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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政〔2011〕71号
沙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村、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县政府办公室《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玉政办发[2011]72号)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以“三查、四促、两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
(一)主要任务。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县政府办公室《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玉政办发[2011]72号)精神,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我镇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通过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促进事故隐患的整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促进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能力的提高,促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提升。确保“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和“全年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这两个目标的实现,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村和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道路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重点工程、危险化学品、矿山、水上交通运输和机械制造等相关行业(领域)。
三、检查重点
(一)查思想认识是否到位。要全面检查各村、镇属各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工作部署是否到位;是否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是否以促稳定、保发展、强民生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到实处;是否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切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查隐患治理是否到位。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更硬的动作,对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一次“地毯式”再排查。从是否及时发现隐患、是否及时排除隐患等方面,严格落实排查责任,特别是要针对隐患治理资金投入不足、隐患治理不彻底等问题,深查隐患,多措并举,强力整治,加大治理和防范工作力度。
(三)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要全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各村、各单位和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每个工作岗位;各单位的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是否落实;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是否落实;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到位。
四、检查方式和工作分工
此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村负责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的工作分工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由镇农办、龙溪交警中队、镇派出所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检查工作由镇农办、灵门渔政站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三)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由镇综治办、镇消防中队、镇派出所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四)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由镇城建办、镇城建监察中队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五)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由镇农办牵头组织实施。
(六)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检查工作由镇安监中队、镇土管所牵头组织实施。
(七)教育卫生安全检查工作由镇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实施。
(八)机械制造、家具(木质)制造等行业安全检查工作由镇工办、镇安监中队牵头组织实施。
(九)其他行业(领域)由其相关联的办公室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五、检查时间
此次大检查为期两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8月16日前,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召开镇安委会扩大会,组建大检查机构,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各村主要领导、各站所负责人、各工矿企业负责人等参加的大检查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