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旅游企业:
为了切实做好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科学有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特制定《玉环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玉环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玉环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3年2月3日
附件
玉环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条例》、《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玉环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重要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科学处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在处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事故发生,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组织保障
1. 为了妥善、及时地处置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成立玉环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处理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
组 长:蔡国庆
副组长:金海浪、陈艾之、李必文、董晓菊
成 员:洪海红、黄德建、郑祥胜
李苑茜、吕欣丰、颜美雪
2. 各相关旅游企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随时处理本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并根据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的指令,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玉环县境内发生的重、特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四、基本原则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在处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时,要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游客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类别
根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因地震、滑坡、暴雨、台风、坍塌等突发的自然灾害而造成危及游客生命安全和影响游客行程的。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因运载游客的交通工具(汽车等)出现意外,造成游客伤害的。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因食物中毒或其它传染性疾病造成游客健康伤害的。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因社会治安因素造成游客人身伤害、因旅游景区(点)游乐设施和其他设备管理失当,造成旅游秩序混乱的、财产损失的。
(五)造成其他经济损失严重的事故。
六、预案启动条件
旅游局办公室在接到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后,密切注视突发事件的动态变化,对游客人身财产及重要设施构成威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七、指挥体系和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局机关立即成立“应急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应急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各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旅游企业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玉环县旅游安全事故的现场救援,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为重要执行副指挥。
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小组,分工处理有关应急处理工作。
1.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局行管科。科长为责任人。负责与事故发生地救援小组联系、协调现场救援。
2. 应急救援抢救小组,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
3. 应急救援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主任为责任人。保障救援办公室救援用车及救援用品,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援配合。
4. 应急救援媒体协调组,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主任为责任人,负责各媒体的接待及事故报道工作安排。
5. 事故后续处理组,以应急救援办公室为主,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旅游安全事故调查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负责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的定性及后续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应急处理原则
(一)及时报告。在本县范围内,一旦发生一般及重大旅游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应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向县旅游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向局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县旅游局应急指挥部电话:87250200,市旅游局电话:88535663,县政府电话:87221020,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相关单位电话:匪警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交通事故122。)
(二)紧急救援。确认本县范围内发生一般、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情况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状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抢险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