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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沙门镇创建浙江省森林城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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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政〔2012〕5号

沙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门镇创建浙江省森林城镇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镇属有关单位、各企业:

沙门镇创建浙江省森林城镇的实施意见》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森林城镇△  实施意见  通知

  抄送: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沙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2年2月13日印发

                                              (共印60份)

沙门镇创建浙江省森林城镇的

实 施 意 见

为了全面建设良好的森林生态体系,打造生态文明、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生态沙门,根据《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申报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主要评价标准(试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提出沙门镇创建“浙江省森林城镇”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出发点,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以推进城镇建成区绿地、城镇森林屏障、村庄绿化、山体绿化、通道绿化、水系林带、沿海基干林带、特色产业林基地等森林建设为重点,大力弘扬生态文明,提高居民的生态意识,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政府主导向社会共同参与转变,初步把我镇建设成为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树种多样,景观优美的森林城镇。

(二)创建原则

1、政府组织原则。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在镇“森林城镇”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具体组织下开展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

2、全员参与原则。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在全镇范围内宣传创建工作,调动全镇人民,特别是各单位、各企业及社会团体的积极性,使全社会自觉参与创建活动。

3、目标管理原则。严格按照浙江省森林城镇的标准制定创建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领导小组与各牵头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创建目标。

4、分步实施原则。根据创建的不同阶段,有计划、分步骤制订详细的工作进度安排表,合理有序地安排创建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森林生态网络建设

1、附属绿地建设:工业区占地面积大,人口集中度高,是附属绿地建设的重要部分。由工办牵头,以创建“园林式”厂区为载体,调动厂区绿化建设的积极性。2012年创建20家。

2、防护绿地:对沙门河、桐丽支河等河道新建5-10米防护林带,2012年完成桐丽支河、文旦河50亩防护林带建设。由农办负责完成。

3、绿色通道:76省道复线及滨港大道绿化相对较好,但道路两侧香樟普遍冠形不好,偶有断带,由城建办和工业城负责做好对断带缺口处进行补植,并进一步改进提升品质。

4、农田林网:我镇平原农地较少,主要集中在平原区的北部和西南部,目前农田林网控制率在87%左右,树种以柏树为主,部分林带缺损、断带。由农办负责,对立新塘标准农田依托机耕路等形成农田防护林带,对断带、缺损的地方进行补植与提升,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8%。

5、村庄绿化建设。由农办负责对小闾、白岭下、干家岙、都墩、大岙里、路上、安人、南山等8个绿化示范村绿化进行进一步提升,对断带、空缺等绿地进行补植,对村内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二)森林生态文化建设

1、森林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由农办负责,规划前期利用隆安公园、滨港休闲体育公园及灵门滨河景观绿化带植物多样性的优势,突出发挥植物园的功能,对珍贵乡土树种和特殊价值树种挂牌介绍,标明植物种名、科属、特征和用途。结合公共建筑物设展示长廊,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介绍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矛盾,生态文化内容及生态沙门的建设成就等。

2、古树名木保护:沙门现有百年以上古树名木5株,分别为香樟2株,银杏、罗汉松、柞木各1株。在现有保护设施的基础上,由农办具体负责,进一步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主要措施有:a、建立健全古树名木登记建档制度,依法分级保护。b、加强养护管理,制定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技术规范。c、应用先进技术栽培复壮。d、合理利用,挂牌或设置标志物,介绍树木种类、科、属和相关历史文化,开展以科普宣传教育为核心的景观利用。

3、宣传教育:a由宣传办落实,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媒体、标语标牌等形式向全镇宣传创建的意义,提高全民认识,使绿色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使创建知晓和支持率达到百分之80和70。b、由宣传办、农办负责落实创建森林城镇所需的影像资料的制作。

4、义务植树:a、规划在青龙山公园建设义务植树基地,各行政村结合森林村庄创建分别建设一处义务植树基地,结合共青林、巾帼林等主题林建设,使全镇义务植树尽职率提高到90%以上。b、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及社会参与活动。c、通过机关部门、学校、企业、个人对镇所属的公共绿地进行认养认建。

三、职责分工

1、镇农办负责落实浙江省森林城镇的规划、目标创建,并申请上报,负责落实桐丽支河新建防护林带、农田林网绿化、岩质基干林带及森林科普教育基地等建设,并指导好省市绿化示范村的创建工作。

2、镇城建办负责落实建成区及主要道路的绿化和镇管区域的绿化补绿养护。主要有:(1)76省道复线两侧,对断带缺口进行补植,并进一步改造提升档次;(2)中滨路拓宽后的道路绿化。

3、镇宣传办加强对森林城镇的宣传,并针对性开展生态科普活动,切实提高镇民对森林城镇的知晓率。

4、镇工办负责落实滨港工业城厂区绿化,杜绝一枝黄花等杂草和荒滩;开展园林式厂区创建活动,在2012年创建20家。

5、由滨港工业城负责园区内的绿化;(1)沿桐丽河在工业城地块(鱼粉厂对面)建成带状河滨休闲绿地97亩;(2)按现有标准,对工业城富港路进行新建绿化;(3)对滨港大道两侧绿化断带缺口进行补植提升;(4)泥质海岸基干林带建设,长短堤、大门坝、五门坝、步门坝等海塘内侧新建宽度50—100米防护林带。

6、由镇民政办负责对集中地块内坟山进行绿化全覆盖。

7、企事业单位学校积极参与绿化项目建设,创建园林式单位,营造“植绿、兴绿、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8、行政村以房前屋后绿化为重点,开展村内主要道路、河道和农田的绿化,进行村庄的小花园建设,并落实相应的绿化养护措施,全面推进村庄森林化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四、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收集资料。完成省级森林城镇建设的相关资料收集工作。 
  成立组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沙门镇创建“浙江省森林城镇”工作领导小组。

(2)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宣传发动。召开全镇森林城镇创建动员大会,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创建“浙江省森林城镇”的良好氛围。 
  规划编制。结合全镇森林生态建设实际,完成沙门镇森林城镇创建规划编制。 
  建设实施。根据森林城镇建设规划把建设任务分解到各村和有关单位,各建设单位齐抓共管、通力配合,确保完成森林城镇创建的各项工程建设任务。 
  (3)第三阶段:迎验阶段

提交报告。向浙江省关注森林委员会提交省森林城镇创建申请报告。

  迎验准备。做好资料整理、验收准备等相关准备工作,迎接省关注森林委员会的考核验收。 
    附件:沙门镇“浙江省森林城镇”创建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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