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党委[2011]39号
关于成立龙溪乡劳动保障服务管理所和
龙溪乡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大劳动保障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有效处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各类劳资纠纷,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龙溪乡劳动保障服务管理所和龙溪乡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两个机构实行合署办公,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所长(队长):王只来
成员:余洪德 陈娇女
中共龙溪乡委员会
2011年8月11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机构设置 通知
抄 送:县委组织部、县人劳社保局、县劳动监察大队
玉环县龙溪乡党政办 2011年8月11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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