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坎门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有关单位:
《坎门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坎门街道工作委员会
坎 门 街 道 办 事 处
2014年3月17日
—1—
坎门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我省经济转型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省、市、县推进“五水共治”工作部署,整治水环境、遏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切实改善县域整体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玉环县委、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全民治水的意见》(玉县委〔2013〕1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五水共治”工作顺利推进,促进河道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促进坎门街道社会、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总体部署,坚持依法施治、标本兼治、分类施治、全民共治、领导带治的原则,根据科学筹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原则,深入开展“河长制”河道的水环境综合治理,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全面协调,严格考核等措施,确保各项治理任务全面落实到位,促进河道水质、水环境面貌的持续改善。
二、实施范围
全街道6条主要河道及所有沟、渠、箱涵、溪、池塘及暗河(以下统称河)等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每一水系根据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县系河道分别由县领导担任河长,所属
—2—
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副河长;乡镇级河系分别由农渔业和城建线分管领导担任河长,社区党支部或居委会主要领导担任副河长。沟、渠、箱涵、溪、池塘及暗河(覆盖的河道和溪坑)由属地驻联村分管领导担任河长,由所属社区(村)党支部或社区(村)委会主要领导担任副河长。
三、实施目标和时间
1、实施目标:通过综合整治和加强监管,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力争通过几年努力,基本消除河道发黑发臭现象,河道断面水质有明显改善,最终达到水功能区划定要求,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加强两岸美化绿化,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
2、实施时间:2014年2月至2016年,由“河长”组织制订出每年度、每季度实施计划并实施好各项具体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四、职责分工
按照“一河一长、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的管理责任体系,全街道6条主要河道及所有沟、渠、箱涵、溪、池塘及暗河(覆盖的河道和溪坑)等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各河道河长,对辖区河道河段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负责,是“河长制”的实施责任主体,承担“垃圾河”清理、保洁长效管理、拆除违章建筑、生活污水治理、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整治、沿河环境整治、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具体工作任务。相关科室、
—3—
站所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执法监管、行业指导、整治工作。
财政办:统筹保障资金。
宣统办:加强宣传力度,全力引导全民积极参与治河护河。
农渔业办:深入开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推进畜禽养殖场的治理和搬迁,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推行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充分发挥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督查检查作用。河道漂浮物打捞清运等工作。配合做好“河长”制度深化工作。加强沿河污水排放监管,加快河道清淤、河道整治、闸站控制的河道生态修复,落实水面保洁,抓紧生态补水调活水系的论证工作。加快河道绿化,丰富河道景观,减少水土流失,提升河道文化。开展山林护育,对破坏水源地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旅游项目监管,严控新上旅游开发项目,已建的旅游设施要限期达标整治。
工业与贸易办:按照县域功能区规划,充分考虑水环境承载能力,加快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集聚发展。
村镇建设办:加快推进截污工程建设,包括城区管网及配套泵站建设、改造和维护,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等。协助住建部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深化以建筑泥浆为重点的建筑垃圾治理。沿河绿化和环境景观整治。
查违办:协调拆除违章建筑。
坎门城管处(城建监察中队):推进城区餐饮业整治;取缔
—4—
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
坎门派出所、坎门边防派出所:加强对水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拆违秩序,做好安全保护。
坎门环保所:加强断面水质监测,设定固定监测点,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沿河企业偷排放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处罚。加强交接断面、主要河流和引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监测。
坎门工商所: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企业。
坎门供电所、坎门供电营业所:对私拉乱接电源企业,及时予以断电。
五、工作任务
(一)实施城区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及管护,加快推进沿河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二)加快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集聚发展。
(三)加强断面水质监测,设定固定监测点,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力求断面水质逐年好转。
(四)加强沿河道两侧排污企业监管力度,严禁偷排、漏排、直排,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五)严控沿河保留排污口,河道两侧企业污水排污口全面封堵,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六)按计划实施河道清淤整治任务。
(七)实施河道驳岸整治,消除临跨河违章设施,清除10米内乱堆乱放现象,按计划进度推进征地拆迁等工作。
—5—
(八)落实水面保洁,确保河道河面无漂浮物(杂草)、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无违章建筑。种植水生植物等河道生态修复。
(九)落实生态补水调活水系的论证工作。
(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禁止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积极推广高效低残留农药。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和测土配方工程,大力推广商品有机肥料及其专用配方肥料。
(十一)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完成河道两侧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与整治规范工作,加强河道水面养殖管理,禁止无证放养和捕捞。
(十二)实施河道沿线防护林带建设等河堤绿化工作,大力推进沿河环境景观整治,两岸建筑物外形美观,消除脏乱或破损现象。
(十三)河道两侧50米距离无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现象。
(十四)取缔沿岸无证堆场及收废收旧点,对有证堆场及收废收旧点采取措施规范管理。
(十五)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河长制”工作是当前加强水环境整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对“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专题研究
—6—
部署“河长制”工作。各水系 “河长”要坚持亲手抓、负总责,要定期听取“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规范管理,形成合力。各社区(村)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细化工作目标,制定行动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协作,确保“河长制”任务的有效开展。各河系河长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列出整治计划、按期推进实施,督促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加强指导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人员、责任到位,确保工程进展和工程质量,并对该河系和河道负总责。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水系 “河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办事处效能办、五水共治协调办、清洁办牵头对工作进展、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强化督查,督促落实,对阶段性进展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定期公示。充分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实施量化和个性化考核,将重点治理项目推荐列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全面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适时公开全县水环境治理及实施“河长制”的整体工作计划、责任分工、任务完成情况等信息,促进社会对政府、企业以及市民之间的监督。向
—7—
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全体居民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共同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
附件:坎门街道河道基本情况、河长及责任人一览表
—8—
坎门街道河道基本情况、河长及责任人一览表
|
序号 |
所属村 |
河道名称 |
长度(m) |
宽度(m) |
起止点 |
河道性质 |
河长、副河长概况 |
|||
|
河 长 |
副河长 |
责任人 |
备 注 |
|||||||
|
1 |
|
城坎河 |
2620 |
17-25 |
安澜桥-解放南闸 |
县级河道 |
李利兵 |
蔡木贵 |
池建安、陈朝国 |
|
|
2 |
|
解放塘河 |
1600 |
15-45 |
经四路-解放南闸 |
县级河道 |
李茂芳 |
曾志斌 |
罗 丰 |
|
|
3 |
|
交通河 |
450 |
5~6 |
交通桥-玉坎河 |
乡镇级 河道 |
孙贤勇 |
王好平 |
李荣华 |
|
|
4 |
|
文旦河 |
950 |
5~6 |
交通路-城坎河 |
乡镇级 河道 |
陈应华 |
杨飞平 |
李东胜 |
|
|
5 |
双龙村 |
双龙河 |
750 |
7~10 |
双庙水库-玉坎河 |
村级河道 |
林金文 |
潘辉福 |
赵淑峰 |
|
|
6 |
水龙村 |
水龙河 |
1100 |
3~5 |
源头-玉坎河 |
村级河道 |
林可清 |
陈明春 |
潘振峰 |
|
|
7 |
花岩礁村 |
|
300 |
6 |
双丰至花岩礁 |
溪沟 |
赖伶超 |
林荣华 |
陈秀环 |
|
|
8 |
|
150 |
3 |
大岭水库至 花岩礁 |
溪沟 |
余葱霞 |
陈增华 |
|
||
|
9 |
|
300 |
2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10811/41742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 |||||||
