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核定2011年度我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玉发改收费〔2011〕88号
县财政局:
你局《关于核定2011年度我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收费标准的函》(玉财会〔2011〕2号)悉。根据《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培训对象:截止2010年12月底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2011年新领证人员无需参加本年度培训)。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每期设12课时,核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100元(其中教材费28元、学习辅导资料用品等其他费用24元)。
三、严格按规定课时安排培训,若未达到规定课时,每少1课时每人扣减培训费4元。
四、收费前须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非税收票据,实行执收与票款分离制度,并接受物价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年审。
本批复执行到201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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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抄送:市发改委,县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