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调整《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工作预案》,请在防御台风(热带风暴)期间,严格按照本预案要求,组织好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工作。
附件:1.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工作预案
2.县海洋与渔业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3年5月9日
附件1: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
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工作预案
为完善防御台风(热带风暴)(以下简称防台)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保障防台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把台风损害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防台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确保广大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立足抗灾保安全,抗灾求发展。
本局的防台工作在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根据《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县海洋渔业防台工作预案的通知》要求,做到准备充分,步调一致,行动有序,预防及时。一旦遭遇险情,全力组织抢险救灾,尽力减少人员伤亡,把灾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组织开展本辖区海洋与渔业系统的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制定本辖区避风港及避风锚地的渔船避风停泊规划,做好渔船避风安置工作。
(三)制定突发性灾情的应急预案,落实本辖区防台和抢险救灾的具体措施,确定若干艘船舶承担应急抢险救灾任务。
(四)部署本系统防台工作任务,明确本部门及下属机构的职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建立台风影响时渔船避风动态的报告制度。
(五)按流程要求及时通知各渔业村(公司)和渔船避风,掌握渔船的避风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防指汇报。
(六)及时掌握灾情,研究对策,搞好抢险救灾工作,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七)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灾情情况。
三、渔船避风安置方案
(一)玉环坎门中心渔港锚泊200艘,但收到强台风正面袭击消息时,需提前向乐清湾内侧及其它安全避风锚地转移;
(二)玉环灵门渔港停泊150艘;
(三)大麦屿至乐清湾海域锚泊200艘,但收到台风正面袭击消息时,应动员渔船提前向乐清湾内侧江岩岛及西门岛以东至坞根以西一带海域转移。
四、工作要求
(一)局防台指挥部建立防台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坐镇指挥。
(二)台风警报发布后,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防台工作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手机需要保持24小时开机。
(三)在防台期间,各科室及相关人员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各就各位,并积极与各渔业乡镇(街道)、村(公司)保持联系。保障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密切掌握渔船动态。及时做好防台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的协调工作。
(四)及时通知渔船回港或就近避风,指挥渔船安全锚泊,检查锚地及港内避风渔船的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
(五)指导督促在建、在修渔船疏散工作,凡能离坞落排的尽量下水避风,不能离坞落排的必须切实加固。
(六)指导督促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加固养殖设施,提前收获部分养殖产品,疏通排水渠道,管好通海闸门等多种措施以抵御台风暴雨袭击,协助当地政府组织指导养殖人员撤离。
(七)遇有渔船险情或养民撤离困难,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抢险船只或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助。
(八)指导督促休闲渔业等涉渔行业采取安全措施防御台风袭击。
五、工作流程
(一)第一阶段(台风消息)
1.指挥部密切关注台风(热带风暴)动向,跟踪分析,做好防台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下发防台工作通知。
2.执法大队与指挥中心了解全县渔船分布等情况,通知海上航行作业渔船就近进港避风。同时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平台向渔船发布台风消息通知就近避风,统计海上作业渔船数量,掌握渔船动态。
3.执法大队与指挥中心进入值班状态,并与各渔业乡镇(街道)、村(公司)及渔船保持联系。
(二)第二阶段(台风警报)
1.指挥部下发进一步做好防台工作的通知,防台值班人员到岗,开通防台值班电话。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平台每隔6小时向渔船发布台风警报,督促就近避风,密切监视海上渔船动态,统计未回港渔船数量。
2.执法大队和渔业科按职责分工指导、帮助做好渔船、加工企业、养殖业、水产市场等单位的防台工作。
3.指挥中心与执法大队指导、督促未进港的海上渔船就近进港避风,对在港内、避风锚地避风的渔船以及坞内排上的在建和修理渔船进行检查,落实各项防碰撞措施,对加工企业、养殖业、市场等相关单位的防台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在收到警报消息3小时内,指挥中心、执法大队、渔业科应把全县避风港内和锚地的避风船只数,全县出海渔船的避风情况、数量以及养殖人员撤离等初步情况报指挥部有关领导审阅后,上报县防指和市海洋与渔业局。
5.警报消息发布后9小时内,指挥中心、执法大队、渔业科按职责分工掌握本地渔船的动态、数量和水产养殖、加工、市场等行业的防台工作情况,报指挥部有关领导审阅后上报县防指和市海洋与渔业局。
6.全局进入24小时值班状态,并保证电话、电台等通讯联络的畅通。
(三)第三阶段(台风紧急警报)
1.局主要领导在局指挥中心坐镇指挥,全面掌握全县海洋渔业防台工作落实情况,调度全县力量组织应对突发性事件的抢救工作。
2.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平台每隔1小时向渔船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催促海上渔船立即就近避风,全时监控海上渔船动态,统计未回港渔船数量,每隔2小时向指挥部报告一次。
3.应急抢救队伍和指定的抢险救援船只处于待命临战状态。
4.根据县防指和市海洋与渔业局指挥部的有关要求,及时督促、帮助有关人员撤离危险地带。
5.如果预报台风在温州及台州一带登陆,我局应急抢险组要协助各级政府做好渔船船员、养民及其他休闲渔业设施上的人员撤离工作。同时每隔2小时向各级政府防指报告渔船回港避风情况、港内锚地渔船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