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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加出租车行业统一发票的通知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切实减轻出租车行业和出租车司机负担,省局决定增加出租车行业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统一发票),并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统一发票票样。统一发票全称为“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发票为单联票,票面上加印“浙江省**市出租车行业发票专用章”,具体票样见附件。由于各地出租车所使用的税控计价器在品牌、规格上有所不同,省局将在实际印制中将对各栏目的具体位置进行微调以满足实际需要。各市国税局应协调当地运管部门,适当调整税控计价器的打印设置,逐步形成全省统一的打印模板。
二、统一发票编码规则。根据《浙江省国税局普通发票代码和种类码编码规则》(修订版)规定,统一发票的种类码确定为“74519”,发票代码由各市根据行政区域、年度等内容的不同按照规则自行编制,发票号码根据印制数量顺序编制。由于出租车行业发票使用量大,对于8位发票号码资源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省局将通过设置发票限额,调整发票种类码予以应对。
三、统一发票印制。根据规定,统一发票由省局监制。各地可根据使用情况按季编报印制计划,上报省局统一组织印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普通发票使用量大幅上升,部分基层单位存在普通发票库房容量不足的情况。存在普通发票库房容量不足的单位,应及时做好普通发票库房的扩容工作。在普通发票库房扩容工作完成前,可协调印刷单位按照实际销售需要多批次运送统一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