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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玉安委办〔2013〕6号
玉环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创建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活动的通知
玉城、坎门、大麦屿街道办事处,楚门、清港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0〕5号)和台州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安监管〔2013〕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我县玉城、坎门、大麦屿街道和楚门、清港镇各选定1家规模以上企业率先开展创建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规模以上并具备一定安全文化基础的企业,根据自主自愿原则,参加创建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活动。企业根据《台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标准(试行)》(见附件1)于每年9月底进行自评,达到“基本条件”且自评不低于260分(含)的,填写《台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并撰写字数在2000字左右,能够集中反映企业核心价值观、安全理念、安全愿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历程及成效的书面材料,提供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经所在乡镇(街道)推荐后,于9月1日前上报到县安监局。
二、工作程序
台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按照“企业自主申报——县安监局推荐——专家初评——现场审定——社会公示——命名表彰”的程序进行。企业自主提出申请后,县安监局对企业申请单位材料和有关现场进行初步审核,对合格者逐级推荐到市里评定,市安监局对各地推荐的企业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现场考评审定。
三、评审组织
县安监局负责指导开展本地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示范企业进行审核和推荐。乡镇(街道)动员辖区内企业参与创建活动,并做好服务协助工作。向市安监局推荐上报的截止时间为每年11月底。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每年组织一次验收、命名和表彰。对于通过评审合格的企业在市安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命名授牌,并在全市通报表彰。
四、动态管理
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有效期为3年,期满进行复审。期间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示范企业资格自动取消。企业在3年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复审申请,由市安监局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检复审,复审材料不及时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称号。
五、工作要求
玉城、坎门、大麦屿街道和楚门、清港镇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筛选,精心组织,对照《台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标准(试行)》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条抓好实施,确保达到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的标准。同时要把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诚信机制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创新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统筹兼顾,相得益彰。今年被命名为“台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乡镇(街道)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分项目,加5分。
附件:1. 台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标准(试行)
2. 台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
玉环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台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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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指标 |
指标条件 |
分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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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1、企业近2年来没有发生死亡和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企业近2年来未受到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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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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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理念 (25分) |
1、企业提出明确简洁的安全理念,作为全体员工的安全目标,并且目标清晰,切合企业实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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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半年召开企业安全工作会议,发表安全信息声明,接受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工会的监督并做到安全承诺公开公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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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级领导和员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明确并建立完备的汇报制度,各级管理人员每季度按自己所承担的安全责任自查1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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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领导层、管理层、车间、班组和岗位逐级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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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制度 (40分) |
1、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行为符合安全、卫生、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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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有完备的应急突发事件和应对各种灾害的救援系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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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有职责明确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记录制度和整改措施监督落实制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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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订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做到日巡查周检查月大查,并通过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管理体系处于良好的状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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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员工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和隐患自查自报自整制度,能及早发现隐患并及时处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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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建立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的定期审查机制,确保制度体系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得到不断健全、完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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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环境 (50分) |
1、生产环境、作业岗位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健康标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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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险源、点和作业现场等部分设置符合国家和作业标准的安全标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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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车间墙壁、上班通道、班组活动场所等设置和谐醒目的安全警示、温情提示等宣传用品,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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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通“安全生产频道”,并充分利用该“频道”和内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手段,每天播放法律法规、安全常识、事故警示、榜样事迹、实践经验等内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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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立安全文化廊、安全角、黑板报、宣传栏等员工安全文化阵地。开展企业员工安全亲情互动活动,每月至少更换一次内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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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知识传播的报纸、杂志,每个车间不少于1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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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立内外部安全信息沟通机制,落实责任和责任人,安全相关信息公开,促进安全生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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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每年有不少于2篇在县(市、区)及以上新闻媒体刊登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创新、成果、经验或教训等文章。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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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行为 (55分) |
1、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全部获得上岗资格,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
10 |
特殊工种持证率未达到100%即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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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能得到有效执行,所有员工熟知自己在企业岗位上的安全角色和责任。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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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识别并说明岗位的主要风险,做到危险告知,预防在先,引导员工理解和接受建立安全行为规范的必要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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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员工知晓由于不遵守安全行为规范所引发的潜在危害与后果。能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自觉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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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观测员工行为的制度,设立员工心情晴雨栏,实施有效监控和及时疏导。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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