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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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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人社发2013100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级机关各单位:

根据省、市有关年度考核的要求,现就做好2013年度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内容及等次确定

县、镇乡(街道)两级机关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截止到2013年年底,已正式过渡登记且满6个月及以上,下同)按《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浙组〔200745号)实施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过渡登记未满6个月及未登记人员,下同)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台人才2007243号)实施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公务员及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对受党政纪处分和作风、效能责任追究的同志,要按规定确定其考核等次。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公务员在职业道德培训考试、学法用法考试中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有下列情形的,不参加年度考核: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当年到达退休年龄的;公务员被判处刑罚尚未开除的。

    二、考核组织、程序及结果运用

县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其他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部门全程办事代理室工作人员,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考核。借用在我县重点工程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的工作人员,由县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组织考核。本年度有调动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县管干部)一律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

2013年度考核工作须在20142月底前完成。各单位组织考核前要事先预告,考核中对拟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上报审核前要在本部门、单位范围内进行57天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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