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法律援助中心、各直属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县公证处: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开展“对标创标争先进、服务奉献当先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服务强、党建强”的要求,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玉环、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这一主要内容,促进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等服务窗口不断拓展法律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完善服务激励、监督机制,把做好服务、推动发展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全过程,体现在优质法律服务的具体工作中,真正把法律服务工作做成人民群众满意工程,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民生为重,服务为先,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对标创标争先进、服务奉献当先锋”活动,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任务,切实做到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三亮”活动,全面推行服务公开。普遍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活动,把服务公开与党务、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发放便民服务手册、公开栏和网站公示等形式,积极推行公开服务事项、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办结限时等,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各窗口单位的党员要在工作岗位上统一佩戴党徽、胸卡等标识,并在服务窗口摆放党员身份牌、党员先锋岗等,公开党员姓名、岗位、职务、服务承诺等信息,把党员形象摆在窗口、亮在一线。
(二)开展“三创”活动,持续激发服务动力。深入开展“创群众满意岗位、创服务先进单位、创优质党建品牌”活动,总结推广以往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结合行业和窗口实际,在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法律服务所、公证处专项检查活动和打造“法治先锋、公正楷模”党建品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积极推动群众满意岗位、服务先进单位、优质党建品牌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开展“三比”活动,广泛参与服务竞赛。以系统和行业内的先进单位、典型人物、行业标兵为学习争创对象,树立工作标杆。开展“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活动,通过对标大讨论、专题组织生活会、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形式,认真比照标杆的先进管理办法、服务措施、手段和实践经验,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对比,全面查找自身差距,确立对标赶超措施,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当前重点要结合实际开展文明服务、诚信服务、优质服务竞赛,促进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显著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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