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所、队、会:
现将《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第六个五年规划
根据《中共玉环县委、玉环县人民政府转发〈县依法治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精神,结合我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建设“法治工商”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依法履职相结合、与建设工商法治文化相结合,深入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加快经济、社会、政府三大转型,推进全岛新型城市化,全面建成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理念,有效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与决策水平,增强执法人员依法监管、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观念,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法律素质和消费法律知识,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为玉环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普法对象和工作原则
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干部、职工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者、个体工商户和广大消费者。重点对象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直属事业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期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推动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服务于保障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平安玉环”的顺利实施,服务于经济转型升级,服务于法治工商建设,服务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宣传教育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日常的行政监督、管理、服务相结合,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同时,以提高工商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为重点,依照各个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与培训。
(三)坚持因地制宜,求实创新。从玉环实际出发,适应接受能力和需求的变化,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创新理念、丰富内容、改进手段、拓宽领域,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普治并举,注重实效。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一手抓法制教育,一手抓严格执法,以普法促学法,以学法促用法,在“用”字上下功夫,做到边学、边用、边提高,促进执法人员素质提高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能的到位,提高普法教育在工商行政执法的实践中的实效性。
四、主要任务
(一)突出开展宣传宪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深入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内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引导全县工商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县工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内涵和基本构成,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为工商部门服务发展和市场监管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以促进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公平交易、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农村经纪人、商标保护、广告管理等法律法规,不断优化市场环境。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水平。以提升工商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法律法规,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法治工商建设步伐
1.深化以“法律六进”活动为核心的法治实践活动,推动普法教育不断向纵深发展。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正式开通玉环县工商局网上教育学习平台,着力提高工商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级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委员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通过红盾护农、商标富农、合同帮农、经纪活农等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依托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和社区法律图书角等方式,定期开展群众性工商法制专题活动,努力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市民学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的作用,通过设立“青少年维权岗”等途径,着力培育提高青少年法律素养。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切实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法治化管理的作用,实现法治建设的日常化、社会化。
2.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和省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工商所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为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提供基础保障;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规范抽象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转变监管方式,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提升监管执法水平;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健全消费争议调解处理办法,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制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积极推进工商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要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工商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以文化为载体,以法制宣传为内容,扩大工商机关作为监管执法机关的影响力。要积极搭建工商法治文化创建平台,鼓励社会各方特别是各类文化团体参与工商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加强工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建设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城乡文化设施提升工程、设置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等契机,以中心镇、社区、行政村、学校为重点,建立工商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围绕“3·15”消费者保护纪念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打造主题活动品牌。通过法治文化建设宣传工商人维护合法、制止非法、坚持正义、维护公平,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使命精神。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县局组织制定 “六五”普法规划,报县依普办和市工商局备案;各单位要根据县局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各单位根据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年度普法工作,组织、编印普法资料,开展相关人员法律知识学习与培训,并对工作效果进行总结,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实施。迎接2013年开展的普法中期督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2015年上半年,根据县依普办及市局的要求,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迎接上级的考核验收。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要做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后勤保障工作,人教科负责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组织工作,法规科负责综合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其他业务科室负责职责范围内专业法的宣传教育。
(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实行领导负责制。建立普法工作情况交流机制,促进普法资源共享;健全激励监督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工作。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根据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普法工作专项经费,保证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和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将工商行政管理公职律师纳入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讲师团,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的作用。
(五)突出特色扩大宣传。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杂志、网络、宣传栏等,开展多渠道、多载体、多形式的对外普法宣传活动。充分运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突出玉环特点,开展特色宣传;充分运用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宣传;充分运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互联网、微博等新形式开展“法律六进”公益性专题宣传活动;运用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推进多层次的法治实践活动,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