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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政办发〔2011〕28号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玉环县交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玉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县政府决定,建立玉环县交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交通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通建设联席会议的组成
(一)交通建设联席会议由县长任总召集人,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任召集人,成员由县府办、县监察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信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规划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林特局、玉环港航分局、县广播电视台、玉环经济开发区、县国土局、县供电局、县电信局、玉环海事处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名单详见附件)。
(二)根据工作需要,经会议召集人同意,交通建设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参加。
(三)交通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和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具体协调工作。县交通局在系统内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同时各成员单位指定联系(分管)领导和 1 名牵头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
二、交通建设联席会议的内容
(一)交通建设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1、研究提出交通重点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的建议意见和分阶段工作任务。
2、研究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建设计划和工作目标,明确相关部门任务。
3、检查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研究提交县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交通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交通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和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和并联审批机制,强化目标管理,并落实问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完成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对需转报省及国家审批(核准)的项目,应由对口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办理,及时获得审批(核准)文件。各成员单位应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主动协调解决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共同努力做好项目推进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县府办:负责全县交通建设具体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县政府领导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
县监察局: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招投标等相关监督工作;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全县交通建设的督促、检查、考核和编发通报等工作;
县信访局:及时处理涉及交通建设的群众来电来访,认真做好信访信息的排查预测和反馈等相关工作;
县发改局:配合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手续批复;
县公安局:配合建设单位办理炸药报批、交通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
县财政局: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资金筹措、审批、拨付等工作;
县建设规划局:配合办理项目选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县交通局:全县交通建设主管部门,统筹做好项目前期、施工期管理、交(竣)工验收等工作,协调落实交通建设相关具体事项;
县水利局: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水土保持评估、办理跨越标准塘和河道占用等手续;
县审计局: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招标、审计等相关工作;
县海洋与渔业局: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海域使用论证、办理海域使用权证等;
县环保局: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
县安监局: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安全监管等工作;
县城管执法局: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双违处理等有关工作;
县林特局:配合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林木砍伐证等;
玉环港航分局:配合办理岸线使用证明、临跨航道建筑物审批等手续;
县广播电视台: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所属管线迁移等工作;
玉环经济开发区: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交通建设工作;
县国土局:配合办理压覆矿证明、地质灾害评估、用地预审、采矿许可证、工程土地报审等;
县供电局: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施工电力保障和所属管线迁移改造等工作;
县电信局: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所属管线迁移改造等工作;
玉环海事处:配合建设单位进行通航安全评估、办理涉海路段桥梁施工作业等相关手续。
(三)交通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计划和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提前做好有关工作衔接,积极协调、加快推动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
2、负责对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涉及跨区域、多部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主动协调解决,并及时将有关重要情况向交通建设联席会议报告。
3、负责及时汇总掌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向交通建设联席会议报告。每半月1次向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沟通;每月1次向县政府领导专题报告项目推进情况,及时报告重大情况。通过简报等形式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4、负责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督查督导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督促落实交通建设联席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交通建设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
(一)交通建设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1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负责召集主持。
(二)交通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做好会议议题的收集和呈报审定工作。对于需会议协调的事项,应先与相关成员单位在会前进行协调研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三)各成员单位对交通建设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交通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布置和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具体落实工作,协调解决贯彻会议决定事项进展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玉环县交通建设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玉环县交通建设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王国忠
召 集 人:施红兵
成 员:林仁斌(县府办)
赵仁国(县府办)
王志胜(县监察局)
林世灵(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李国立(县信访局)
车建军(县发改局)
翁振贵(县公安局)
张恢卓(县财政局)
王海滨(县建设规划局)
王土才(县交通局)
林成才(县交通局)
陈海晓(县水利局)
董俊杰(县审计局)
杨良权(县海洋与渔业局)
陈彩勇(县环保局)
陈义彪(县安监局)
王庆飞(县城管执法局)
吴美英(县林特局)
陈水明(玉环港航分局)
陈文娟(县广播电视台)
钟 强(玉环经济开发区)
周 斌(县国土局)
蒋贤建(县供电局)
陈 江(县电信局)
叶伟明(玉环海事处)
交通建设联席会议在县交通局下设办公室,负责交通建设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王土才(兼),副主任:林成才(兼)。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二十九日
主题词:交通 会议 制度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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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在玉省部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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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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