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切实加强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体育竞技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县中小学体育工作,经研究,决定举行2011年全县中小学生女子排球赛。现将《2011年玉环县中小学生排球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希各校抓紧落实参赛的各项工作,及早组队,踊跃参赛,加强训练,再创佳绩。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2011年玉环县中小学生女子排球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地点
2011年7月6日-10日,分别在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体育馆和城关中心小学体育馆举行。
二、参加单位
县属学校、民办中学,各乡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包括实验学校小学部)、中心完小和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单独组队。
三、参加办法
1.各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10人,不得多报。
2.各代表队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本校就读学生(以学籍管理系统学籍为准),中途转学学生须在本校就读一年以上(以学籍管理系统学籍时间为准),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全县通报。
3. 报名表一式两份,各单位必须于6月23日前将一份电子文稿通过K12发送至县教育局教研室体育教研员陈火红老师处,另一份纸质文稿和学生基本信息表(必须电脑打印,每位学生必须附上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有学生照片的学生基本信息表)送至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黄象麒老师处,逾期不得参赛。
4.7月5日下午14:50在局509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会议,7月6日上午8时正到各比赛体育馆报到。
四、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分组制,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2.分组按照抽签排列,单循环的组别抽签由组委会定。
3.每场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到两队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办法决定名次。
总得分数
(1) ———— =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总失分数
胜局总数
(2)———— =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负局总数
4.弃权一场,取消后续比赛。
5.排球网高度为2.24m(其中小学组网高度为2.10 m)。
6.裁判员由大会抽调。
五、录取和奖励办法
1.小学组(中心完小组参赛队达到5个队单独为一组,不足4个队,小学只分一组)、初中组(初中组五大集镇中学和县实验学校为一组,其它镇乡中学参赛队达到4个队为一组,不足4个队初中组只分一组)、高中组分别录取名次。
2.录取名次视报名参赛队数而定:各组别参赛队超过6个队各取前6名,不足6个队(含6个队)减1录取;若小学为一组、初中为一组,各组别参赛队超过8个队各取前8名。
3.每一组别设一名道德风尚奖,由大会组织评选产生。
4.获得各组别前三名代表队的教练员被评为优秀教练员称号并发给证书。
六、经费
各代表队的一切费用由各队自理;奖品、奖金和裁判员的费用由大会开支。
七、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规程解释权属教育局。
八、《2011年玉环县中小学生女子排球比赛报名表》(附后)
2011年玉环县中小学生女子排球比赛报名单
单位(盖章) 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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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 |
姓名 |
教练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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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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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动 员 名 单 |
姓 名 |
班 级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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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报名表一式两份,于6月23日前一份电子文稿通过K12发送至县教育局教研室体育教研员陈火红老师处,另一份纸质文稿和学生基本信息表(必须电脑打印,每位学生必须附上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有学生照片的学生基本信息表)送至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黄象麒老师处。 | ||
主题词:学生 排球比赛 规程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县府办,县体育局。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6月15日印发
(纸质印发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