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13〕41号)和《浙江省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浙体规〔2013〕357号)精神,决定对全县体育场地开展一次全面普查。为规范、高效、高质量地完成本次场地普查工作,结合我县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了解我县体育场地的数量、结构、分布和使用情况,分析体育场地发展现状,研究发展对策,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网络,逐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需求。
二、普查目的
(一)全面了解、掌握我县体育场地数量,特别是“十一五”以来的体育场地类型、结构、分布和使用管理等基本情况。
(二)为制定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体育场地标准、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基础数据。
(三)为制定我县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了解、掌握我县体育场地发展变化特点,为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深化体育改革提供可靠基础资料。
(五)为我县对全县各单位体育场地建设和使用实施宏观管理,调整体育场地投资方向和建设结构以及制定体育场地发展规划提供客观依据。
三、普查范围
全县各系统、各行业、各种所有制形式单位的各类体育场地。
四、普查内容
普查主要包括体育场地所属单位基本情况,场地基本情况,大型场馆运营情况。
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电话、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行政区划码和城乡划分码、单位所在详细地址、所在系统、隶属关系、单位类型、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单位场地从业人员总数。
场地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场地代码、场地名称、场地分布、场地归属、建成年份、场地规模、投资金额、场馆从业人员人数、运营模式、对外开放情况、年开放天数、平均每周接待健身人数、收入合计、支出合计和场地专业特性指标。
大型场馆运营情况主要包括:收入指标、支出指标、承担各种活动天数、承担各种活动次数。
本次普查场地类型包括体育场、田径场、田径房(馆)、小运动场、体育馆、游泳馆、跳水馆、室外游泳池、室外跳水池、综合房(馆)、篮球房(馆)、排球房(馆)、体操房(馆)、羽毛球房(馆)、乒乓球房(馆)、武术房(馆)、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空手道房(馆)、举重房(馆)、击剑房(馆)、健身房(馆)、棋牌房(馆)、保龄球房(馆)、台球房(馆)、沙狐球房(馆)、室内五人制足球场、网球房(馆)、室内曲棍球场、室内轮滑场、壁球馆、门球房、足球场、室外五人制足球场、室外七人制足球场、篮球场、三人制篮球场、排球场、沙滩排球场、沙滩手球场、橄榄球场、室外网球场、室外曲棍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棒垒球场、室外射箭场、室外轮滑场板球场、木球场、地掷球场、室外门球场、室外人工冰球场、室外人工速滑场、室外人工冰壶场、摩托车赛车场、汽车赛车场、卡丁车赛车场、自行车赛车场、自行车赛车馆、小轮车赛车场、室外马术场、射击房、室外射击场、水上运动场、天然游泳场、航空运动机场、室内滑雪场、室外人工滑雪场、高尔夫球场、室外人工攀岩场、攀岩馆、攀冰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体育健身工程、登山步道、城市健身步道、全民健身路径、户外活动营地、其他类体育场地等。
五、标准时间
2013年12月31日
六、组织机构
成立玉环县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普查办),办公室设在县体育局。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并设立普查办公室,指定1名普查联络员以及2-3名普查员实施普查登记。
乡镇(街道)普查机构是本次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是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乡镇(街道)普查机构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普查办公室要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普查登记、丈量、数据质量控制等工作,真正做到“不重不漏”,确保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七、组织实施和调查方法
(一)组织实施
为保证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县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行县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原则上以乡镇(街道)属地普查为主,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