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技校:
为促进教育系统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推进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学年度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玉教〔2010〕6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1年全县中小学继续开展“社会满意学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教育系统思想作风建设为核心,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教为民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教书育人水平,不断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为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参评对象
2011年度“社会满意学校”评议对象与被列入2010学年度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公办学校相衔接,共有39所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评议内容
1.服务管理:学校能为学生在校学习提供良好条件,能从学生需求出发,做到服务优质、卫生整洁、管理规范。
2.师德师风:是否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及违规带生私教的情况,有无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规范收费:有无擅自办班或参与社会办量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自立名目乱收费和乱罚款、强制向学生推销商品等情况。
4.安全管理: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教学秩序良好。
四、参加评议人员
各校学生家长代表、当地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代表、企业家代表等。
五、评议办法
1.评议票发放及回收办法。
评议票由县教育局统一印制提供,学生家长代表评议票由学校按局里提供的计划数确定名单发放,让学生带回家后由家长填写好评议票,带回后投入学校设立的“社会满意学校”评选专用票箱。然后由学校统一送交县教育局,其中浙江电大玉环学院、县教师进修学校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部分参加培训学员作为代表参加评议(学校需上报学生家长代表、学员代表名单,以便教育局随机抽访核实发放情况);当地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代表、企业家代表等评议票由教育局统一寄发,统一回收,最后由教育局统计汇总。
2.评议等级确定。
评议等级共三档,依次为:(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
等级量化折算分值,依次为:(1)满意为100分;(2)基本满意为70分;(3)不满意为0分。
综合得分=(100分×满意票数+70分×基本满意票数+0分×不满意票数)÷总得票数
3.评议结果运用。
一是被评议学校收回的评议票数必须达到发放数的70%以上,方可进入“社会满意学校”侯选学校行列,否则不能参评。学校若有违反“2010学年度学校考核一票否决项目”,取消其“社会满意学校”评选资格。
二是将符合评选条件的学校按得分高低顺序排名,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前5名且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社会满意学校”,予以通报表彰(Ⅰ类学校前2名,Ⅱ类学校前2名,职技校、乡镇成技校及其他学校前1名);对Ⅰ、Ⅱ类学校排名在后2位,职技校、乡镇成技校及其他学校后1位,且总得分在70分以下的学校,将被列为“重点整改学校”,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被列为“重点整改学校”,教育局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根据各校综合得分÷100×5分(学年度考核权重),最后确定考核分计入学年度考核总分。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4月下旬至5月初)。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会、教职员工大会、以及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向全社会和广大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开展评议活动的意义和要求,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关心学校建设,加强监督,参与评议;动员学校广大教职员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以实际行动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评议。
(二)创建活动阶段(2011年5月)。各校要以教育收费“零违规”、师德行风“零投诉”、校园安全“零事故”为目标,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师德师风、安全管理和改善办学条件等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制度规定,强化教育服务意识,规范办学收费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安全管理,着力提升教育水平。同时,要通过全面开展家访、关注弱势群体、规范校务公开等,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学校的宣传工作,向社会展示学校的特色和业绩。
(三)评议总结阶段(2011年5月底至8月份)。结合学校考核工作,县教育局组织评议,并将评议票各种选项汇总,认真梳理,进行分类分析和整理,根据评选结果评出“社会满意学校”,把评议结果反馈给学校,限期整改。社会满意度较高的学校,由县教育局通报表彰;社会满意度较低的学校,将被列为重点整改学校,由教育局领导负责挂钩指导,加大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措施。
七、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到“社会满意学校”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议活动作为加强思想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各项制度、促进作风建设的有效载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要建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分工责任。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的经验,深入分析学校在收费、安全、师德师风以及教育教学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全体师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今年的创建活动内容,制定出切合学校实际的创建工作方案。创建目标要明确、内容要丰富、任务要具体、措施要得力。
3.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开展“社会满意学校”评议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校要牢固树立“服务人民,服务社会”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活动的实际效果,对评议中反映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对待,采取有力手段,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以活动促创建,以创建促发展,着力打造和谐校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率。
附件1:参加“社会满意学校”评选对象名单(39个)
2:学校具体分类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社会满意学校”评选对象名单(39个)
1.县属学校(10所):楚门中学、玉城中学、坎门中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东方中学、浙江电大玉环学院、县教师进修学校、环山小学、县中心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
2.乡镇(街道)中学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8所):城关第一初级中学、城关第二初级中学、城关第三初级中学、城关第四初级中学、坎门第一初级中学、坎门第二初级中学、陈屿中学、古顺初级中学、楚门镇第一初级中学、楚门镇第二初级中学、清港镇初级中学、芦浦镇初级中学、干江镇初级中学、沙门镇初级中学、龙溪乡初级中学;城关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坎门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陈屿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3.乡镇(街道)中心小学(11所):城关中心小学(实验小学、青马小学、沙鳝小学、三合潭小学、合垟小学、后蛟小学、鳝塘小学、沙岙小学)、坎门中心小学(钓艚小学、西台小学、双龙小学、里黄小学、黄门小学)、陈屿中心小学(普青小学、古顺小学、古城小学、)、楚门镇中心小学(外塘小学、田马小学、筠岗小学)、清港镇中心小学(凡塘小学、惠民小学、下湫小学、清北小学、芳斗小学)、芦浦镇中心小学(道头小学)、干江镇中心小学(甸山头小学)、沙门镇中心小学(果丽小学)、龙溪乡中心小学(密溪小学)、鸡山乡学校、海山乡学校。
附件2:
学校具体分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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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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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初中及小学(Ⅰ) (12所) |
楚门中学、玉城中学、环山小学、城关第一初级中学、坎门第一初级中学、楚门镇第一初级中学、清港镇初级中学、城关中心小学、坎门中心小学、陈屿中心小学、楚门镇中心小学、清港镇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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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初中及小学(Ⅱ)(18所) |
坎门中学、陈屿中学、城关第二初级中学、城关第三初级中学、城关第四初级中学、坎门第二初级中学、古顺初级中学、楚门镇第二初级中学、芦浦镇初级中学、干江镇初级中学、沙门镇初级中学、龙溪乡初级中学、芦浦镇中心小学、干江镇中心小学、沙门镇中心小学、龙溪乡中心小学、鸡山乡学校、海山乡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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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技校、乡镇成技校 及其他学校 (9所) |
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东方中学、浙江电大玉环学院、县教师进修学校、县中心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城关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坎门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陈屿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
主题词:社会满意学校 评选活动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县纪委,县委宣传部。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0日印发
(纸质印发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