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海渔〔2014〕8号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印发《2014年度玉环县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思路》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重点水产养殖企业:
为了进一步强化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初级水产品供给安全、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现将《2014年度玉环县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4年度玉环县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思路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4年2月11日
2014年度玉环县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工作思路
为了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力度,提高玉环县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县食安委的整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此工作思路。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两个确保”的目标,以消除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和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使用和海捕虾保鲜剂规范使用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渔业投入品、渔用添加剂行为,进一步规范渔业捕捞和水产养殖行为,规范生产程序,确保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具体工作目标:
(一)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产地合格率达97%以上,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环节的使用得到禁止,海捕虾保鲜剂的规范使用率得到明显提高。
(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明显提高,检打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对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三)推进“养殖日志”普及工作,逐步推进重点区域、重点养殖品种质量安全可追溯和产地准出等制度建设。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加大监管工作力度
根据我县渔业生产实际,围绕贝、虾、蟹等重点水产养殖品种,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获得无公害认证和被评为著名商标的品牌水产品生产企业以及拖虾等渔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一要重点对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和有毒物质、假冒伪劣或属三无产品的渔药渔饲料进行检查清理。二要大力推进检打联动机制建设,积极协调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渔业投入品的市场联合执法检查,打击违法用药行为,特别是对水产苗种场、渔药渔饲料经营门市要予以重点检查。三要加强对渔船海捕虾保鲜剂规范使用培训监督和查处力度。
(二)继续推进水产健康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