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民营企业协会:
你会提交的《关于要求批准玉环县民营企业协会玉城、楚门、坎门、大麦屿、清港、开发区六家分会设立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经审核,符合设置分支机构条件,准予玉环县民营企业协会玉城、楚门、坎门、大麦屿、清港、开发区六家分会设立。该六家分会为你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你协会承担。
请自成立之日起,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严格按照其所属于的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在该会受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进一步推进民营企业协会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民政 社团 设立分支机构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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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民政局,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县委办、县府办、县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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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1年9月20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