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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沙门镇关于进一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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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镇委〔2013〕9号

中共沙门镇委员会  沙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门镇关于进一步推进“阳光工程”

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单位:

沙门镇关于进一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沙门镇委员会  

沙门镇人民政府  

2013年4月6日

抄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沙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3年4月6日印发

                                           (共印50份)

沙门镇关于进一步推进“阳光工程”

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深化2012年“阳光工程”建设成果,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化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推进“优环境促发展落实年”活动,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强化服务、助推发展”为主线,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着力在创新提升、整体推进上下功夫;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目标,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为主要载体,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困难,加大公开力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权力“阳光”运行体系;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为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转中求好营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和公共事务公开。认真抓好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规定的落实,不断深化党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各级政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要按照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统一部署,围绕权力分类、编码、名称等项目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做到对人、财、物、事和涉及民生的权力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保障性住房阳光监管全面实行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信息公开,做到申请条件公开、申请程序公开、保障房源公开、分配过程和结果公开。(责任单位:民政办、村镇建设办)

(三)教育阳光招生。全面推行辖区内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把学区划分、招生办法、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以及新生招录情况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

(四)“三公”经费阳光公开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将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

(五)农村三资管理阳光监管全面推进农村“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务管理监督制度和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不断规范三资管理和招投标平台管理。及时将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发包招投标、村级工程招投标、三资工作进展情况、村财务逐笔公开进展情况、村监委会工作动态予以公开。(责任单位: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六)实施强农惠农资金阳光分配。以涉农补贴资金、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村社会事业资金、美丽乡村建设和其他重点专项资金为主要内容,全面梳理全镇强农惠农资金情况,专门建立“强农惠农资金阳光监管网”,分批分类公开强农惠农资金名称内容、来源、组成情况、发放情况等信息。制定统一规范的资金分配规则,完善资金监督管理使用制度,加大力度公开发放对象、补助标准、拟分配情况、发放结果等信息,做到全过程透明,确保每一笔资金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农办)

(七)救灾慈善资金阳光监管认真核定低保户和受灾贫困群众,及时发放救灾和救助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管理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低保名单和救灾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募集和救助做到公开、透明,所有慈善捐赠收入和救助支出做到逐笔公布。健全镇慈善分会报账制度,实行镇慈善分会每季度向总会报账,村级慈善工作联络站向所属地慈善分会报账。加强慈善资金审计,每年委托审计机构对慈善资金进行审计。做到慈善募集资金行政零支出。(责任单位:镇三防指挥部、民政办、镇慈善总会

(八)便民服务工作阳光公开。全面推进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服务项目、办事流程,公开代办员照片、姓名、服务热线以及各个便民服务中心月办理情况。(责任单位:镇便民服务中心)

(九)征地拆迁阳光补偿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公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征地拆迁工作程序,公开征地和拆迁的补偿标准、实物指标、工作程序、补偿结果、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村镇建设办)

(十)行政处罚结果阳光监管。认真摸清计划外生育户的详细情况和安全生产违规处罚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处罚。及时公开处罚办法、处罚标准、被处罚对象情况及处罚金额。(责任单位:计生办)

(十一)加强公共资源领域事项阳光公开。以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为出发点,以工程建设、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为重点,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和小额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推进“阳光工程”网与玉环县招投标中心网站的对接,实现公共资源的阳光交易,及时将重点建设项目的名称、投资额、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展速度等情况予以公开。(责任单位:村镇建设办)
    三、公开程序

1、信息搜集各责任单位根据公开目录及时搜集相关信息,并报负责人初步审核。

2、信息报送。各责任人员将已经负责人初审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即时发送到镇阳光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员。

3、信息审核。镇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传信息进行审核。

4、信息公开。将审核后的信息及时在沙门镇阳光工程建设网站(http://www.yuhuan.gov.cn/yggc/shamen/)进行公开。

四、工作步骤

今年“阳光工程”建设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召开全镇“阳光工程”建设动员大会,成立“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见附件1),出台玉环县沙门镇“阳光工程”建设考核办法,层层发动,营造声势,并通过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阳光工程”建设的内容、过程及投诉渠道,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至6月)。在中国·玉环网设立“阳光工程”建设分栏,及时宣传工作进展情况,配合电视台摄制“阳光工程”建设专题报道。

(三)完善提高阶段(7月至10月)根据前阶段“阳光工程”开展情况,结合社会各界的反馈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和提高。

(四)总结考核阶段(11月至12月)。对“阳光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在11月5日前书面报县“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并在今日玉环“阳光工程”建设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年底,镇“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科室、站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职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阳光工程”建设是政务公开工作在民生关注领域的具体体现,全镇机关干部要充分认识“阳光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阳光工程”作为加强自身建设、转变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着力点,与强化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结合起来,与提高政府办事效能结合起来。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职能科室是实施“阳光工程”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迅速开展工作。要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大胆创新,使自选动作亮点纷呈。要坚持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务求实效,及时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出整改意见,认真加以落实。

(三)加强监督,完善机制沙门镇“阳光工程”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起监督检查的职责,提高监督实效。坚持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把营造阳光公开的社会氛围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规范权力运行,逐步铲除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

附件:1、沙门镇“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2、沙门镇“阳光工程”建设公开目录 

附件1:

沙门镇“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骆骏骞

副组长:陈哲宝 耿玲姜

二、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任:陈哲宝

联络员:林素华(便民服务、网站更新)

黄  斌(三公经费)

洪  浩(惠农强农)

黄惠君(保障性住房、救助资金、救灾资金、

教育招生)

陈张德(招投标)

肖  敏(相关项目新闻报道)

胡妹青(社会抚养费征收)

张  波(安全生产处罚)

戚灵丽(农村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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