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门街工委〔2012〕27号
中共坎门街道工作委员会 坎门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
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社区、村,各科室,城管处:
《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已经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坎门街道工作委员会
坎 门 街 道 办 事 处
201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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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为确保街道党工委部署的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现就今年街道党政领导反腐倡廉建设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作如下分工:
一、陈海鸣同志
对街道反腐倡廉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党政综合办牵头,组织办、纪检办负责具体工作,各办公室、社区(村)、有关单位参与。
二、曾志斌同志
对街道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按照县对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要求,落实好政府班子及其成员的领导责任,党政综合办牵头,组织办、纪检办负责具体工作,各办公室、社区(村)、有关单位参与。同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对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党政综合办牵头,纪检办、工贸办、村镇建设办、民政办等参与。
2、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党政综合办牵头,财政办、纪检办参与。
3、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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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财政财务制度。财政办牵头,纪检办参与。
4、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财政办牵头,纪检办参与。
5、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做好大宗物品采购工作,提高采购的质量和效益。党政综合办牵头,财政办、纪检办参与。
三、林可清同志
对分管线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解决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政综合办牵头,纪检办、组织办参与。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和《党
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探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组织办牵头,纪检办参与。
3、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跑官卖官”和各种非组织行为。组织办牵头,纪检办参与。
4、积极推进机关干部工作效能绩效制度。组织办牵头,党政综合办、纪检办参与。
5、进一步推进非公企业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总工会牵头,组织办、纪检办、工贸办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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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林金文同志
对街道纪工委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年”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2011〕118号),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纪检办牵头,党政综合办参与。
2、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坚决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中央、省市县委和街道党工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对“进村入企”大走访、“拔钉破难优化服务”等活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工作。纪检办牵头,其他办公室参与。
3、深化“廉洁村”创建工作,全面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培训、工作例会、报酬、评比、退出等机制,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纪检办牵头,各社区、村参与。
4、不断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纪检办牵头,组织办参与。
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严肃处理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纪检办牵头,组织办、财政办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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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进一步规范述廉制度,纪检办牵头,组织办、宣统办参与。
7、加强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经常化和规范化管理,不断巩固和扩大机关效能建设成果。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和《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维护各项规定的严肃性。完善机关效能机制,加强效能监察,增强监督效果。纪检办牵头,党政综合办、组织办参与。
8、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行为规范》。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纪检办牵头,组织办、农渔业办、民政办参与。
9、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监督。党政综合办牵头,纪检办参与。
10、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管
辖范围内违纪违法案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能力。进一步完善涉纪信访举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信访监督制度。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深入推进案件公开审理。充分运用办案成果,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纪检办牵头,其他相关科室参与。
五、黄永平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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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分管线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