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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商所:
为贯彻落实台州市工商局《关于开展“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基础推进月”活动的通知》(台工商信〔2011〕5号)的文件要求和相关部署,县局决定在8月份开展网监基础工作推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49号令为重点,对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经营主体开展一次普查,夯实网络经营监管基础,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完善网监工作机制,提升网监队伍的监管能力,不断净化我县网络经营和消费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基础工作。一是推进网络经营主体建档、标识等基础性工作。要摸清家底,对辖区企业再进行一次普查。依托“网络工商平台”,结合企业年检和日常巡查等成果,推进网络经营主体建档工作,确保100%建档和一级域名企业100%标识。建档范围要从涉网企业延伸到涉网个体工商户,标识范围从有数字证书企业延伸到无数字证书企业,建档工作要细致、认真,对已经建档的企业做好“回头看”工作,修正建档错误,确保建档质量。二是推进网络巡查工作。各基层所责任区干部要适时结合季节特点,全面开展网络巡查工作,巡查率要达到100%,即每个网络户口至少网络巡查一次,通过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网络违法行为。三是推进网络交易平台实名制等相关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要组织做好总局49号令的教育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对网络交易平台的行政指导工作,落实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对申请通过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进行实名制登记工作;推进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网络经营主体在网页醒目位置添加营业执照标识工作;完善网络交易平台的相关制度建设。
(二)积极做好网络违法行为的搜索和查办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网络领域“双打”力度。依托网络工商平台开展网上巡查和违法行为搜索,以本辖区驰(著)名商标、知名商号为保护重点,设立搜索关键字,重点搜索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争取在“双打”专项行动基础上进一步查处一批网络领域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二是加大网络案件查办力度。对于在基础推进月中发现的案源和线索,各单位要及时办理;对政策规定明确的案件,要及时做好移交和移送工作。对轻微的网络违法行为,以行政指导为主。
三、工作要求
(一)扎实加强组织领导。“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基础推进月”活动的开展有助于全面落实总局49号令,规范我县网络经营行为,推动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各所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订好工作计划,明确好工作目标,落实好工作举措。
(二)切实明确工作重点。各所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当地工作重点,明确具体工作事项,整合各方面资源,在服务与监管网络经济中,有所突破,特别是在查办网络案件中要寻求新的亮点,真正体现工商服务监管网络经济的作为。
(三)切实建立长效机制。网络监管工作刚刚开始,这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新的挑战。各所要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和研究网络经济监管好的方式方法,研究网络经济监管的长效机制,提升网络监管执法效能。
(四)强化督查指导。“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基础推进月”活动是今年网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县局将在8月底组织检查,相关检查结果将纳入局对工商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所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网监基础工作推进月工作总结请在9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网监办王孝斌邮箱。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