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个体劳动者协会:
你会提交的《关于要求批准玉环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玉城、楚门、坎门、大麦屿、清港、开发区六家分会设立的申请 》收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经审核,符合设置分支机构条件,准予玉环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玉城、楚门、坎门、大麦屿、清港、开发区六家分会设立。该六家分会为你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你协会承担。
请自成立之日起,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严格按照其所属于的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在该会受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进一步推进个体劳动者协会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帮助个体劳动者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维护个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个体劳动者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民政 社团 设立分支机构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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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民政局,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县委办、县府办、县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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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1年9月20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