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环县委宣传部
玉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玉环县公安局
玉环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玉环县总工会
共青团玉环县委员会
玉环县妇女联合会
玉安监管〔2012〕25号
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我县开展第十一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凝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的有效载体。全县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精心部署实施,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为实现我县安全生产“三个确保”,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制订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组织、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厅、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和县妇联等部门联合组成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深入开展,注重实效
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认真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安全技能比武、公益宣传、应急演练、集中执法、安全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各主要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宣传报道,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要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部署,全面落实国发〔2011〕40号、国发〔2010〕23号、国办发〔2012〕14号和浙委〔2009〕88号以及浙政发〔2010〕47号文件精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提高日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水平相结合、与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考核,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将组织开展全县性活动,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并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单位)实际认真加以落实。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图版和事故警示图版巡展。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文艺演出。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六)组织开展“安全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七)按照全国、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摄影比赛、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和安全生产台州行等活动。
三、及时总结,加强提炼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采集,及时掌握活动相关动态,提炼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活动安排(于5月28日前)和活动总结(于7月3日前)报送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办公室(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传真):89907668,电子信箱:870250907@qq.com
附件:1、玉环县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2、玉环县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
中共玉环县委宣传部 玉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玉 环 县 公 安 局 玉环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玉 环 县 总 工 会 共青团玉环县委员会
玉环县妇女联合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玉环县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