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2013〕2号
关于印发《龙溪镇消防安全重点领(区)域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企业单位,镇属各站所:
现将《龙溪镇消防安全重点领(区)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溪镇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5日
龙溪镇消防安全重点领(区)域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玉环县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暨消防安全重点领(区)域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重点领(区)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火灾频发态势,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重点领(区)域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龙溪”建设总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按照“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总要求,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纪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紧紧抓住影响本地消防安全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行政、法律管理手段应用,力争实现隐患排查率、一般隐患整改率、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率均达到百分之百,努力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全力确保全镇亡人火灾“零增长”。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镇党委、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镇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龙溪镇消防安全重点领(区)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和督促指导。
三、整治重点
(一)制造业
1、重点范围:火灾隐患突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2、重点区域:龙溪工业区及有村级工业点的村居。
3、整治要点:
(1)外部违章拆除:重点拆除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重点拆除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的违章搭建;重点拆除影响通风、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力求达到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畅通,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数量不少于2个。
(2)内部设施达标:厂区消火栓供水及压力充足;建筑内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和灭火器配置齐全、正常使用;电气线路敷设应当采用金属套管或PVC阻燃套管保护,不得私自、违规拉接电气线路;生产车间各功能区采用砖墙等不燃材料水平垂直分割到位。
(3)管理措施到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规范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24小时轮值,保证每2小时巡查1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保证每半年开展1次消防演练,员工能够熟练使用灭火设备和正确掌握疏散逃生的方法;安排专人负责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状态。
(二)居住出租房
1、重点范围:外来务工人员聚居的城郊结合部、经济发达区块、简易棚屋连片区域的出租民用居住建筑。
2、重点对象:村集体、企业或者个人出租的集中居住点。
3、整治要点:
(1)防火隔断:房间隔墙应当采用砖墙等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
(2)通道畅通:严禁采用木楼梯作为疏散楼梯;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影响疏散;严禁在3层及3层以上出租房房间的窗户或阳台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当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3)明火集中:厨房间应集中设置。厨房,仓库,停放摩托车、电瓶车的房间应独立设置。
(4)电线套管:严禁私自、违规拉接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敷设应当采用金属套管或PVC阻燃套管保护;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应设置漏电保护器或者空气开关。
(5)设施完备:每层应按标准配备灭火器;三层及三层以上每层应配备1条逃生绳。
(三)公共聚集场所
1、重点范围:饭店、超市、农贸市场、网吧。
2、重点区域:镇建成区。
3、整治要点:
(1)审批手续齐全:经营面积超过200平米的单位必须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检查。
(2)违章拆改到底:改造或拆除两层以上门窗上影响通风、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拆除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的违章建筑。
(3)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严禁上锁,数量上不得少于两个,有设置门槛、台阶的必须改造,疏散门未向外开启的必须纠正;疏散楼梯、通道严禁堆放杂物,必须按规定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且保证能正常使用。
(4)设施设备完备:自动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每月开展一次维护保养,保证无故障运行;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应当采用金属套管或PVC阻燃套管保护,不得私自、违规拉接电气线路、不得超负荷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