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开展维护医疗秩序
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全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暨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11个部门下发的《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和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10个部门下发的《浙江省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市卫生局等9个部门下发的《台州市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为维护医疗秩序,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确保医务人员、就诊患者的安全,构建安全稳定的医疗环境,全面推进我县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构建“平安玉环”、“和谐卫生” ,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的通知》(公传发[2014]141号)精神,紧密围绕建设“平安玉环”、“和谐卫生”的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促进医患和谐、确保社会持续稳定的总目标,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综合整治”的原则,通过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维护医疗机构安全稳定,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为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玉环县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赵天杰 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郑作鸿 县综治办副主任
叶继国 县公安局副局长
江 洪 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舒建秋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俞燕斐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金道定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蒋招林 县民政局副局长
林勤英 县司法局副局长
章 新 县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为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吴叶健,县委政法委综合协调科科长
三、主要措施
(一)严厉惩治侵害医患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违法犯罪活动
1.依法惩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安全指导检查及周边的巡逻防控,对实施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果断制服,依法严惩。对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各类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快侦、快破,检察院、法院要依法及时批捕起诉、审判。对重大案件上级机关要挂牌督办,坚决打掉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依法处理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行为。对在医疗机构拉横幅、摆设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驱赶其他就医人员等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对在有关部门、医疗机构门前聚集上访、滋事,甚至采取极端行为的,公安机关接报警后应当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及时控制现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对不听劝导、不肯停止过激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厉打击职业“医闹”、“医托”及“号贩子”。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严厉打击,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加强医疗机构周边秩序维护和乱点整治,重点打击、依法查处 “医托”、“号贩子”,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二)切实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
1.落实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应当健全安全防范系统日常管理防范制度,对发生的各类案件要认真做好案件登记,并及时向所在地派出所报案,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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