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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镇“五水共治”实施方案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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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镇委〔201410

 

 

龙溪镇“五水共治”实施方案

 

镇属各办、各村、各站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我省经济转型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推进“五水共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整体水环境质量,结合龙溪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三年(20142016)要解决突出问题,明显见效;五年(20142018)要基本解决问题,全面改观;七年(20142020)要基本不出问题,实现质变”的要求。坚持五水共治、治污先行,全民治水、拆改开路,长短结合、系统推进的原则,用35年的时间,扎实推进铁腕治水、工程治水、科学治水、合力治水,彻底遏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新龙溪提供重要保障。

二、机构设置

龙溪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五水共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施明强  李卫国

副组长:赵陈焕  陈方桂  林吉峰   

  员:林世良  曾薇薇      张新永  王维法

曾永昌  陈德明  郭福根      吴金贵

余庆华  余勇斌  应君彪  徐炳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任:陈方桂(兼)

副主任:张  皓(兼)

  员:张新永  曾永昌  陈德明  郭福根  孔鹏华

张明琦  叶晓威      耿礼仁

三、责任分工

“五水共治”工作牵涉面广、涉及面大,镇属各办、各站所、各村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

五水办:负责组织制定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各村的水环境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制定水环境整治项目年度计划及资金安排方案;负责对河道保洁的日常监管、考核;负责河道的日常巡查,协助县水利局、县城管局、楚门环保所做好相关执法工作。

农办:牵头负责农村河道的综合整治、涉水项目的报批;加大农村河道疏浚、生态驳岸等整治力度,完善河道保洁、常态化换水制度;负责开展全镇畜禽养殖业整治工作。

新农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

城管办:负责建成区内河道的综合整治工作,承担河道综合整治任务,加强污水管网日常管理工作,提升内河保洁质量;完善垃圾集中处理机制,加强对涉河乱倒垃圾、建筑废弃物的执法力度。

查违办:牵头做好沿河清障拆违整治行动。

城建办:牵头做好全镇污水管网规划,负责全镇污水管网建设,指导和监督其他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污水管网。

组宣办:负责组织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报导,牵头落实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素质。

财政办:负责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工作的资金保障。

文教卫办:负责餐饮行业污水处理、设施配备及整改工作,关停直排泔水的餐饮店,组织学校开展“五水共治”专题知识宣传。

综治办:做好整治工作涉及执法、维稳、矛盾化解处理等相关工作。

效能办:负责绩效督查、履职情况督评、违法违纪党员干部教育及责任追究等工作。

环保所:负责对企业排污口的排查与监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洗车、餐饮等小企业污水排放的监管;加大重点水域的水质检测频率;加强对建设项目环评中水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把关,防止新项目开发引起的水环境破坏。

警务站:负责整治现场安全保卫,打击违法排放,妨碍执法等处理工作。

各村:承担农村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配合做好辖区内河的整治工作;加强村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各村参与河道监管工作,保护好河道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

1、实地调查“臭河、黑河、垃圾河”及污水管网建设情况并做好登记造册;

2、建立“一河一策”工作台账;

3、制定“五水共治”实施方案。

(二)宣传动员阶段

1召开“五水共治”动员会、部署会、推进会,统一思想,部署任务,明确职责;

2、开展宣传活动

1)通过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电视台、短信、微信等方式宣传发布“五水共治”工作进度;

2)在城区显著位置和整治区域悬挂横幅、宣传标语、警示标语,利用宣传车循环播放“五水共治”知识;

3)在党员服务中心设置宣传咨询台,举办“五水共治”政策知识宣讲和志愿者招募活动;

4)向整治对象发放整改通知及上级有关文件,宣传水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5)发挥“两代表一委员”、联村领导、驻村干部、村党员、村民代表及沿河企业、群众作用,做细做实整治对象思想工作,营造全民治水的良好氛围。

(三)建章立制阶段

1、建立“五水共治”周五例会制度。规定每周五召开五水办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碰头会,汇报本周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制定下一周的工作计划。

2、建立周二领导巡河制度。规定每周二由县联系领导和镇主要领导带领人大、纪委、“两代表一委员”对全镇河道进行随机走访,现场督促整改。

3、创新治水责任主体,推行以政府为主导、村企为主体的治水机制。加强镇级自律。将辖区内的河道分成14段,分设河段长、副河段长、河段成员及河警长。河段长、副河段长、河段成员分别由分管领导、村主要负责人、机关干部担任,负责所管河道的保洁督查;沿河违建、企业排污的调查摸底;违建户、排污企业动态信息的掌握;与环保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等。河警长由警务室负责人担任,负责对涉水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拆违的安保工作等。推动村级自治。建立村级自治责任机制,成立村“五水共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将治水护水责任分至党员、村民代表及普通村民。以基层党组织集中活动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实行每周跟踪、每月评比、每季考核的工作方式,重视整改落实,有效激发普通党员群众的治水热情。激发村企自觉。明确沿河企业、养殖业主、出租私房主、种植户、农户为护河责任主体,签订“五水共治”责任状,重点宣传河道污染的危害和治理污水的重要意义,教育和引导沿岸村企增强环保意识,确保周边河道不污染、不乱搭建、水利设施不损毁。

4、建立“五水共治”投入补偿保障机制。通过财政拨款、村级自筹、企业捐助、个人捐款等方式多方筹集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承诺村级治水项目上报镇五水办审核通过后可获专项补助,免去了村级的后顾之忧。

(四)全面整治阶段

1、治污水。

1)强化饮用水源保护。一是开展点源污染整治。对饮用水源地上游的工业企业、凡是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整治、搬迁或拆除。二是强化面源污染控制。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加快取缔非法畜禽养殖场,推广生态农业和生态养殖技术,全面净化入库径流污染物。三是治理水库内源污染。开展底泥清淤,防止水体富营养化。

2)推进截污管网建设。全面排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投入。对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近期能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一律截污纳管。确保5年内完成全部2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3)开展“清三河”歼灭战。扎实开展“黑河、臭河、垃圾河”的调查和整治,严查龙溪、密溪两大水系沿岸违法排污和非法养殖,依法拆除沿河违建,增强河道自净能力;

2、防洪水。

1)实施小型水库加固工程,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6座。

2)实施山塘以及病险屋顶山塘除险加固,争取到2014年末全镇80%病险山塘完成加固任务。

3)加强溪坑综合整治,逐步恢复溪坑的防洪能力。

3、排涝水。

12016年前完成龙溪河系疏浚整治19.49km,护岸10.85km,桥梁拓宽2处。

22015年前完成梅岙排水闸拆建3座。

32016年前完成法山头排涝闸改建。

4、保供水。

1)提升水库饮用水水质,新建供水管网工程和实施旧管网改造工程,全面提升饮用水水质。

2)实施水厂扩容以及二次供水改造工程,重点改善饮用水品质。

5、抓节水。

1)以座便器改造、水平衡测试、节水技术推广等为载体,继续深入实施节水器具改造及节水技术推广项目。

2)大力开展农业节水改造,鼓励和支持农业合作社实施喷滴灌改造工程。

3根据工业、农业、居民生活保障用水实际需求,执行阶梯式水价,确保科学用水,合理用水。

(五)考核验收阶段

1、适时邀请镇党委、政府、人大、纪委等领导班子成员、“两代表一委员”开展现场督评活动;

2、向上级督查组汇报整治情况;

3、认真做好年终考核评比工作,迎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重组织 强机构。成立由镇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全镇“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面上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制订“五水共治”实施方案。各村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重协作 强合力。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各科室、各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发动群众,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全民治水的浓厚氛围。

(三)重实干 强落实。各职能科室要按照上级总体要求,对照职责实干苦干,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共产党人作风,以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打好“五水共治”攻坚战。村级要在本月底前召开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自治责任主体会议,成立“护水队”,签订“五水共治”责任状,研究本村的治水方案。

(四)重投入 强保障。要科学拟制规划,安排专项资金,提供设备等各类保障。村级河道、河沟整治所需资金由河段长报至五水办并由主要领导审批后拨款。加强效能督查、考核,形成有利于治水的激励机制、惩戒机制、要素保障机制和廉政监督机制,确保“五水共治”这场战役取得绝对胜利。

 

附件:1、龙溪镇“五水共治”项目计划表

2龙溪镇河段责任分工表

3、龙溪镇“五水共治”责任状

4、龙溪镇“五水共治”自治责任主体管理办法

5、玉环县河道综合整治规划图(龙溪河系)

 

 

 

                         中共龙溪镇委员会

龙溪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6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五水共治”办公室,县河长制办公室

玉环县龙溪镇党政办                         2014年3月2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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