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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2012〕114号
关于印发《清港镇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企业、镇属各单位:
现将《清港镇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清港镇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府办、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县消防大队
清港镇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5日印发
清港镇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加强全镇的居住出租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成果,严防亡人及重大影响火灾的发生,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接县里文件指示,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和谐社会,平安清港”这一主线,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有效改变我镇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乱的现状,维护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坚决确保全镇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
二、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对象是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重点是以木结构以及用易燃材料分隔的出租房。
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郊结合部、块状经济发达区块、用于出租的简易棚屋连片区域。
三、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以镇领导、各驻村干部、派出所驻村民警为责任人,相关办公室共同参与,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整治行动从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1月中旬前)
镇消安委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出租房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向出租人及租住人员宣传防火的基本知识、灭火和逃生的基本技能以及出租房消防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取得人民群众对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12年11月底前)
镇消安委认真组织消防安全网格责任人、村居基层组织、村居社区、企业消防专管员以及消防中队、派出所、安全监管中心等专业力量,依据《清港镇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标准(见附件1),对辖区内的出租房屋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填写《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普查登记表》(见附件2),逐家摸清房屋出租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在全面排查的同时,要将出租房火灾隐患按照严重程度划分成ABC三类,进行分类登记造册,A类为严重隐患、B类为较大隐患、C类为一般隐患。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2013年1月底前)
镇消安委要针对出租房火灾隐患等级,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对A类隐患列入消防“拔钉破难”项目,实行强制整改,该停租的坚决予以停租整改,该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对拒不整改的“钉子户”,要用好法律手段和行政措施,加强查处打击和综合整治力度,确保不留除患。对B类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转为A类隐患实行强制整改。对C类隐患由检查人员责令当场整改,加强日常管理。各驻村干部要根据整改情况,填写《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汇总表》(见附件3),于8月25日前上报镇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办公室(联系人:阮小秋,联系电话:13906763891短号:663891)。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2月底前)
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出租房整治整改合格率是否达到100%,出租房是否还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现象,是否已建立出租房长效管理机制等内容,对于验收达不到要求的,要重新开展整治,落实整改。对因在整治过程中工作措施不落实,排查不到位发生出租房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以镇长金加树为组长,副书记戴金勇为常务副组长,派出所所长王乃针、常务副镇长陈仁法、副镇长陈强为副组长,我镇消安委及各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出租私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中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督促整治活动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职责分工
镇消防中队:负责对我镇整治行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技术指导。
镇派出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加强对房屋中介机构的管理。
镇安监中队:负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
镇城建监察中队:负责对违章搭建的出租房进行整治。
镇工商所:配合、支持镇消安委对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
镇供电所:负责对出租房外部供电线路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房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镇消安委:制定辖区整治工作方案,负责辖区内普查登记、动员部署、整治整改、检查验收工作,并督促各出租房业主、承租人搞好整改和出租房申报登记、备案工作。
各驻联村干部、各村居:负责本村辖区出租房屋消防隐患的排摸、登记、汇总上报工作,配合做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消安委和相关办公室要充分认识出租私房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务求实效,为全镇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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