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楚政〔2011〕131号
关于要求审批楚门镇中心区湖滨地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
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
为了加快楚门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湖滨地区的停车问题,缓解交通压力。经研究,决定建设楚门镇中心区湖滨地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
拟建地点:楚门镇城郊村,用地面积2686平方米,建设投资估算为140万元。该项目建设资金以楚门镇自筹为主,工程建设周期约为8个月。
特此报告,请予批复
楚门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项目建议书 审批 报告
抄送:县建设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