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楚门育才民工子弟小学举办者:
你们关于要求办理玉环县楚门育才民工子弟小学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玉环县楚门育才民工子弟小学具备法人登记条件,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玉环县楚门育才民工子弟小学登记后,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你单位应于每年的3月底之前到玉环县民政局领取《年度检查报告书》,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送我局,接受年度检查。
玉环县楚门育才民工子弟小学的印章式样、银行帐号应报我局备案。
特此批复。
附件:玉环县楚门育才民工子弟小学登记情况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玉环县楚门育才民工子弟小学
登 记 情 况
|
单位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性 质 |
注册资金 |
地 址 |
|
玉环县楚门育才民工子弟小学 |
李方俊 |
法人 |
叁拾万元整 |
玉环县楚门镇塘垟村 |
主题词:民政 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 批复
|
抄送:市民政局、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质监局、县教育局,建设银行玉环楚门支行。 |
|
玉环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1年6月13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