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工商局各科、室、所、队、会,县消保委各分会,龙溪乡各村:
为了深化“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知识和维权能力,推进“六五”普法教育,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根据省、市消保委关于大力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推出网上消费教育学校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依托台州(玉环)消费维权远程教育学校,举办新玉环人《消法》远程教育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1年9月27日——2011年11月26日。
二、参加学习对象
湖北蕲春在玉务工人员。
三、学习方式
利用台州(玉环)消费维权远程教育学校平台,通过网上自学、面授教学和在线测试的方式举办新玉环人《消法》远程教育学习班。学员在线学习和测试(网址:edu.yh315.cn)的“用户名”以学员姓名(汉字)取得学号进行登录,“初始密码”为7230237。学员要服从台州(玉环)消费维权远程教育学校教务处的安排,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参加面授和在线学习并通过在线测试(具体学习方法,请阅“台州(玉环)消费维权远程教育学校”网页上“校务公告”栏内《新玉环人学〈消法〉在线学习方法与步骤》)。
四、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消费维权知识及消费维权FLASH动画片(详见台州(玉环)消费维权远程教育学校“校务公告”栏内《新玉环人学〈消法〉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
五、具体要求
(一)龙溪乡蕲春党建工作站负责学员组织登记工作,学员名单于9月21日上午11时前报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曾林珠,联系电话:87230240。
(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学员登记工作,于9月23日下午4时前完成学员在台州(玉环)消费维权远程教育学校平台的录入。
(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落实讲师为学员授课和远程教育网络技术保障,龙溪乡蕲春党建工作站负责组织学员按时参加面授和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在线测试。面授地点由龙溪乡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龙溪乡人民政府
玉环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龙溪乡蕲春党建工作站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