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学、成技校,民办中学:
根据台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台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台招委〔2011〕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级中学的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中考
1.报名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未婚,初中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各类高中(含职业高中,下同)在校生、毕业生;
②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毕业生;
③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初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④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报名办法
①报名时间为3月29日至3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②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毕业生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本省外来民工子女在我县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毕业并愿意在我县参加中考的允许其在就读学校报名,外省籍初中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报考中职学校的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并交留复印件1份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中学报名;本县户籍在外县(市、区)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学校证明并交留复印件1份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中学报名。各报名点在审核时,对考生的户口、年龄、民族、文化程度、政治思想表现等应认真进行审核。
③报名时,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录入报名信息(如姓名、户籍、身份证号等),并进行电子摄像(由县招生办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数码拍摄)。各报名学校统一组织考生报名信息的计算机录入工作。考生应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录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符合优惠录取条件的考生还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报名序号采用七位数,第一、二位数为县(市、区)代号,第三、四位数为报名点号,第五位到第七位为各报名点考生顺序号(附件1)。
④初中毕业后重读、旁听以及未按有关规定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不得报考(往届生按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3.志愿填报
考生要根据自己的意愿及学习情况,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可填报重点普通高中正取生(楚门中学代码01或玉城中学代码02)、重点高中定向生(楚门中学代码05或玉城中学代码06)和一般公立普通高中(坎门中学代码03或陈屿中学代码04)志愿。
批次设置和填报方式:
录取分为四个批次。第一批:重点普通高中正取生。第二批:重点普通高中定向生。第三批:重点普通高中择校生、坎门中学和陈屿中学正取生。第四批:坎门中学美术班和陈屿中学音乐班、体育特招生。
志愿设置:第一批一个志愿,第二批两个志愿,第三批一个志愿。
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报考第一批只选一所高中学校,报考第二批可选两所高中学校,报考第三批只选一所高中学校。三个批次的志愿可以兼报,也可选择某批次填报,如没有填报视作放弃录取。考生在报名时,须将志愿填报信息(高中学校的代码和名称)录入计算机,并由报名点学校打印核对单,交考生及家长签名确认后,方为有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上报,就不得再行更改。
学校和考生家长要充分尊重考生的选择,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强迫考生填报志愿,也不能限制考生选择学校。初中学校必须加强宣传,向学生或家长讲清分四批次录取的有关规定。考生应认真准确录入本人的志愿,因录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试和评卷
①考试命题:台州市统一命题,我县统一组织考试。命题将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和省教研室编制的《2011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规定的考试范围、内容标准和要求,由台州市中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命题,试题难度系数掌握在0.7左右。
②考试科目、分值、时间: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5分)、科学200分、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100分、体育30分,总分7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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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六月十三日 (星期一) |
六月十四日 (星期二) |
六月十五日 (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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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9:00-11:00 语 文 |
9:00-11:00 数 学 |
9:00-10:40 英 语 (含听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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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2:00-4:00 科 学 |
2:00-3:40 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 |
③考试形式: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科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所带资料限于纸质),其余科目采用闭卷形式。英语科先进行听力测试,再进行笔试,听力测试以考点为单位采取有线放音或录音机播放的方式。所有学科禁止使用计算器;各学科均统一使用答题纸答题。
④2011年体育考试继续采取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与学生运动专项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满分为30分。其中体质健康标准测试20分,运动专项素质测试10分。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为:肺活量体重指数;身高标准体重;立定跳远;握力体重指数。其计分办法:按20分、18分、16分、14分、8分五档记分(具体换算办法见附件2)。运动专项素质测试项目为长跑与游泳二选一,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计分办法见附件2);游泳:男女均为50米,采取达标形式,只要游完50米即可得10分。考试时间为4月下旬,其中游泳测试安排在5月上旬。
凡已领取残疾证的残疾考生,既未修体育课又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体育成绩总分记18分;因身体原因经批准体育免修一年以上,且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体育成绩总分记15分;经县医院确认因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补考,且平时体育课表现较好的考生体育成绩总分记10分。以上几类考生须将相关原始证明及复印件于体育中考前交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⑤报考坎门中学美术班、陈屿中学音乐班的考生,均需参加术科测试,测试时间、科目由招考学校通知并组织实施,县教育局监督。术科入围分数线由招考学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并把术科成绩入围的考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后,于5月底前报县教育局招生办。
⑥评卷:中考实施全市统一网上阅卷。具体评卷工作另行通知。
5.考试成绩呈现:中考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并告知学生。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A级为20%,B、C、D级各为25%,E级控制在5%。中考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由县教研室组织命题、学校自行组织补考和阅卷,补考成绩不作为升学成绩。
6.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按《台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试行办法》(台教基〔2006〕260号)执行。
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1.招生原则:高中招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依据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2.高中录取依据:A、中考考试成绩;B、综合素质评价等第;C、综合评语;D、《学生成长记录册》。今年省级重点高中正取和定向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以上,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2A2C及以上。其他普通高中须达到4C以上。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按照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3.招生范围:本县所有高中均面向全县招生。
4.录取批次和办法:普通高中分四批录取。
第一批:重点普通高中正取生。录取办法:由县招生办按照考生的中考成绩和志愿,分学校划定分数线进行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对排名,从高到低,取足计划数。考生凭县教育局统一发放《第一批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报名缴费注册。逾期报名缴费的,是否取消其录取资格,由录取学校决定。
第二批:重点普通高中定向生。继续实施重点普通高中部分正取生分配制度,今年在两所省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中划出60%的指标用于定向招生,各初中学校的定向指标数(详见附件6)按各校初中毕业生数(不含外县籍学生,以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为准,截止到2011年3月24日)占全县初中毕业生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整数位不变,小数位按数值大小排序,从大到小取舍,取足定向指标数)。定向对象必须是定向学校的本县生源,学籍在定向学校且连续就读四个学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重点普通高中正取生录取最低分数线60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取足定向计划数。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第一批录取方法操作。定向生须在校内公示2天,如无异议,由县教育局统一发放《第二批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降分和志愿录取定向生仍无法取足的有关初中学校,其未使用的定向指标,转用于在全县范围招生,录取原则仍按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在玉环教育网上公示。
第三批:重点普通高中择校生、坎门中学和陈屿中学正取生。重点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实行预报名,由学校自主录取。学校必须在县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把自主录取考生的名单与准考证号报县招生办。坎门中学和陈屿中学高中招生,由县招生办按照考生的中考成绩和志愿,分学校划定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第一批录取方法操作,取足计划数。如受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限制,未完成录取计划,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将指标作适当调整。考生凭县教育局统一发放《第三批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报名缴费注册。逾期报名缴费的,是否取消其录取资格,由录取学校决定。
第四批:坎门中学美术班、陈屿中学音乐班由两所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中考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00分且术科成绩入围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则按术科分、中考总分顺序进行成绩比对排名,从高到低,录满计划招生数为止。综合分计算方法:中考成绩×60%+术科成绩×40%。②体育特招生录取办法:依据玉环县教育局、玉环县体育局《关于玉环县青少年儿童体育招生的若干规定》(玉教〔2009〕13号)有关规定执行。
实验学校高中招生不列批次,由学校自主招生。学校必须在县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把自主录取考生的名单与准考证号报招生自考办。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普高招生计划总数的105%划定,凡属自主招生的考生中考成绩须在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学校才能录取(艺术班和特招生除外),并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录取,录满自主招生计划数为止。
5.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不得突破招生计划(除第三批有特殊规定外),各校必须严格执行。若低于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超计划招生的,县教育局将不予学籍登记。
6.重点普通高中招收一定数量择校生(详见附件3)。择校生招生要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三限”政策(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
7.凡参加县外台州市中考后要求回本县就读普通高中的玉环籍学生,中考成绩须达到重点普通高中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以上;参加台州市外中考后要求回本县就读普通高中的玉环籍学生,必须出具当地招生办提供的中考分科满分值及其本人的分科考分,由县教育局根据成绩决定是否给予录取。
8.初中往届生报考重点普通中学的中考录取分数线一律上浮50分。
三、普通高中招生优惠政策
1.身份类优惠:
①受市(地)以上表彰的学生或综合表现评价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录取;
③驻台州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10分录取。
④烈士子女:根据考生意愿录取。
2.特长类优惠:
①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证书获得者,加5分录取。
②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获得者,加10分录取。
以上等级证书,在优惠加分时二年内有效,即初二、初三年级(义务教育阶段的八至九年级即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5日,下同)获得有效。2011年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在2009年12月底前取得等级证书的仍然有效。
3.先进类优惠:
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且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英雄模范人物,加20分录取。
4.竞赛类优惠:
(1)下列获奖者,加5分录取:
①获得教育部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或浙江省运动会个人项目三等奖者,集体项目4—6名主力队员。
②获得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田径,篮球、乒乓球、足球三大球联赛,游泳,健美操比赛个人项目4—6名或二等奖者,集体项目4—6名主力队员。
③获得台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和初中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3名,篮球、乒乓球、足球三大球联赛,游泳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第一名主力队员。
④获得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科技创新)个人项目二等奖者(发明、科技创新限3人及以下)和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二等奖者。
以上获奖,在优惠加分时二年内有效,即初二、初三年级获得有效。证书上须盖有相应一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⑤获得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艺术节、合唱节、舞蹈节中学组独唱、重唱(4人及以下)、戏剧曲艺(4人以下)、独奏、协奏、齐奏(4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3人舞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4—6名或二等奖者。获得台州市教育局主办的以上比赛个人项目一等奖者。
以上获奖,在优惠加分时三年内有效,即初中教育阶段获得有效。证书上须盖有相应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2)下列奖次获得者加10分录取:
①获得教育部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或浙江省运动会个人项目前3名或一、二等奖者,集体项目前3名主力队员。
②获得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田径,篮球、乒乓球、足球三大球联赛,游泳,健美操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或一等奖者,集体项目前3名主力队员。
③获得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科技创新)个人项目一等奖者(发明、科技创新限3人及以下)和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一等奖者。
以上获奖,在优惠加分时二年内有效,即初二、初三年级获得有效。证书上须盖有相应一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④获得教育部主办的中学生艺术展演中学组独唱、重唱(4人及以下)、戏剧曲艺(4人以下)、独奏、协奏、齐奏(4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3人舞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或一、二等奖者;获得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以上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或一等奖者。
以上获奖,在优惠加分时三年内有效,即初中教育阶段获得有效。证书上须盖有相应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3)下列奖次获得者加20分录取:
初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由世界及国际体育组织正式举办的各种体育单项比赛、锦标赛、综合性比赛和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6名的考生。
5.其他由教育行政部门编号发文(如浙教体X号、台教基X号等)的竞赛同奖次者,参照第4点执行。
6.竞赛类考生还须出示相应比赛的《秩序册》和原始成绩纪录(若是复印件,须经主管部门盖章和负责人签名证明)。
7.获奖和艺术特长测试属同类专业的考生不重复加分。各级体艺竞赛同一项目获奖不重复加分。各类加分(包括各小项加分)不重复累计。
8.学校必须把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并填好各类考生加分登记表(详见附件7、8),提供相应的材料,于6月5日前报县教育局招生办,逾期不予受理。经玉环教育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承认。
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1.招生计划:1730人(详见附件5)。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鼓励各中职学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招足生源,完成计划。
2.报名与考试:中职招生由中职学校单独组织实施,报名与考试同普通高中“两考合一”同时进行。
3.加大招生宣传力度。中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宣传有关中职招生政策,宣传中职学校改革和发展成果,宣传中职助学免学费的有关政策,让社会、考生和家长更多地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学校,吸引更多的学生就读中等职校,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
4.实行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凡就读我县中职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享受台州市中职免学费政策。
5.整顿招生秩序,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控制对外地学校的招生管理,未经县教育局同意,外地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一律不得在我县通过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等开展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动。禁止所有在我县招生的职业学校以虚假不实宣传、任意许诺、支付或变相支付“招生费”等违规违纪行为招生。对利用不正当手段招生的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要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
6.填报新生入学名册。各中职学校招收的新生,在9月30日前向县教育局填报《2011年台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入学名册》(含电子文档),作为县教育局审核中职毕业生和市教育局毕业证书验印的依据。
五、初中入学有关问题
1.所有小学毕业生必须直升初中,普通初中按学区招生,实行就近入学(详见附件4)。
2.各校在招生时,必须严格控制班额,以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寄宿班。
3.全县各初中学校均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六、加强领导,大力宣传,严肃招生纪律
中考招生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关系到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及社会稳定,各有关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成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亲自挂帅,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确保招生考试人员、经费及措施的落实。
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中考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县教育局将对中考招生有关政策,通过“玉环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各有关学校必须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与配合工作,设立中考招生公示栏,及时公布本《实施意见》及招生事业计划等有关文件,并以“公开信”等形式告知每一位家长,让家长帮助考生填报志愿,以保证志愿填报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的宣传,确保初升高指标任务的完成。
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政策、保密和纪律等方面教育,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坚决杜绝犯规舞弊行为。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以及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要加强考试设备的管理,特别是听力测试设备的更新和维护,确保中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玉环县初级中学学校代码表
2.2011年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始分与中考体育成绩换算表
3.玉环县2011年普通高中事业计划表
4.玉环县2011年普通初中事业计划表
5.玉环县2011年职教招生计划表
6.玉环县2011年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指标数
7.玉环县初中升高中考生获奖加分登记表
8.玉环县革命烈士、革命伤残军人、驻玉部队军人、归侨华侨子女以及少数民族、台湾省籍考生初中升高中登记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玉环县初级中学学校代码表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
8621 |
城关第一初级中学 |
8631 |
楚门镇第一初级中学 |
|
8622 |
城关第二初级中学 |
8632 |
楚门镇第二初级中学 |
|
8623 |
城关第三初级中学 |
8633 |
干江镇初级中学 |
|
8624 |
城关第四初级中学 |
8634 |
沙门镇初级中学 |
|
8625 |
坎门第一初级中学 |
8635 |
芦浦镇初级中学 |
|
8626 |
坎门第二初级中学 |
8636 |
龙溪乡初级中学 |
|
8627 |
陈屿中学(初中) |
8637 |
鸡山乡学校(初中) |
|
8628 |
陈屿古顺初级中学 |
8638 |
海山乡学校(初中) |
|
8629 |
玉环育民民工子弟学校 |
8639 |
实验学校(初中) |
|
8630 |
清港镇初级中学 |
8640 |
汉宇中学(初中) |
附件2:
2011年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始分与中考体育成绩换算表
|
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始分(按教育部最新标准,四项累计,满分为70分) |
50-70分 |
40-49分 |
30-39分 |
20-29分 |
19分以下 (须参加完四个项目) |
|
换算后的计入中考成绩的分数 |
20 |
18 |
16 |
14 |
8 |
2011年运动技能素质测试评分标准
|
标准 项目 分值 |
跑 步 | |
|
1000米(男) |
800米(女) | |
|
10 |
3分30秒 |
3分25秒 |
|
9 |
3分40秒 |
3分35秒 |
|
8 |
3分50秒 |
3分45秒 |
|
7 |
4分 |
3分55秒 |
|
6 |
4分10秒 |
4分05秒 |
|
5 |
4分20秒 |
4分15秒 |
|
4 |
4分30秒 |
4分25秒 |
|
3 |
4分40秒 |
4分35秒 |
|
2 |
4分50秒 |
4分45秒 |
|
1 |
5分 |
4分55秒 |
附件3:
玉环县2011年普通高中事业计划表
|
学 校 |
毕 业 |
招生 |
美术、音乐、体育特招生 |
自主招生 |
招生合计数 | ||||||
|
班 级 |
人 数 |
班 级 |
第一批 |
第二批 |
第三批 |
班 级 |
第四批 |
班级 |
人数 | ||
|
楚门中学 |
11 |
510 |
12 |
158 |
236 |
172 |
|
14 |
12 |
580 | |
|
玉城中学 |
10 |
498 |
12 |
158 |
236 |
172 |
|
14 |
12 |
580 | |
|
坎门中学 |
4 |
111 |
4 |
160 |
1 |
26+5 |
5 |
191 | |||
|
陈屿中学 |
4 |
145 |
4 |
160 |
1 |
26 |
5 |
186 | |||
|
实验学校 |
4 |
160 |
|
|
186 |
4 |
186 | ||||
|
合计 |
33 |
1424 |
36 |
|
|
|
38 |
1723 | |||
注:坎门中学招生班级数中含1个美术班( 26人),陈屿中学招生班级数中含1个音乐班( 26人);
体育特招生:楚门中学 14人,玉城中学 14人,坎门中学 5人。
附件4:
玉环县2011年普通初中事业计划表
|
学校 |
毕 业 |
招 生 |
计划总数 | |||||
|
班 级 |
总人数 |
外县籍 |
本县籍 |
班 级 |
人 数 |
班 级 |
人 数 | |
|
城关第一初级中学 |
12 |
599 |
9 |
590 |
12 |
576 |
36 |
1681 |
|
城关第二初级中学 |
4 |
95 |
93 |
2 |
6 |
240 |
18 |
701 |
|
城关第三初级中学 |
3 |
85 |
21 |
64 |
5 |
228 |
14 |
491 |
|
城关第四初级中学 |
2 |
70 |
30 |
40 |
3 |
130 |
9 |
312 |
|
坎门第一初级中学 |
10 |
414 |
14 |
400 |
10 |
480 |
29 |
1357 |
|
坎门第二初级中学 |
2 |
95 |
92 |
3 |
5 |
240 |
14 |
721 |
|
陈屿中学(初中) |
9 |
317 |
3 |
314 |
8 |
384 |
23 |
1069 |
|
陈屿古顺初级中学 |
2 |
43 |
35 |
8 |
4 |
180 |
11 |
448 |
|
楚门镇第一初级中学 |
8 |
355 |
2 |
353 |
10 |
480 |
29 |
1308 |
|
楚门镇第二初级中学 |
3 |
121 |
24 |
97 |
6 |
250 |
17 |
602 |
|
清港镇初级中学 |
8 |
395 |
10 |
385 |
8 |
384 |
26 |
1165 |
|
芦浦镇初级中学 |
4 |
166 |
2 |
164 |
5 |
175 |
15 |
492 |
|
干江镇初级中学 |
5 |
155 |
10 |
145 |
5 |
165 |
16 |
493 |
|
沙门镇初级中学 |
4 |
209 |
3 |
206 |
4 |
192 |
12 |
614 |
|
龙溪乡初级中学 |
5 |
145 |
14 |
131 |
5 |
192 |
13 |
576 |
|
鸡山乡学校 |
1 |
25 |
1 |
24 |
1 |
27 |
2 |
37 |
|
海山乡学校 |
1 |
18 |
1 |
17 |
1 |
18 |
3 |
48 |
|
实验学校 |
10 |
570 |
12 |
558 |
12+2 |
576+96 |
32+2 |
1696+96 |
|
汉宇中学 |
1 |
33 |
33 |
0 |
3 |
144 |
7 |
315 |
|
城关育民学校 |
2 |
60 |
57 |
3 |
7 |
313 | ||
|
合 计 |
96 |
3970 |
466 |
3504 |
113 |
5061+96 |
333+2 |
14425+96 |
注:实验学校增加2个班,只招外县籍学生。
附件5:
玉环县2011年职教招生计划表
|
学校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备注 |
|
玉环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职高 |
100 |
|
|
数控技术应用 |
职高 |
150 |
其中两个班分别与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和理工学院合作 | |
|
金融事务(会计) |
中专 |
200 |
其中一班与江南理工学院合作 | |
|
计算机平面设计 |
职高 |
50 |
||
|
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 |
职高/技校 |
150 |
||
|
酒店服务与管理 |
职高 |
50 |
与杭州第一技师学院合作 | |
|
社会文化艺术(幼师方向) |
职高 |
150 |
其中一班与台州学院合作 | |
|
电子商务 |
职高 |
50 |
||
|
市场营销 |
职高 |
50 |
||
|
计算机网络应用 |
技校 |
50 |
||
|
模具制造 |
技校 |
50 |
||
|
运动训练(武术方向) |
职高 |
50 |
华盛体育中学教学点 | |
|
东方中学 |
农村经济综合管理(辅修会计) |
职高 |
135 |
与台州广播电视大学合办“2+3”直升大专班 |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职高 |
90 |
与杭州技师学院合办“2+3”高级技工班 | |
|
汽车电子技术应用 |
职高 |
45 |
与本县高新技术企业合办“现代学徒制”试点班(主要面向外县籍学生) | |
|
机械加工技术(数控方向) |
职高 |
135 |
与嘉兴市高级技工学校合办“2+3”高级技工班 | |
|
学前教育 |
职高 |
45 |
与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合办“2+3”直升大专班 | |
|
坎门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
数控技术应用 |
职高 |
35 |
|
|
机械加工技术 |
职高 |
35 |
||
|
会计 |
职高 |
30 |
||
|
汉宇中学 |
家政服务与管理(幼师方向) |
职高 |
30 |
|
|
计算机应用 |
职高 |
25 |
||
|
工艺美术 |
职高 |
25 |
||
|
市直中专 |
中专 |
|||
|
合计 |
1730 |
附件6:
玉环县2011年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指标数
|
学校 |
本县籍毕业生数 |
定向招生数 |
|
城关第一初级中学 |
590 |
79 |
|
城关第二初级中学 |
2 |
0 |
|
城关第三初级中学 |
64 |
9 |
|
城关第四初级中学 |
40 |
5 |
|
坎门第一初级中学 |
400 |
55 |
|
坎门第二初级中学 |
3 |
0 |
|
陈屿中学(初中) |
314 |
42 |
|
陈屿古顺初级中学 |
8 |
1 |
|
楚门镇第一初级中学 |
353 |
48 |
|
楚门镇第二初级中学 |
97 |
13 |
|
清港镇初级中学 |
385 |
52 |
|
芦浦镇初级中学 |
164 |
22 |
|
干江镇初级中学 |
145 |
20 |
|
沙门镇初级中学 |
206 |
28 |
|
龙溪乡初级中学 |
131 |
18 |
|
鸡山乡学校 |
24 |
3 |
|
海山乡学校 |
17 |
2 |
|
实验学校 |
558 |
75 |
|
汉宇中学 |
0 |
0 |
|
城关育民学校 |
3 |
0 |
|
合计 |
3504 |
472 |
附件7:
玉环县初中升高中考生获奖加分登记表
填表学校(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学生姓名 |
报名序号 |
毕业学校 |
获奖级别 |
获奖项目 |
备 注 |
|
说 明 |
1.要附证明复印件。 2.此表和证明原件要在6月5日前上交县教育局招生办。 | ||||
附件8:
玉环县革命烈士、革命伤残军人、驻玉部队军人、归侨
华侨子女以及少数民族、台湾省籍考生初中升高中登记表
填表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家长姓名 |
工作单位 |
照顾类别 |
学生姓名 |
毕业学校 |
报名序号 |
备 注 |
|
说 明 |
1.要附证明复印件。 2.此表和证明原件在6月5日前上交县教育局招生办。 | |||||
主题词:中学 招生 意见
抄 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人武部,
县直属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印发
(纸质印发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