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县委办〔2014〕61号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级机关各单位:
《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玉环县委办公室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为确保县委部署的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就今年县委、县政府领导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作如下分工。
一、张加波同志
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抓好深化作风建设和全面落实《玉环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工作。
二、林先华同志
对全县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分管的县编委、县财政(地税)局、县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推进“三公”经费管理公开和财政预决算公开(县财政局牵头,县委办、县府办、县审计局等参与)。
(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县编委办牵头,县府办、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法制办、县信息中心等参与)。
三、朱立国同志
对县委政法委和分管的县委办(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委机要局、县保密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信访局、县农办、县委610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委党校、县档案局、县科协、县残联、县关工委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完善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县纪委(监察局)、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等负责具体工作〕。
(二)按照分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关于公务接待、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的要求落到实处〔县委办、县府办牵头,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接待办、县机关事务局等参与〕。
督促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参与)。
(二)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实名举报优先处理反馈制度和基层信访举报受理机制,推行信访公开听证〔县信访局牵头,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机关党工委等参与〕。
(三)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各项制度(县委办、县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工作,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机关党工委、县经信局等参与)。
四、李利兵同志
对县纪委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办、县委组织部等参与〕。
(二)围绕“坚决整治突出问题、加强惠民工作督查、狠刹违纪违规行为”三个方面任务20项具体工作,着力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等相关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并通报一批典型案件〔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机关党工委等参与〕。
(三)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执纪执法部门涉腐信息互通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税局等负责具体工作〕。
(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县纪委(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负责具体工作〕。
(五)协助抓好全面落实《玉环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工作〔县委办牵头,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机关党工委等参与〕。
(六)严格执行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意见,探索实践“统派直管”改革规范化管理,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机关党工委、县人力社保局等参与〕。
(七)规范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完善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负责具体工作)。
(八)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联创办等参与)。
(九)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制定村(居)务监督目录,实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积分管理考核,进一步提升村(居)监会履职水平。继续深化“廉洁村”创建,健全评星晋级动态管理机制(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农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等参与)。
督促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的干部,依纪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信访举报不实的,及时澄清,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县审计局等参与〕。
(二)廉政教育月活动为载体,加强党纪政纪、从政道德和警示教育,加大廉政风险干预力度,开展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机关党工委等参与〕。
(三)深化关键岗位跟踪督评,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统计局等参与〕。
(四)进一步深化“廉洁机关”创建工作,加强人事权、财务权、行政执法权、物资采购权、公务用车管理权和工程建设管理权的规范,加大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控力度〔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审计局等参与〕。
(五)进一步推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创建工作,继续抓好基层站所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对接工作(县纠风办牵头,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特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国税局)。
五、陈明迪同志
对县委统战部和分管的县台办、县工商联、县侨联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六、施红兵同志
对县委宣传部和分管的县新闻中心、县文联、县文明办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机关党工委、县委党校等参与)。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加强网络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纪委、县检察院、县信访局、县公安局等参与)。
(三)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深化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县纪委、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农办、县妇联、县机关党工委、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建规划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县文联等单位参与)。
督促抓好以下工作:
(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纪委、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等参与)。
(二)探索实施全媒体问政(县广播电视台牵头,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县纠风办等参与)。
七、阮聪颖同志
对县委组织部和分管的县委老干部局、县机关党工委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现和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的问题(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办、县纪委、县机关党工委等参与)。
(二)规范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完善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负责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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