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人社〔2012〕106号
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窗口服务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
通 知
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
《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服务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9日
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工作人员日常行为,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树立良好形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是指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在仪表、业务、交际、语言等方面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和行为标准。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局全体工作人员。
第四条 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衣着要整洁得体、仪表仪容须端庄大方。
第五条 遵守出勤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因事、因病不能出勤,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情况须事后补假。
第六条 工作时间须集中精力,专心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串岗聊天,不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在电脑上玩游戏、炒股、看电影、上网聊天和上不健康网站等。公务期间中午不得饮酒。
第七条 遵守会议规定,按时参会,不无故缺席。开会时集中精力,认真做好记录,不看与会议无关的材料,不讨论与会议主题无关的内容。
第八条 对工作精益求精,讲求工作质量,办事撰文要严谨细致。讲求工作效率,当日事当日毕,不得推诿拖拉,贻误工作。一般情况,按程序办事,逐级请示和报告工作,不越级、不越权、不推卸责任。
第九条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耐心听取,认真记录,细心解答,礼貌用语。
第十条 严格落实“三无”制度,切实做到无关系办事、无停留办理、无利益服务。坚决杜绝无关系不办事,有关系乱办事以及有意刁难、推拖,甚至吃、拿、卡、要等现象。
第十一条 遵守办公场所管理规定,维护文明办公环境。上班时先打扫卫生,下班时关闭门窗和电源。办公室布局美观合理,物品摆放有序,办公桌面干净整洁。
第十二条 处理来信来访、文件上传下达,使用规范汉字。
第十三条 保守工作秘密,不私自传播、泄露不宜公开的会议决定、决议。
第十四条 遵守网络管理规定,保证局域网络健康、安全和通畅。要节约办公用品,打印出的空白纸张尽量重复利用,复印、速印要尽量节省,不得浪费。
第十五条 要识大体、顾大局、坚持原则,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搞好科室之间、同事之间的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第十六条 接打电话应轻拿轻放,自觉使用礼貌用语,如“您好”、“请问您找哪位”。接听电话要热情,答复问题要认真,重要事情要记录,通话完毕要说“再见”。
第十七条 遵守社会交际礼仪,进他人办公室应先敲门;讲究语言文明,大力提倡讲普通话。
第十八条 凡违反上述行为规范的,视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本规范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第十九条 本规范由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