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江镇委〔2013〕37号
中共干江镇委员会 干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干江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线办、行政村:
现将《干江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干江镇委员会 干江镇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4日
干江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为更好地激励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奖勤罚懒的长效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经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讨论,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干江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县管干部按照县考核办法考评)。
二、考评办法
基本分为100分,由民主测评(50分)和绩效考核(50分)、创先争优(加分项)、效能建设(扣分项)四部分组成。
(一)民主测评(50分)。按班子领导、机关干部、村两委负责人对机关干部的总体工作表现进行评议,共三方面:
1、班子成员评议(占25分)。
2、机关干部互评(占15分)。
3、村两委负责人及“两代表一委员”督评(占10分)。
民主测评时间为每年年底,分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由测评人员对测评对象进行评分。民主测评以100分制计算,测评对象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分别以100、80、60、30分取平均得分按相应比例换算计入考评结果。为确保民主测评客观公正,拉开差距,每位测评人员在打分时要保证一定比例的优秀和不称职数量。
(二)绩效考核(50分)。
1、线上考核(占20分)。根据县对乡镇(街道)考核中的排名综合衡量机关工作人员所属科室线上的工作成效。年终考核分值居三个乡镇第一名的,得20分;第二名,得16分;第三名,得12分。全县11个乡镇(街道)排名最后一名的一般科室干部得10分,科室负责人得8分。出现并列名次的按实际排名为准。特殊科室,没有列入县对乡镇(街道)考核排名的,由班子成员根据科室工作绩效予以民主评分。
2、驻村考核(占30分)。根据村情不同,全镇19个村共分三类:一类村情复杂村,基数乘以1.05,二类一般村基数乘以1,三类简单村基数乘以0.95(具体名单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行综合考评机关工作人员在所驻村中的各项工作绩效。30分基数其中党建工作5分,计划生育4分,“双违”整治4分,信访工作4分,“清洁家园” 5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4分,配合中心工作4分。线上工作由各线本着考评主观因素为原则制定考核标准实施考核(见附件)。
(三)创先争优(加分项,限加6分)。对获得的荣誉或表彰的先进集体予以加分。每月评为“岗位之星”的一次加0.5分。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2分,获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4分,获国家级荣誉的加6分,获省市有关部门表彰的相应减半予以加分。线上获得相关荣誉的,全体科室人员统一加分,科室负责人加分按1.5倍计算。同一事由取加分高者计算。所驻村获得县、市、省、国家级综合先进荣誉的分别给予驻村干部1分、2分、4分、6分的加分;获相应部门先进荣誉的减半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