选按照自愿参评、考评推荐、审核检查、审定公示和公告命名的程序进行。
(一)自愿参评。
由辖区内的经营点向本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十小”办)提交申报表,镇“十小”办将对申报的经营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二)考评推荐。镇“十小”办会同县“十小”行业牵头部门依据《现场检查标准》对申报单位组织考评确认。根据考评情况,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
(三)审核检查。镇“十小”办将确定推荐的名单,及申报材料和考评确认意见一并报送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十小”领导小组)审核。镇“十小”领导小组并根据实际情况有关人员对申报经营点进行实地核查。
(四)审定公示。镇“十小”领导小组对通过审定的经营点,向社会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五)公告命名。通过公示的经营点,将授予“干江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示范点”称号并予以公告,颁发牌匾,给予奖励。
四、评选管理
示范点称号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进行复评。复评申报程序和初评程序相同。评选标准按当年确定的《现场检查标准》执行。
对示范点的荣誉称号在有效期内,实行动态管理。镇“十小”办要采取明查和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示范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能持续保持规范的,或发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取消示范称号,并收回牌匾。
五、评选要求
镇“十小”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示范经营点的组织领导和评选、管理、监督工作,镇“十小”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办、村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各村要以示范经营点评选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评选的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整规工作水平的过程,成为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提高“十小”从业人员素质的过程。在评选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评选对象的培育工作,要通过做好行业引导,打造一批有影响、叫得响、辐射性强的亮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严谨有序、优中选优,不搞照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成绩突出、具有很强示范作用的经营点推荐上来。推荐和评选工作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撤销荣誉称号。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先氛围,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示范经营点评选活动。
附件:1、干江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示范经营点申报表
2、干江镇“十小”质量安全示范经营点现场检查标准
附件1:
干江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示范经营点
申 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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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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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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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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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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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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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十小”办意见 (工贸办盖章) 年 月 日 |
牵头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镇“十小”领导 小组意见 (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干江镇“十小”质量安全示范经营点现场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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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指 标 |
要 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检查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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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食 品 加 工 小 作 坊 (10分) |
证照情况 |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不生产加工乳制品、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 |
2 |
现场检查。有营业执照得1分,生产加工食品不属于高风险食品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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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与《质量安全标准规范》一同上墙公开 |
1 |
现场检查。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得0.5分,承诺书和标准规范上墙的得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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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施 |
小作坊及周边整洁卫生,加工区与生活区分离,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
3 |
现场检查。小作坊及周边整洁卫生,加工区与生活区分离,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的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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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剂使用 |
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
2 |
现场检查。使用食品添加剂符合规范要求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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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记录 |
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生产销售台帐制度和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
2 |
现场检查。制度及安全控制措施健全的得1分;记录完整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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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小 食 杂 店 (10分) |
证照情况 |
100%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含未过期的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并上墙 |
3 |
现场检查。100%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含未过期的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并上墙的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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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记录 |
100%建立进货台帐制度 |
2 |
现场检查。100%建立进货台帐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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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环境 |
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商品陈列整齐 |
2 |
现场检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商品陈列整齐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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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质量 |
无三无产品、过期食品销售 |
3 |
现场检查。无三无产品、过期食品销售的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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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指 标 |
要 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检查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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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小 餐 饮 店 (10分) |
证照情况 |
100%有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 |
2 |
现场检查。100%有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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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记录 |
猪肉、食用油、食品添加剂100%建立进货台帐记录 |
2 |
现场检查。100%建立进货记录台帐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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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环境 |
店内环境卫生、整洁 |
2 |
现场检查。店内环境卫生、整洁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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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持证 |
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 |
2 |
现场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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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 |
配备必要的冷藏、消毒设施 |
2 |
现场检查。100%配备必要的冷藏、消毒设施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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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小 药 店 (10分) |
证照情况 |
100%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上墙 |
2 |
现场检查。100%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上墙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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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持证 |
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持证率100%,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 |
2 |
现场检查。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持证率100%的且营业期间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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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范 |
购进药品有票据,建立进货记录台帐;药品存放符合规定条件 |
4 |
现场检查。有进货记录台帐、合法票据且票货相符的得2分;存储条件符合并监测记录温湿度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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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环境 |
店内环境整洁,药品与非药品分区摆放,药品分类摆放整齐 |
2 |
现场检查。店内环境整洁,实行分区、分类摆放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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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指 标 |
要 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检查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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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小 菜 场 (10分) |
经营登记 |
市场有名称登记证;场内固定经营户有个体营业执照 |
2 |
现场检查。市场有名称登记证100%得1分;场内固定经营户100%经营登记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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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 |
100%设立公平秤、宣传栏、商位号牌、垃圾桶等设施 |
3 |
现场检查。100%设立公平秤、宣传栏、商位号牌、垃圾桶等设施的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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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食品经营户100%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
3 |
现场检查。经营者100%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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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记录 |
食品经营者100%建立进货登记台帐(除自产自销外) |
2 |
现场检查。100%建立进货登记台帐(除自产自销外)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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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小 美 容 美 发 (10分) |
证照情况 |
100%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持证率100%。 |
3 |
现场检查。100%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持证率100%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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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环境 |
经营场所整洁、卫生 |
2 |
现场检查。经营场所整洁、卫生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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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品质量 |
用品用具100%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
2 |
现场检查。用品用具100%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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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 |
100%配备卫生消毒设施 |
2 |
现场检查。100%配备卫生消毒设施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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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记录 |
经营者100%建立进货登记台帐 |
1 |
现场检查。经营者100%建立进货登记台帐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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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指 标 |
要 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检查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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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小 菜 场 (10分) |
证照情况 |
100%有营业执照、农资经营许可证并和质量承诺制、投诉举报电话一并上墙 |
3 |
现场检查。100%有营业执照、农资经营许可证并和质量承诺制、投诉举报电话得2分,上墙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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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 |
商品分类摆放整齐,明码标价和配备计量器具 |
3 |
现场检查。商品分类摆放整齐得1分,明码标价得1分和配备计量器具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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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记录 |
100%建立进销台账记录 |
2 |
现场检查。100%建立进销台账记录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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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质量 |
无甲胺磷、瘦肉精、毒鼠强等违禁投入品和假冒商品销售 |
2 |
现场检查。无甲胺磷、瘦肉精、毒鼠强等违禁投入品的得1分,无假冒商品销售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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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小 客 运 (10分) |
证照情况 |
100%有营业执照和运输许可证 |
2 |
现场检查。100%有营业执照和运输许可证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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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100%与司乘人员签订安全和服务质量协议 |
2 |
现场检查。100%与司乘人员签订安全和服务质量协议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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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持证 |
驾驶员100%具有车辆驾驶员资格 |
2 |
现场检查。驾驶员100%具有车辆驾驶员资格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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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档案 |
100%建立驾驶员台帐,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
2 |
现场检查。100%建立驾驶员台帐,建立车辆技术档案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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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查处 |
乡镇(街道)周边无非法营运车辆 |
2 |
现场检查。乡镇(街道)周边无非法营运车辆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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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指 标 |
要 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检查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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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小 液 化 气 供 应 点 (10分) |
人员持证 |
从业人员职业资源证持证率100% |
2 |
现场检查。从业人员职业资源证持证率100%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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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情况 |
100%有燃气供应许可证、营业执照、服务质量承诺书、从业人员表和价格牌并上墙 |
2 |
现场检查。100%有燃气供应许可证、营业执照、服务质量承诺书、从业人员表和价格牌得1分,上墙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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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制度 |
100%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钢瓶出入库台帐,检修瓶纪录及安全检查记录 |
3 |
现场检查。100%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得1分、钢瓶出入库台帐得1分,检修瓶纪录及安全检查记录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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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 |
场地符合防火防爆要求,配置消防器材;瓶库和营业室隔离 |
3 |
现场检查。场地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得1分,配置消防器材的得1分;瓶库和营业室隔离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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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小 网 吧 (10分) |
证照情况 |
100%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
2 |
现场检查。100%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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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记录 |
对上网者身份证进行核对、登记率100% |
2 |
现场检查。对上网者身份证进行核对、登记率100%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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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 |
网吧内张贴禁火、禁烟标志并放置符合消防有关规定灭火器材,《网吧应急预案》并上墙 |
2 |
现场检查。网吧内张贴禁火、禁烟标志并放置符合消防有关规定灭火器材的得1分,《网吧应急预案》并上墙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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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持证 |
从业人员持证上网率100% |
2 |
现场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网率100%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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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警示 |
入口处悬挂(张贴)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及举报电话的告示牌 |
2 |
现场检查。入口处悬挂(张贴)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得1分,悬挂举报电话的告示牌的得1分。 |
备注:1、项目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最低扣0.5分,最高不超过此项得分;
2、未有检查项目的视为合理缺项不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